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澄清1号-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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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城市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澄清1号-招标/资审公告

“ (略) 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澄清(1)号

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标(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中的“注:本表请按技术标要求进行编制,商务标无需填写”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二)评审打分资料1. 1)2022年03月01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监理业绩为有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修改为“(二)评审打分资料1. 1)自2022 年03月01日以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企业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完成类似监理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中的“2022年03月01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为有效业绩。”修改为“2022年03月01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

特此澄清。

张家口直方 (略)

2025年3月11日


“ (略) 内涝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澄清(1)号

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标(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中的“注:本表请按技术标要求进行编制,商务标无需填写”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二)评审打分资料1. 1)2022年03月01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监理业绩为有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修改为“(二)评审打分资料1. 1)自2022 年03月01日以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企业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完成类似监理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中的“2022年03月01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为有效业绩。”修改为“2022年03月01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

特此澄清。

张家口直方 (略)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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