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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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W4[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一基地两中心”能源供应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XYSZ-JSGC#FJ-#),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要求“设备技术参数要求”需要投标人填报,但技术标要求中无此部分内容,请明确“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是否需要填报,上传接 (略) ? 答:需填报,请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中有提到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但是在发布的控制价清单文件中未找到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招标控制价明细》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十二:《招标控制价明细》中的规定。 3、就是本项目包含综合机电,部分土建和装修装饰工程,属于综合性工程,技术的要求比较高,资质条件只设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是否合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金额#,建设内容较复杂,无论从技术要求、企业业绩还是项目经理经验上,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合适?大型企业能否参与投标?如果大型企业不能参与投标,是否变相限制所有企业投标,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款? 答: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本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00TR 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组技术标准,质疑内容: (1)设备名称为“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是否规定了蒸发器为降膜式,排除了其他形式的蒸发器? (略) 场品牌调研,满液式蒸发器具有零部件少、故障率低等优点,多数主流品牌的大冷量离心机也都采用满液式蒸发器,也能满足双一级能效的需求,此条名称内包含蒸发器形式的限制明显不合理。 建议删除“降膜”限制,将设备名称更改为“高效变频直驱离心机组”。 答:因项目后期使用负荷波动大,初步设计阶段为匹配后期用能负荷需求,选用2台降膜离心机+2台变频螺杆机,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能效值#内有明确规定,以国标工况下的IPLV以及COP值为标准,而招标技术标准内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909”、“NPLV.IP(AHRI)≥10.98”,标准过高,多数主流品牌的双一级能效设备都难以满足,是否以某品牌的能效值做的参数要求?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双一级能效标准。 建议:删掉参数表,参数只对制冷量、COP和IPLV做要求,按照国标一级能效的标准要求。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6、480TR 变频高效螺杆冷水机组技术标准,质疑内容: (1)同上,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513”、“NPLV.IP(AHRI)≥9.743”,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双一级能效标准。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技术标准和要求内的参数要求,比如“负荷调节范围(%):8~100%”,“水侧压力损失(Kpa)≤69.5”等,若存在合理负偏离,是否会成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建议:删掉参数表,参数只对制冷量、COP和IPLV做要求,按照国标一级能效的标准要求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7、设备主要零部件质疑内容: “1.为保证后期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的得5分,提供设备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项目有3种主机,只对其中2种主机作此要求,另外一种主机不作要求。说明有倾向性的品牌有一种主机也无法满足以上要求。因这一条也是给一个品牌量身定做的。 多数主流品牌的设备主材均有业内顶尖的供应商,压缩机如:丹福斯、比泽尔、谷轮等,但这些压缩机供应商不生产此次投标产品;单列“要求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而冷水机组的其他主材又不做同一品牌的要求,是否以某品牌定制设备的主材作为基准,有排他因素?在我国暖通设备的产业链很完善,部分主要零部件外购,是常见的,建议更改为:三种主机离心式冷水机、螺杆式冷水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品牌为一个品牌的得5分,这样所有厂家都能满足。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市场上有多种品牌均可满足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100TR 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组技术标准,疑问内容: (1)设备名称为“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是否规定了蒸发器为降膜式,排除了其他形式的蒸发器? (略) 场品牌调研,满液式蒸发器具有零部件少、故障率低等优点,多数主流品牌的大冷量离心机也都采用满液式蒸发器,也能满足双一级能效的需求,此条名称内包含蒸发器形式的限制明显不合理。 建议删除“降膜”限制,将设备名称更改为“高效变频直驱离心机组”。 答:因项目后期使用负荷波动大,初步设计阶段为匹配后期用能负荷需求,选用2台降膜离心机+2台变频螺杆机,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能效值 # 内有明确规定,以国标工况下的 IPLV 以及 COP 值为标准,而招标技术标准内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909”、“NPLV.IP(AHRI)≥10.98”,标准过高,多数主流品牌的双一级能效设备都难以满足。 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国标工况下双一级能效标准,删掉参数表。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80TR 变频高效螺杆冷水机组技术标准,质疑内容: (1) 同上,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513”、“NPLV.IP(AHRI)≥9.743”,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国标一级能效标准即可。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技术标准和要求内的参数要求,比如“负荷调节范围(%):8~100%”(常规是 15~100%),“水侧压力损失(Kpa)≤69.5”等,若存在合理负偏离,是否会成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0、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 2.2.4(5)疑问内容: “1.为保证后期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的得 5 分,提供设备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项目有 3 种主机,只对其中 2 种主机作此要求,另外一种主机为什么不做此要求? 多数主流品牌的设备主材均有业内顶尖的供应商,压缩机如:丹福斯、比泽尔、谷轮等,但这些压缩机供应商不生产此次投标产品;单列“要求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而冷水机组的其他主材又不做同一品牌的要求。 在我国暖通设备的产业链很完善,部分主要零部件外购,是常见的,建议不要对此项作为限制,不然很多厂家满足不了,增加项目成本。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市场上有多种品牌均可满足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原文: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700 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能否包括:公账上的承兑、公账上的建信融通、公账上的现金、银行的授信余额? 