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景观方案顾问服务补遗、答疑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不符合施工质量及效果要求的项目 | ||
省份/ (略) | 四川 | 地区 | (略) |
所含内容 | 绿化招标景观招标灌木招标 |
正文
成 (略) 中和街道 GX-2022-54(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景观方案顾问服务
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5年3月5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03月12日09:30调整为2025年03月21日09:3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若有),其他条款不变。
成 (略) 中和街道 GX-2022-54(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景观方案顾问服务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5年3月5日
因受篇幅限制,是否可在有幸中标后,就合同条款进一步磋商。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方委托的设计工作内容完成为止。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9 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各阶段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相关要求为准”执行。
项目范围及工作内容澄清意见:1)因本项目设计费用固定,但目前合同中对于固定设计周期、现场服务次数上限等,未见约定,是否可以设置合理的期限【2年】与次数约定【不超6次】 2)“扩初设计顾问(含设计概算 ) ”需调整成“扩初设计顾问(含设计估算)”
回复:1)设计周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9 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各阶段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相关要求为准”执行。现场服务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 条“相关配合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交底;参与施工图纸会审;配合发包人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选择所用材料的样板;协助指导场地放样、明确施工工艺要求;陪同视察苗圃、选择树种;施工期间重要节点配合(略)方现场监督把控整体效果、种植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放样、地形堆坡、乔灌木种植及整体验收;对不符合施工质量及效果要求的项目出具整改建议书;协助(略)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设计咨询;参加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放样、硬景标准段(若有)、地形、大苗、绿化种植,并提供修正报告,以确保所有工程达到设计意图;其它涉及景观质量及效果的配合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作出工作内容调整,对应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文件或后期(略)方要求执行”。
2)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 条扩初设计顾问阶段(含设计概算)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3. 21.合同价格 项目合同价格=景观设计面积*方案设计费含税执行单价 景观设计面积=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建筑一层或底层占地面积 (略)方特殊要求设计部分面积(以(略)(略)双方共同确认的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澄清意见: 景观设计面积以具体方案设计涵盖的设计面积为准。
回复:按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景观设计面积=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建筑一层或底层占地面积 (略)方特殊要求设计部分面积(以(略)(略)双方共同确认的景观设计面积为准)”执行。
4.2.2 费用支付办法及支付方式 澄清意见: 本项目未见启动金,即若有幸中标承接本项目工作,在前期项目人力投入较长的一段期间内,设计方无任何业主方提供的启动金予以支持,是否可以在现有的支付比例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15%-20%】比例作为项目启动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费用支付办法及支付方式执行,不予修改。
5.2.2.2支付方式 若合同涉及扣除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略)方有权在任意一期工程款支付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承包方仍应当按照扣除前的应支付合同金额开具发票。 澄清意见:对于该等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可以在本项目基本完成后双方另行沟通确认?不建议于正常设计费发放过程中予以扣减。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费用支付办法及支付方式执行,不予修改。
6.3.9 条约定 澄清意见:设计方所组成的设计团队成员均系符合任务书要求,同时经过(略)方的确认。在原条款下,(略)方享无理由地单方要求撤换设计团队成员地权利,不合理。 是否应理解为:对于(略)方设计人员的撤换应建立在客观基础之上,如因该设计人员能力不佳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等,方可进行撤换?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3.9及4.10条 “(略)方应维持本项目设计团队的稳定,向(略)方提交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明确各人员的分工范围和权限,并取得(略)方认可后作为合同的附件。(略)方原则上不能更换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如由于(略)方的原因须调整设计人员的,(略)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略)方,委派不低于原设计人员资质,且取得(略)方认可后的人员进行调换”执行。
7.4.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略)方按照(略)方制定的任务委托顺序进行相应的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略)方委托的任务。 出现以下情况,(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更换专项方案设计单位,相关所有损失(略)方自行承担 : a)… 澄清意见:本项目(略)方提供服务的顺序应当按照既有的设任务书推进,此处“(略)方制定的任务委托顺序是什么顺序?理解为不应打破现有的设计方案推进顺序?提请(略)方予以澄清。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4.5条及第3.10条“(略)方有权按照实际实施情况,调整设计范围的委托任务,并调整相应的设计费用,已发生的设计费用据实结算,且不视为(略)方违约。”执行。
