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邮务专业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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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邮务专业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单位名称: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2 (略) 邮务专业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

包号:包1-包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略) 2 (略) 邮务专业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GJ-2025-YZ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澄清内容告知如下:

问题1.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采购内容”列,对应“技术(服务)规范” 中项目明细的项目列还是标准列?

答复:对应“技术(服务)规范” 中项目明细的标准列。

问题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所报费率*各包别预算价进行填写,且要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一致,但“技术(服务)规范”中项目明细只有最高限价,无数量,且“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制作系统无报价文件可下载,请问“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数量列如何填写?请解答。

答复:数量填“1”,投标总报价为所报费率*各包别预算价。

问题3.请问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到的“广告设计制作资质”有无具体证书要求? 还是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广告设计制作”的广告公司即可?

答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广告设计制作资质”即可。

问题4.请问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中,提及的“合同数量页”是指合同的哪一页?是合同的最后一页?还是指合同正文落款签字盖章页?

答复:“合同数量页”是指合同全部内容。

问题5.“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填写在投标人业绩列表即可,无需在合同中体现,请解答。

答复:无需在合同中体现。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

项目联系人:尹工、徐工

电话:0551-(略)、(略)、(略)

2025年3月10日

单位名称: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2 (略) 邮务专业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

包号:包1-包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略) 2 (略) 邮务专业设计制作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GJ-2025-YZ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澄清内容告知如下:

问题1.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采购内容”列,对应“技术(服务)规范” 中项目明细的项目列还是标准列?

答复:对应“技术(服务)规范” 中项目明细的标准列。

问题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所报费率*各包别预算价进行填写,且要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一致,但“技术(服务)规范”中项目明细只有最高限价,无数量,且“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制作系统无报价文件可下载,请问“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数量列如何填写?请解答。

答复:数量填“1”,投标总报价为所报费率*各包别预算价。

问题3.请问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到的“广告设计制作资质”有无具体证书要求? 还是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广告设计制作”的广告公司即可?

答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广告设计制作资质”即可。

问题4.请问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中,提及的“合同数量页”是指合同的哪一页?是合同的最后一页?还是指合同正文落款签字盖章页?

答复:“合同数量页”是指合同全部内容。

问题5.“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填写在投标人业绩列表即可,无需在合同中体现,请解答。

答复:无需在合同中体现。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

项目联系人:尹工、徐工

电话:0551-(略)、(略)、(略)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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