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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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CS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关于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0 09:00:00,更正为:2025-03-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3-10 09:00:00,更正为:2025-03-12 09:00:00。

一、关于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原文“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意识形态把控能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之前已具有类似项目的保障能力和经验,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6分。”

现更正为:“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意识形态把控能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之前已具有类似项目的保障能力和经验,证明材料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就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保障签章的协议或备忘录等。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6分,此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就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保障签章的协议或备忘录等。”

二、关于评审因素的“监测能力证明”

原文“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的软件知识产权进行评分,包括内容与资源管理、网站绩效监测、网站内容安全监测、网站自查评分、新媒体管理,具备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 (略) 站内容管理、内容安全、绩效监测、网站自查、新媒体管理等同类或相关知识产权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三、关于评审因素的“服务团队能力”

原文“根据供应商委派的服务团队进行评分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满足得4分。

2、项目质量监管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满足得2分。

3、监测服务团队业务人员高级软件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每具备1人得1分,满分2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委派的服务团队进行评分。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得3分。

2、项目质量监管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得3分。

3、监测服务团队业务人员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提供得2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四、关于评审因素的“商务部分”

原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提供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DCMM二级或以上),提供一项得2分,共计10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提供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提供一项得2分,共计6分。

业绩得分更正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至今相关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4分。”

开标时间由2025年3月10日 顺延至2025年3月12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行政审批和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 (略) (略) (略) 海北西街北二街坊天宸花开四季A座106(转角商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浩

电 话:(略)

(略) 行政审批和 (略)

2025年03月0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CS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关于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0 09:00:00,更正为:2025-03-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3-10 09:00:00,更正为:2025-03-12 09:00:00。

一、关于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原文“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意识形态把控能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之前已具有类似项目的保障能力和经验,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6分。”

现更正为:“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意识形态把控能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之前已具有类似项目的保障能力和经验,证明材料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就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保障签章的协议或备忘录等。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得6分,此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就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保障签章的协议或备忘录等。”

二、关于评审因素的“监测能力证明”

原文“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使用的软件知识产权进行评分,包括内容与资源管理、网站绩效监测、网站内容安全监测、网站自查评分、新媒体管理,具备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 (略) 站内容管理、内容安全、绩效监测、网站自查、新媒体管理等同类或相关知识产权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三、关于评审因素的“服务团队能力”

原文“根据供应商委派的服务团队进行评分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满足得4分。

2、项目质量监管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满足得2分。

3、监测服务团队业务人员高级软件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每具备1人得1分,满分2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委派的服务团队进行评分。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得3分。

2、项目质量监管负责人应具备工信部和人社部认证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得3分。

3、监测服务团队业务人员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提供得2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四、关于评审因素的“商务部分”

原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提供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DCMM二级或以上),提供一项得2分,共计10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提供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隐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提供一项得2分,共计6分。

业绩得分更正为: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至今相关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4分。”

开标时间由2025年3月10日 顺延至2025年3月12日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行政审批和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 (略) (略) (略) 海北西街北二街坊天宸花开四季A座106(转角商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浩

电 话:(略)

(略) 行政审批和 (略)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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