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三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三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1)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2.2条款:
原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原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元”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1)投标报价
原为:“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 元(含税),其中建 (略) 置费 # 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详见附件)。”
现修改为:“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 元(含税),其中建 (略) 置费 # 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低限值 # 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详见附件)。”
(2)投 (略) 间
原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浮动率上限为-7% ,即 #.7 元(含该范围上限本数),投标报价=评审控制价×(1+投标报价浮动率)+不可竞争费。”
现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浮动率上限为-7% ,即 #.5 元(含该范围上限本数),投标报价=评审控制价×(1+投标报价浮动率)+不可竞争费。”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人工信息价
原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 (略) 信息价”
现修改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 (略) 信息价”
5、本项目电子工程量清单内容调整。
6、现重新提供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此件为准。请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2025年3月11日
宁波市海曙区三市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1)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 (略) ,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2.2条款:
原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原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元”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中“附表.商务标评审表”
(1)投标报价
原为:“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 元(含税),其中建 (略) 置费 # 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详见附件)。”
现修改为:“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 # 元(含税),其中建 (略) 置费 # 元(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低限值 # 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详见附件)。”
(2)投 (略) 间
原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浮动率上限为-7% ,即 #.7 元(含该范围上限本数),投标报价=评审控制价×(1+投标报价浮动率)+不可竞争费。”
现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上限为:浮动率上限为-7% ,即 #.5 元(含该范围上限本数),投标报价=评审控制价×(1+投标报价浮动率)+不可竞争费。”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人工信息价
原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 (略) 信息价”
现修改为:“《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 (略) 信息价”
5、本项目电子工程量清单内容调整。
6、现重新提供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此件为准。请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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