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六)岗位配置要求中“注:
(1)上表描述内容为通过岗位数量及要求体现本项目工作量,岗位数量不等同于实际服务人数。成交供应商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根据岗位配置要求、服务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核定所需人数、器材和机具,并进行相应配置。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无犯罪前科、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所有有关材料至采购人备案。(提供岗位配备分工表)
(2)配 (略) 正式员工,且只能服务于本项目,持中标前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须提供服务团队全体人员清单(清单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配置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入场,服务期间若有更换须持同岗位资格证书且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签订合同,不予签订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4)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用工。投标人应与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保。投标人对拟派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各类纠纷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正为:“注:
(1)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无犯罪前科、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所有关材料至采购人备案。
(2)配置 (略) 正式员工,且只能服务于本项目,持成交后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人员配置表、配置方案,明确配置人员数量及工作机制,确保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如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4)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须提供服务团队全体人员清单(清单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经采购人同意后入场,服务期间若有更换须持同岗位资格证书且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签订合同,不予签订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5)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用工,并全员购买社保。投标人对拟派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各类纠纷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本项目最高限价:(略).00元/年;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略)。
名称: (略) (略) 西航港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 (略) 西航港文星大道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8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万晨鹞
电话:(略)
(略) (略)
2025年02月2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略)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六)岗位配置要求中“注:
(1)上表描述内容为通过岗位数量及要求体现本项目工作量,岗位数量不等同于实际服务人数。成交供应商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根据岗位配置要求、服务要求及自身经营情况,核定所需人数、器材和机具,并进行相应配置。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无犯罪前科、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所有有关材料至采购人备案。(提供岗位配备分工表)
(2)配 (略) 正式员工,且只能服务于本项目,持中标前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须提供服务团队全体人员清单(清单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人员配置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入场,服务期间若有更换须持同岗位资格证书且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签订合同,不予签订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4)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用工。投标人应与拟派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全员购买社保。投标人对拟派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各类纠纷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正为:“注:
(1)所有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无犯罪前科、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上述所有关材料至采购人备案。
(2)配置 (略) 正式员工,且只能服务于本项目,持成交后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人员配置表、配置方案,明确配置人员数量及工作机制,确保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如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4)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三个工作日须提供服务团队全体人员清单(清单需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经采购人同意后入场,服务期间若有更换须持同岗位资格证书且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不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签订合同,不予签订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5)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用工,并全员购买社保。投标人对拟派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各类纠纷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本项目最高限价:(略).00元/年;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略)。
名称: (略) (略) 西航港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 (略) 西航港文星大道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8号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万晨鹞
电话:(略)
(略) (略)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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