8.4.9 条和4.11 (略)方应有相关人员在成都配合(略)方相关工作。 澄清意见: 原则上线上配合,远程提供支持服务。若需前往现场,(略)方可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服务,并计入既定现场服务次数之内。 建议新增 本合同未见“重大变更情形”约定 澄清意见:项目实际推进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重大变更情形,是否可以新增如下条款,便于双方据此执行: “如由于(略)方要求的变更指示或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错误,或要求对已由(略)方或政府确认的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或(略)方变更项目预算或国家法规在(略)方交付相关设计咨询文件后发生变更,则(略)方有权依照修改工作量的时间及人力向(略)方提出额外收费的要求。相关工作量的预估由双方协商确认。(略)方将按达成协议的费用及工作时间推进设计工作。”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4.9条及第4.11条执行,不予修改。
9.11违约责任11.2条。 澄清意见:提请(略)方予以确认,此处对(略)方所设置的 (略) 罚情形是否是限于“因(略)方原因导致其设计成果未能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因设计成果是否能够通过政府审批存在多方因素,且往往由施工方/具有相关资质的一方负责递交,所以提请(略)方予以答疑。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11.2条“如果(略)方的设计成果未能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并且(略)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略)方有权按照3000元/天 (略) 以违约金”执行。
10.11.5和11.6条约定 ... 若为死亡、伤病原因导致的人员更换,(略)方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文件,(略)方可不承担违约金。 澄清意见:(略)方设计人员不会无故随意变更,假若因(略)方团队成员发生疾病、意外、离职、生育、退休等(略)方所不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人员变更,但(略)方在发生该等情形下将会及时通知(略)方并及时替换符合要求的新设计人员。 提请(略)方予以澄清,是否前述该等(略)方所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形下发生的人员变更不属于(略)方违约,无需承担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11.5条及11.6条执行。
澄清意见: 作为咨询顾问,将责任限定为直接损失,并以合约金额为上限是行业惯例标准操作。建议条款。 “本合同所称(略)方损失限于直接损失,(略)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对应项目所实际收到的设计费总额。”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21.概念阶段 澄清意见如下: 不提供总体鸟瞰视频动画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22 扩初阶段 澄清意见如下: 设计概算需要由其他顾问方提供。 相关课题研究咨询须明确相关内容 围墙、给排水、水景系统、给排水安装打样、电气设计说明,灯具深化设计及安装详图、管井基层大样、Logo深化、软 (略) 设计、工程概算书均需具有资质 (略) 提供。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公告地址:http://**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不符合施工质量及效果要求的项目 | ||
省份/ (略) | 四川 | 地区 | (略) |
所含内容 | 绿化招标景观招标灌木招标 |
正文
成 (略) 中和街道 GX-2022-54(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景观方案顾问服务
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5年3月5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03月12日09:30调整为2025年03月21日09:3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若有),其他条款不变。
成 (略) 中和街道 GX-2022-54(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景观方案顾问服务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5年3月5日
因受篇幅限制,是否可在有幸中标后,就合同条款进一步磋商。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方委托的设计工作内容完成为止。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9 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各阶段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相关要求为准”执行。
项目范围及工作内容澄清意见:1)因本项目设计费用固定,但目前合同中对于固定设计周期、现场服务次数上限等,未见约定,是否可以设置合理的期限【2年】与次数约定【不超6次】 2)“扩初设计顾问(含设计概算 ) ”需调整成“扩初设计顾问(含设计估算)”
回复:1)设计周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9 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各阶段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相关要求为准”执行。现场服务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 条“相关配合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交底;参与施工图纸会审;配合发包人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选择所用材料的样板;协助指导场地放样、明确施工工艺要求;陪同视察苗圃、选择树种;施工期间重要节点配合(略)方现场监督把控整体效果、种植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放样、地形堆坡、乔灌木种植及整体验收;对不符合施工质量及效果要求的项目出具整改建议书;协助(略)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设计咨询;参加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放样、硬景标准段(若有)、地形、大苗、绿化种植,并提供修正报告,以确保所有工程达到设计意图;其它涉及景观质量及效果的配合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作出工作内容调整,对应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文件或后期(略)方要求执行”。
2)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 条扩初设计顾问阶段(含设计概算)要求执行,不予修改。
