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A、B标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 功能改造项目A/B标 招标文件 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YYDT(ZB)-YYJD-2025-002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 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5年3月6日 澄清文件 1.招标文件 P79联合体声明和P80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的落款要求是授权代表签字,招标文件中对于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表有授权书格式,而对联合体成员方的授权代表没有授权书格式, (略) 联合体成员方的授权代表是否要另外附授权委托书委托(投标人自拟格式), (略) 签字人是否可以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明确。 回复:无须另附;不可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执行。 2.封面中招标文件编号为YYDT(ZB)-YYJD-2025-002,“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需要提供招标编号。请招标人明确对应招标编号? 回复:招标文件编号为YYDT(ZB)-YYJD-2025-002。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项规定,项目名称为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A/B标;第4.1.2项规定封套上写明的项目名称为: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A标;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B标?请招标人明确项目名称是否分开写? 回复:本项目分标段招标,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分标段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为所投标段名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投标保证金 (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若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请招标人明确,①投标保函原件是否为现场递交,②如投标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请招标人明确是合并封装还是分开封装? 回复:投标保函原件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封装。 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①“投标函、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声明、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委托书”的落款是否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②“(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五、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和资料”联合体是否各方分别提供并分别按要求签字盖章,③其他文件中的签字及盖章均填写联合体全称并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签字和盖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中已明确“注:本项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以下各附件中的签字及盖章除特殊说明外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签字和公章。”请按照此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P95/P100“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工程量与P34/P53“用户需求书 4.3章节”工程量不一致,请招标方明确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工程量计量单位为项,用户需求书4.3章节为现场设备软件版本及TVM、TFM设备数量明细,即同一功能项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对应版本、规格型号及设备的数量。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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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 功能改造项目A/B标 招标文件 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YYDT(ZB)-YYJD-2025-002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 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 (略) 2025年3月6日 澄清文件 1.招标文件 P79联合体声明和P80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的落款要求是授权代表签字,招标文件中对于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表有授权书格式,而对联合体成员方的授权代表没有授权书格式, (略) 联合体成员方的授权代表是否要另外附授权委托书委托(投标人自拟格式), (略) 签字人是否可以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请明确。 回复:无须另附;不可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执行。 2.封面中招标文件编号为YYDT(ZB)-YYJD-2025-002,“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需要提供招标编号。请招标人明确对应招标编号? 回复:招标文件编号为YYDT(ZB)-YYJD-2025-002。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项规定,项目名称为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A/B标;第4.1.2项规定封套上写明的项目名称为: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A标;成都地铁境外银行卡刷卡支付功能改造项目B标?请招标人明确项目名称是否分开写? 回复:本项目分标段招标,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分标段递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为所投标段名称。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投标保证金 (4)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若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请招标人明确,①投标保函原件是否为现场递交,②如投标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请招标人明确是合并封装还是分开封装? 回复:投标保函原件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封装。 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①“投标函、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声明、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委托书”的落款是否需要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②“(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及“五、资格审查资料规定的表格和资料”联合体是否各方分别提供并分别按要求签字盖章,③其他文件中的签字及盖章均填写联合体全称并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的签字和盖章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中已明确“注:本项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以下各附件中的签字及盖章除特殊说明外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签字和公章。”请按照此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P95/P100“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工程量与P34/P53“用户需求书 4.3章节”工程量不一致,请招标方明确以哪个工程量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工程量计量单位为项,用户需求书4.3章节为现场设备软件版本及TVM、TFM设备数量明细,即同一功能项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书中对应版本、规格型号及设备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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