济宁市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项目科创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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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项目科创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43,2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略) 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项目科创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项目科创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

答疑澄清文件

问题一、1、此次招标评分项中第6条“质量保修期”要求得满分需将质保期从2年增加至4年,这将导致成本大大增加,超过本次控制价,建议取消此条评分办法。 2、本项目作为重点公建项目,无论代理商投标还是厂家投标,供货及安装均由厂家来执行,对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无影响。近期参与的其他公共资源投标中,都是可以接受投标人业绩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业绩,建议将评分办法中的类似业绩要求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答:1.执行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二、此次招标对品牌要求较高,评分项中第6条“质量保修期”要求将质保期从2年增加至4年,这将导致成本大大增加,将超过本次控制价,建议取消相评分标准。 2、目前 (略) 参与的公共资源投标,均可以接受投标人业绩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业绩,本次评分的业绩要求限制为“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且对业绩要求严苛,明显排斥代理商参与投标,建议将业绩要求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避免引起投诉。

答:1.执行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三、 1、招标文件中:第P40页及P42页类似业绩描述如下: “投标人自2022-01-01至2025-03-19(3年)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以投标品牌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且1系合同中签订的品牌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2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提疑:P40页描述为以投标品牌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P41页描述为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业绩。现提议以那个描述为准?

答: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四、一:P40: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是否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 二:P41:其他服务:1、投标人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服务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可行性,得0-3分。 本地化服务,是否可以提供, (略) 或是授权给当地有 (略) 得分。

答:1. 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2.可以提供。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42页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电梯供 货及安装合同,且①此合同中签订的品牌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②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因近几年的公建含扶梯的项目极少,能否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电梯供 货及安装合同,且①此合同中签订的品牌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②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答: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六、语音播报系统、扶梯语言提醒功能

招标文件第37页语音播报系统与招标文件第39页扶梯语言提醒功能是否为同一个功能?是否配置?

答:是同一个功能,可不配置。

(略) 城投 (略)

山东 (略)

2025年3月4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43,2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略) 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项目科创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中心项目科创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

答疑澄清文件

问题一、1、此次招标评分项中第6条“质量保修期”要求得满分需将质保期从2年增加至4年,这将导致成本大大增加,超过本次控制价,建议取消此条评分办法。 2、本项目作为重点公建项目,无论代理商投标还是厂家投标,供货及安装均由厂家来执行,对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无影响。近期参与的其他公共资源投标中,都是可以接受投标人业绩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业绩,建议将评分办法中的类似业绩要求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答:1.执行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二、此次招标对品牌要求较高,评分项中第6条“质量保修期”要求将质保期从2年增加至4年,这将导致成本大大增加,将超过本次控制价,建议取消相评分标准。 2、目前 (略) 参与的公共资源投标,均可以接受投标人业绩或所投品牌制造商的业绩,本次评分的业绩要求限制为“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且对业绩要求严苛,明显排斥代理商参与投标,建议将业绩要求改为:“投标人(或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避免引起投诉。

答:1.执行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三、 1、招标文件中:第P40页及P42页类似业绩描述如下: “投标人自2022-01-01至2025-03-19(3年)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及安装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以投标品牌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且1系合同中签订的品牌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2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提疑:P40页描述为以投标品牌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P41页描述为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业绩。现提议以那个描述为准?

答: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四、一:P40: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是否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 二:P41:其他服务:1、投标人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地化服务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可行性,得0-3分。 本地化服务,是否可以提供, (略) 或是授权给当地有 (略) 得分。

答:1. 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2.可以提供。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42页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电梯供 货及安装合同,且①此合同中签订的品牌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②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因近几年的公建含扶梯的项目极少,能否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签订的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的电梯供 货及安装合同,且①此合同中签订的品牌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②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答:投标人业绩变更为:所投品牌电梯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以投标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业绩均可)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须包含自动扶梯。

问题六、语音播报系统、扶梯语言提醒功能

招标文件第37页语音播报系统与招标文件第39页扶梯语言提醒功能是否为同一个功能?是否配置?

答:是同一个功能,可不配置。

(略) 城投 (略)

山东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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