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x荧光仪项目变更公告
云南 (略) 采购x荧光仪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125-ZB(略)_01)
一、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0时00分——2025年02月2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18日 00时00分——2025年03月1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资质要求)第2条“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豁免备案上公布的电压值要≥60kV,电流值≥160mA,满足实际正常使用要求”。变更为:“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
4.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项(业绩要求)“投标人所代理品牌 2020 年 01 月至今至少具备 1 个光谱仪生产或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金额≥100 万元,并提供所代理品牌业绩证明材料(如所代理品牌销售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提供的该品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变更为“投标人所代理品牌 2020 年 01 月至今至少具备 1 个自动型X荧光光谱仪销售业绩,且已经稳定运行2年以上,需提供自动型X荧光客户验收依据,并提供所代理品牌业绩证明材料(如所代理品牌销售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提供的该品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及客户验收证明文件)”。
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6条(全自动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技术参数)第9项(其它)内的(豁免证书)内容“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豁免备案上公布的电压值要≥60kV,电流值≥120mA,满足实际正常使用要求。”变更为“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
6.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6条(全自动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技术参数)后内容“备注:本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产品档次的描述,不作为废标条款,投标人可选择满足需求清单的产品,也可选择更高档次、规格的产品参与投标,其质量、档次应达到或优于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标准。但如果不满足参数,将导致严重的扣分。如果虚假应标,投标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且承担投标价格的双倍罚款违约责任。”变更为“备注:本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产品档次的描述,不作为废标条款,投标人可选择满足需求清单的产品,也可选择更高档次、规格的产品参与投标,其质量、档次应达到或优于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标准。但如果不满足参数,将导致严重的扣分。以上技术条件中,设备技术实现上不需要的部分,可提供证明材料,经评审确认,可不做要求。如果虚假应标,投标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且承担投标价格的双倍罚款违约责任。”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 (略) 综合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 (略)
地址: (略) (略) 七甸街道云南 (略)
联系人:王永烨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12号9层
联系人:李臣文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臣文
云南 (略) 采购x荧光仪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125-ZB(略)_01)
一、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0时00分——2025年02月26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18日 00时00分——2025年03月12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资质要求)第2条“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豁免备案上公布的电压值要≥60kV,电流值≥160mA,满足实际正常使用要求”。变更为:“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
4.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项(业绩要求)“投标人所代理品牌 2020 年 01 月至今至少具备 1 个光谱仪生产或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金额≥100 万元,并提供所代理品牌业绩证明材料(如所代理品牌销售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提供的该品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变更为“投标人所代理品牌 2020 年 01 月至今至少具备 1 个自动型X荧光光谱仪销售业绩,且已经稳定运行2年以上,需提供自动型X荧光客户验收依据,并提供所代理品牌业绩证明材料(如所代理品牌销售的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提供的该品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关键内容页及盖章页及客户验收证明文件)”。
5.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6条(全自动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技术参数)第9项(其它)内的(豁免证书)内容“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豁免备案上公布的电压值要≥60kV,电流值≥120mA,满足实际正常使用要求。”变更为“为保证设备安全无辐射,投标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文件,必须是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完成的豁免备案,满足豁免效力要求。”
6.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6条(全自动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技术参数)后内容“备注:本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产品档次的描述,不作为废标条款,投标人可选择满足需求清单的产品,也可选择更高档次、规格的产品参与投标,其质量、档次应达到或优于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标准。但如果不满足参数,将导致严重的扣分。如果虚假应标,投标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且承担投标价格的双倍罚款违约责任。”变更为“备注:本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产品档次的描述,不作为废标条款,投标人可选择满足需求清单的产品,也可选择更高档次、规格的产品参与投标,其质量、档次应达到或优于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标准。但如果不满足参数,将导致严重的扣分。以上技术条件中,设备技术实现上不需要的部分,可提供证明材料,经评审确认,可不做要求。如果虚假应标,投标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且承担投标价格的双倍罚款违约责任。”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 (略) 综合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 (略)
地址: (略) (略) 七甸街道云南 (略)
联系人:王永烨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12号9层
联系人:李臣文
电话:(略)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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