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莆田市城厢区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业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6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业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略)2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评审方法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一)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六、本项目评审方法内容中:
原征集文件“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
“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事项2:
原征集文件“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更正为:
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
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5日
征集文件其他对应内容以本次更正的附件内容为准。
名 称: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荔华东大道269号
联系方式:0594- (略)
名 称: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0591-(略)转809/818
项目联系人: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电 话:0591-(略)转809/818
征集人: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03月15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6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业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略)2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评审方法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一)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六、本项目评审方法内容中:
原征集文件“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
“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事项2:
原征集文件“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更正为:
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
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5日
征集文件其他对应内容以本次更正的附件内容为准。
名 称: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荔华东大道269号
联系方式:0594- (略)
名 称: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0591-(略)转809/818
项目联系人: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电 话:0591-(略)转809/818
征集人: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03月15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6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业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略)2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评审方法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一)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六、本项目评审方法内容中:
原征集文件“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
“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事项2:
原征集文件“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更正为:
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
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5日
征集文件其他对应内容以本次更正的附件内容为准。
名 称: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荔华东大道269号
联系方式:0594- (略)
名 称: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0591-(略)转809/818
项目联系人: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电 话:0591-(略)转809/818
征集人: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5年03月15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2026年度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业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略)2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评审方法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一)原征集文件第五章 入围评审办法 六、本项目评审方法内容中:
原征集文件“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为:
“8.工程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的得0.5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本项提供的项目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重复,否则该项目在本项不得分)
更正事项2:
原征集文件“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更正为:
9.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情况
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已完成的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预结算(含模拟清单)审核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工程总承包(EPC)工程项目(不限专业)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委托评审单位、评审时间、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成果材料封面复印件(委托方及审核单位印章、审核人员执业章。若成果封面材料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另行提交委托合同复印件或者提供可以证明该项目委托方的证明材料)以及可以证明提供的评审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采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5日
征集文件其他对应内容以本次更正的附件内容为准。
名 称: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荔华东大道269号
联系方式:0594- (略)
名 称: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0591-(略)转809/818
项目联系人:林建/张书恒/叶孟灵
电 话:0591-(略)转809/818
征集人: (略)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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