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变更公告
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发包文件(发包编号:A**),澄清如下:
1.原发包文件中,第一章:发包公告中2.1.1“本项目预算造价*元(暂列金额:*.56元、暂估价*元不下浮)”更正为“本项目预算造价*元(暂列金额:*.69元、暂估价*元不下浮) ”
2.原发包文件中,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2.2.5竞包保证金“(1)金额:*元;大写:(*万*仟*佰元)”更正为“(1)金额: *元;大写:(*万*仟*佰元)”
3.原发包文件中,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8.2 工程报价方式“竞包报价:*.36元-*.73元( (略) 间为8%-16%)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更正为“ 竞包报价: *.22元- *.43元 ( (略) 间为8%-16%)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原发包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或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以及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计算规则按现行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定额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相关配套文件。直接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B 、工程类别与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定 (略) 间值的中值计取,规费按定额规定标准值计取,税金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计算,并计取税前工程造价4%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不计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增加费。
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工日工资:
1.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 (略) 信息价(除税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计,部分 (略) 场价计取(除税价)。
2.人工工日工资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 (略) 建 (略) 场信息价补差。”
更正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或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以及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A、计算规则按现行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定额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相关配套文件。直接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B、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定 (略) 间值的中值计取,规费按定额规定标准值计取,税金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计算,并计取税前工程造价5%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不计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增加费。
C、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工日工资:
1.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 (略) 信息价(除税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计,部分 (略) 场价计取(除税价)。
2.人工工日工资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 (略) 建 (略) 场信息价补差。
5.预算终稿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以最新版为准。
6.发包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7.(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若与发包文件的内容有 (略) ,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发包人: (略) (略)
实施单位: (略) 鹿山街 (略)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广正 (略)
2025年3月6日
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鹿山街道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期(浦桥)发包文件(发包编号:A**),澄清如下:
1.原发包文件中,第一章:发包公告中2.1.1“本项目预算造价*元(暂列金额:*.56元、暂估价*元不下浮)”更正为“本项目预算造价*元(暂列金额:*.69元、暂估价*元不下浮) ”
2.原发包文件中,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2.2.5竞包保证金“(1)金额:*元;大写:(*万*仟*佰元)”更正为“(1)金额: *元;大写:(*万*仟*佰元)”
3.原发包文件中,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前附表中8.2 工程报价方式“竞包报价:*.36元-*.73元( (略) 间为8%-16%)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更正为“ 竞包报价: *.22元- *.43元 ( (略) 间为8%-16%)注: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4.原发包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或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以及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计算规则按现行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定额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相关配套文件。直接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B 、工程类别与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定 (略) 间值的中值计取,规费按定额规定标准值计取,税金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计算,并计取税前工程造价4%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不计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增加费。
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工日工资:
1.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 (略) 信息价(除税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计,部分 (略) 场价计取(除税价)。
2.人工工日工资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 (略) 建 (略) 场信息价补差。”
更正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②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或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以及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A、计算规则按现行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其定额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相关配套文件。直接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B、取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定 (略) 间值的中值计取,规费按定额规定标准值计取,税金按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计算,并计取税前工程造价5%的暂列金额(预留金),不计标化工地、优质工程增加费。
C、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工日工资:
1.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 (略) 信息价(除税价)及同期《浙江造价信息》中发布的信息价(除税价)计,部分 (略) 场价计取(除税价)。
2.人工工日工资按2025年第2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中 (略) 建 (略) 场信息价补差。
5.预算终稿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以最新版为准。
6.发包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7.(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发包文件的一部分,若与发包文件的内容有 (略) ,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发包人: (略) (略)
实施单位: (略) 鹿山街 (略)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广正 (略)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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