答:证明文件包括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银行授信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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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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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HPG_FJPDFL_SGW4[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一基地两中心”能源供应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XYSZ-JSGC#FJ-#),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中要求“设备技术参数要求”需要投标人填报,但技术标要求中无此部分内容,请明确“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是否需要填报,上传接 (略) ? 答:需填报,请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中有提到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但是在发布的控制价清单文件中未找到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招标控制价明细》不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十二:《招标控制价明细》中的规定。 3、就是本项目包含综合机电,部分土建和装修装饰工程,属于综合性工程,技术的要求比较高,资质条件只设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是否合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金额#,建设内容较复杂,无论从技术要求、企业业绩还是项目经理经验上,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合适?大型企业能否参与投标?如果大型企业不能参与投标,是否变相限制所有企业投标,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款? 答: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遵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本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00TR 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组技术标准,质疑内容: (1)设备名称为“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是否规定了蒸发器为降膜式,排除了其他形式的蒸发器? (略) 场品牌调研,满液式蒸发器具有零部件少、故障率低等优点,多数主流品牌的大冷量离心机也都采用满液式蒸发器,也能满足双一级能效的需求,此条名称内包含蒸发器形式的限制明显不合理。 建议删除“降膜”限制,将设备名称更改为“高效变频直驱离心机组”。 答:因项目后期使用负荷波动大,初步设计阶段为匹配后期用能负荷需求,选用2台降膜离心机+2台变频螺杆机,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能效值#内有明确规定,以国标工况下的IPLV以及COP值为标准,而招标技术标准内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909”、“NPLV.IP(AHRI)≥10.98”,标准过高,多数主流品牌的双一级能效设备都难以满足,是否以某品牌的能效值做的参数要求?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双一级能效标准。 建议:删掉参数表,参数只对制冷量、COP和IPLV做要求,按照国标一级能效的标准要求。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6、480TR 变频高效螺杆冷水机组技术标准,质疑内容: (1)同上,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513”、“NPLV.IP(AHRI)≥9.743”,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双一级能效标准。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技术标准和要求内的参数要求,比如“负荷调节范围(%):8~100%”,“水侧压力损失(Kpa)≤69.5”等,若存在合理负偏离,是否会成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建议:删掉参数表,参数只对制冷量、COP和IPLV做要求,按照国标一级能效的标准要求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7、设备主要零部件质疑内容: “1.为保证后期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的得5分,提供设备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项目有3种主机,只对其中2种主机作此要求,另外一种主机不作要求。说明有倾向性的品牌有一种主机也无法满足以上要求。因这一条也是给一个品牌量身定做的。 多数主流品牌的设备主材均有业内顶尖的供应商,压缩机如:丹福斯、比泽尔、谷轮等,但这些压缩机供应商不生产此次投标产品;单列“要求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而冷水机组的其他主材又不做同一品牌的要求,是否以某品牌定制设备的主材作为基准,有排他因素?在我国暖通设备的产业链很完善,部分主要零部件外购,是常见的,建议更改为:三种主机离心式冷水机、螺杆式冷水机、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品牌为一个品牌的得5分,这样所有厂家都能满足。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市场上有多种品牌均可满足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100TR 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组技术标准,疑问内容: (1)设备名称为“高效变频直驱降膜离心机组”,是否规定了蒸发器为降膜式,排除了其他形式的蒸发器? (略) 场品牌调研,满液式蒸发器具有零部件少、故障率低等优点,多数主流品牌的大冷量离心机也都采用满液式蒸发器,也能满足双一级能效的需求,此条名称内包含蒸发器形式的限制明显不合理。 建议删除“降膜”限制,将设备名称更改为“高效变频直驱离心机组”。 答:因项目后期使用负荷波动大,初步设计阶段为匹配后期用能负荷需求,选用2台降膜离心机+2台变频螺杆机,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能效值 # 内有明确规定,以国标工况下的 IPLV 以及 COP 值为标准,而招标技术标准内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909”、“NPLV.IP(AHRI)≥10.98”,标准过高,多数主流品牌的双一级能效设备都难以满足。 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国标工况下双一级能效标准,删掉参数表。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80TR 变频高效螺杆冷水机组技术标准,质疑内容: (1) 同上,要求“COP(能效比)设计工况≥5.513”、“NPLV.IP(AHRI)≥9.743”,此条能效参数要求明显过高不合理,建议要求满足国标一级能效标准即可。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技术标准和要求内的参数要求,比如“负荷调节范围(%):8~100%”(常规是 15~100%),“水侧压力损失(Kpa)≤69.5”等,若存在合理负偏离,是否会成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0、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 2.2.4(5)疑问内容: “1.为保证后期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的得 5 分,提供设备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项目有 3 种主机,只对其中 2 种主机作此要求,另外一种主机为什么不做此要求? 多数主流品牌的设备主材均有业内顶尖的供应商,压缩机如:丹福斯、比泽尔、谷轮等,但这些压缩机供应商不生产此次投标产品;单列“要求压缩机,启动柜,蒸发器与投标主机(冷水机组)为同一品牌”,而冷水机组的其他主材又不做同一品牌的要求。 在我国暖通设备的产业链很完善,部分主要零部件外购,是常见的,建议不要对此项作为限制,不然很多厂家满足不了,增加项目成本。 答:此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市场上有多种品牌均可满足要求,不存在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原文: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700 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能否包括:公账上的承兑、公账上的建信融通、公账上的现金、银行的授信余额? 答:证明文件包括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银行授信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澄清!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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