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开水器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电开水器招标变更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对 (略) 所需电开水器的购置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17)7号)进行如下变更:

1、《谈判文件》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序号1“电开水器1”中“8. 出水咀:二开一直饮,轻触式按键出水”变更为“8.出水咀:二开一直饮,触摸式按键出水”;序号2“电开水器2”中“8.   出水咀:二开二直饮” 变更为“8. 出水咀:二开二直饮,触摸式按键出水”; 序号1“电开水器1”及序号2“电开水器2”各增加技术参数“12.样式:柜式”。

2、《谈判文件》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增加以下条款:

2.5实物样品   

2.5.1 投标单位须按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提供类似序号1“电开水器1”实物样品一台,实物样品应贴上标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注明“采购编号”及“投标样品”字样。

2.5.2 投标单位应评审时间前将“实物样品”摆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2.5.3谈判小组将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实物样品(要求柜式,过滤设施等配件在柜体内,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取水槽模压成型,门板、面板采用黑晶防指纹板,出水方式为触摸式按键出水)进行评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实物样品”的、或实物样品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5.4成交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单位在评审结束运至采购单位封存,并与投标文件一起作为供货验收时的标准;如成交供应商交验货 (略) 提供的实物样品质量等不符,采购单位将拒收货物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5.5 未中标单位的实物样品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15天内各自清理取回,超 (略) 理。

3、《谈判文件》第三章1.9 “ (略) :不组织”变更为:

(略)

为准确投标,开标前投标单位必须到采购 (略) (投标 (略) 时须向采购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签到。

投标单位须按 (略) 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未列明而 (略) (略) 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 (略) 勘察或未签到的投标单位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王兆胜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时间: * 日上午10:00 

注:各投标单位在约 (略) 与采购单位联系、 (略) 。

4、《谈判文件》第一章第3条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日— * 日(中午12:00);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 * 日— *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谈判文件》第一章第4条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日下午3:00”变更为“ * 日上午9:00”。

6、《谈判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 (略) ”将构成《谈判文件》 (略) 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 (略) 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张文勇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路149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周应芳

电话: 点击查看>> 、2283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人民大道36号     

                       

                                        (略) (略)


                                       二O一七年二月九日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对 (略) 所需电开水器的购置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17)7号)进行如下变更:

1、《谈判文件》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序号1“电开水器1”中“8. 出水咀:二开一直饮,轻触式按键出水”变更为“8.出水咀:二开一直饮,触摸式按键出水”;序号2“电开水器2”中“8.   出水咀:二开二直饮” 变更为“8. 出水咀:二开二直饮,触摸式按键出水”; 序号1“电开水器1”及序号2“电开水器2”各增加技术参数“12.样式:柜式”。

2、《谈判文件》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增加以下条款:

2.5实物样品   

2.5.1 投标单位须按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提供类似序号1“电开水器1”实物样品一台,实物样品应贴上标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注明“采购编号”及“投标样品”字样。

2.5.2 投标单位应评审时间前将“实物样品”摆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2.5.3谈判小组将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实物样品(要求柜式,过滤设施等配件在柜体内,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取水槽模压成型,门板、面板采用黑晶防指纹板,出水方式为触摸式按键出水)进行评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实物样品”的、或实物样品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5.4成交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单位在评审结束运至采购单位封存,并与投标文件一起作为供货验收时的标准;如成交供应商交验货 (略) 提供的实物样品质量等不符,采购单位将拒收货物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5.5 未中标单位的实物样品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15天内各自清理取回,超 (略) 理。

3、《谈判文件》第三章1.9 “ (略) :不组织”变更为:

(略)

为准确投标,开标前投标单位必须到采购 (略) (投标 (略) 时须向采购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签到。

投标单位须按 (略) 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未列明而 (略) (略) 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 (略) 勘察或未签到的投标单位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王兆胜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时间: * 日上午10:00 

注:各投标单位在约 (略) 与采购单位联系、 (略) 。

4、《谈判文件》第一章第3条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 日— * 日(中午12:00);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 * 日— *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谈判文件》第一章第4条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日下午3:00”变更为“ * 日上午9:00”。

6、《谈判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 (略) ”将构成《谈判文件》 (略) 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 (略) 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张文勇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 (略) 路149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周应芳

电话: 点击查看>> 、2283 (略) 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人民大道36号     

                       

                                        (略) (略)


                                       二O一七年二月九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