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号地块案场物业服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号地块案场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BH#号地块案场物业服务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WZ#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居住建筑物业服务业绩”,P22“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
请问:“居住建筑物业服务业绩”是指案场物业服务业绩,还是前期物业服务业绩?若为前期物业服务业绩,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一签3-5年,或者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另选聘物业为止,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已完成的业绩,时间设置是否不合理?
答:案场物业与前期物业均可,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22“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
请问:此项要求是只针对资格审查业绩,还是包括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
答:已完成的业绩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详细评审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3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BH#号地块案场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BH#号地块案场物业服务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WZ#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居住建筑物业服务业绩”,P22“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
请问:“居住建筑物业服务业绩”是指案场物业服务业绩,还是前期物业服务业绩?若为前期物业服务业绩,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一签3-5年,或者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另选聘物业为止,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已完成的业绩,时间设置是否不合理?
答:案场物业与前期物业均可,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P22“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
请问:此项要求是只针对资格审查业绩,还是包括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
答:已完成的业绩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详细评审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1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5年3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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