3. 21.合同价格 项目合同价格=景观设计面积*方案设计费含税执行单价 景观设计面积=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建筑一层或底层占地面积 (略)方特殊要求设计部分面积(以(略)(略)双方共同确认的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澄清意见: 景观设计面积以具体方案设计涵盖的设计面积为准。
回复:按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景观设计面积=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建筑一层或底层占地面积 (略)方特殊要求设计部分面积(以(略)(略)双方共同确认的景观设计面积为准)”执行。
4.2.2 费用支付办法及支付方式 澄清意见: 本项目未见启动金,即若有幸中标承接本项目工作,在前期项目人力投入较长的一段期间内,设计方无任何业主方提供的启动金予以支持,是否可以在现有的支付比例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15%-20%】比例作为项目启动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费用支付办法及支付方式执行,不予修改。
5.2.2.2支付方式 若合同涉及扣除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略)方有权在任意一期工程款支付金额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承包方仍应当按照扣除前的应支付合同金额开具发票。 澄清意见:对于该等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是否可以在本项目基本完成后双方另行沟通确认?不建议于正常设计费发放过程中予以扣减。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费用支付办法及支付方式执行,不予修改。
6.3.9 条约定 澄清意见:设计方所组成的设计团队成员均系符合任务书要求,同时经过(略)方的确认。在原条款下,(略)方享无理由地单方要求撤换设计团队成员地权利,不合理。 是否应理解为:对于(略)方设计人员的撤换应建立在客观基础之上,如因该设计人员能力不佳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等,方可进行撤换?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3.9及4.10条 “(略)方应维持本项目设计团队的稳定,向(略)方提交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明确各人员的分工范围和权限,并取得(略)方认可后作为合同的附件。(略)方原则上不能更换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如由于(略)方的原因须调整设计人员的,(略)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略)方,委派不低于原设计人员资质,且取得(略)方认可后的人员进行调换”执行。
7.4.5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略)方按照(略)方制定的任务委托顺序进行相应的工作,并无条件接受(略)方委托的任务。 出现以下情况,(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更换专项方案设计单位,相关所有损失(略)方自行承担 : a)… 澄清意见:本项目(略)方提供服务的顺序应当按照既有的设任务书推进,此处“(略)方制定的任务委托顺序是什么顺序?理解为不应打破现有的设计方案推进顺序?提请(略)方予以澄清。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4.5条及第3.10条“(略)方有权按照实际实施情况,调整设计范围的委托任务,并调整相应的设计费用,已发生的设计费用据实结算,且不视为(略)方违约。”执行。
8.4.9 条和4.11 (略)方应有相关人员在成都配合(略)方相关工作。 澄清意见: 原则上线上配合,远程提供支持服务。若需前往现场,(略)方可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服务,并计入既定现场服务次数之内。 建议新增 本合同未见“重大变更情形”约定 澄清意见:项目实际推进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重大变更情形,是否可以新增如下条款,便于双方据此执行: “如由于(略)方要求的变更指示或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错误,或要求对已由(略)方或政府确认的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或(略)方变更项目预算或国家法规在(略)方交付相关设计咨询文件后发生变更,则(略)方有权依照修改工作量的时间及人力向(略)方提出额外收费的要求。相关工作量的预估由双方协商确认。(略)方将按达成协议的费用及工作时间推进设计工作。”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4.9条及第4.11条执行,不予修改。
9.11违约责任11.2条。 澄清意见:提请(略)方予以确认,此处对(略)方所设置的 (略) 罚情形是否是限于“因(略)方原因导致其设计成果未能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因设计成果是否能够通过政府审批存在多方因素,且往往由施工方/具有相关资质的一方负责递交,所以提请(略)方予以答疑。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11.2条“如果(略)方的设计成果未能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并且(略)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完善,(略)方有权按照3000元/天 (略) 以违约金”执行。
10.11.5和11.6条约定 ... 若为死亡、伤病原因导致的人员更换,(略)方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文件,(略)方可不承担违约金。 澄清意见:(略)方设计人员不会无故随意变更,假若因(略)方团队成员发生疾病、意外、离职、生育、退休等(略)方所不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人员变更,但(略)方在发生该等情形下将会及时通知(略)方并及时替换符合要求的新设计人员。 提请(略)方予以澄清,是否前述该等(略)方所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形下发生的人员变更不属于(略)方违约,无需承担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招标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第11.5条及11.6条执行。
澄清意见: 作为咨询顾问,将责任限定为直接损失,并以合约金额为上限是行业惯例标准操作。建议条款。 “本合同所称(略)方损失限于直接损失,(略)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对应项目所实际收到的设计费总额。”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21.概念阶段 澄清意见如下: 不提供总体鸟瞰视频动画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22 扩初阶段 澄清意见如下: 设计概算需要由其他顾问方提供。 相关课题研究咨询须明确相关内容 围墙、给排水、水景系统、给排水安装打样、电气设计说明,灯具深化设计及安装详图、管井基层大样、Logo深化、软 (略) 设计、工程概算书均需具有资质 (略) 提供。
回复:不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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