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变更
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变更
1
2016 年至2018 年 (略) 街道 (略) 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CWJC 点击查看>> )
致投标人:
一、现对于2017 年01 月25 日编制发出的《2016 年至2018 年 (略) 街道 (略) 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P5-10 页)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3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 份;
(2)技术标:
①书面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 份;
②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
③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一页(单独提交或密封于商务标
封套内)。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3 款”(P15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3.1.3 技术标包括
暗 (略) 分, (略) 分包括书面文件、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等两项, (略) 分为暗标身
份对照效果图一项,各项内容如下:
(1)书面文件内容包括:
①技术标封面(封面以PDF (略) 文件一同发出,统一用A3 白色纸打印)
②目录;
③勘察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①项目概况;② (略) 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理解及总
体勘察设计思路;③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④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及
相应的对策措施;⑤后续服务承诺;⑥投资估算等);
④必要的图纸(或图表文件)。
(2)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本章第3.1.3(1)目所列明技术标书面文件的电子版(含
图纸)、演示动画(如有)。
(3)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勘察设计方案”(即本章第3.1.3
(1)③点中列明的“勘察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中,挑选一页带有页码、文字及图片的内容打印
(宜用A4 纸彩色打印)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为投标人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2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 款”(P19 页)内容增加第(4)小点,第(4)小点内容
如下:“(4)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的编制要求:
在所有技术标暗标评审完毕后, (略) 通过暗标身份对照效果 (略) 属的投标人身
份。为此,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勘察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中,挑选一页带有页码、文
字及图片的内容打印(宜用A4 纸彩色打印),同时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略) 法人公章,且清晰可辨;
②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必须与其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内容保持完全一致,且清晰可辨。”。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 款”(P19-20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4.1.2 投标
文件技术标的密封和标记
(1)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所有技术标书面文件(含正、副本)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包装封套内,
在封套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字
样,宜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除此以外,包装封套(含密封条)上不得盖章、签字或出现
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识。
(2)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的密封和标记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密封于不透明的信封内(效果图可折叠),信封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密封
(略) 法人公章,信封面上应注明“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字样,宜写明招标编号
和项目名称,可单独提交或密封于商务标封套内。”。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3 款”(P23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5.3 技术标暗标编
号和投标文件封存
5.3.1 商务标开标结束后, (略) 代理机构在评标区内开启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
部分(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包装封套,检查技术标的份数,将各投标人
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分随机编号。招标人对拆封、检查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填写《暗
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
5.3.2 投标文件 (略) 分编号完毕后, (略) 代理机构将已编号的投标文
件 (略) 分、未开启的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密封信封、商务标、《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
录表》分别封存,待评标 (略) 到齐后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 (略)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P29 页)
中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的人员数量要求为“1 人”。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P34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以随本补充
通知发出之附件一内容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之附件一)。
3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P36-37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以随本补
充通知发出之附件二内容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之附件二)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4.1 款”(P38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
4.1.1 (略) 分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
4.1.2 商务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
4.1.3 (略) 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6.评标程序”(P39-41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以随本补充
通知发出之附件三内容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之附件三)。
二、答疑
1、疑问1:就有关设计类似业绩和勘察类似业绩的认定?
答: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市政排水工程[如: (略) (渠)、泵站、 (略) 等]设计项目业绩,勘
察类似业绩是指勘察项目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
业绩和勘察业绩。
2、疑问2:就本项目评标办法商务标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设置是否合理?
答: (略) 工程作为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商务标
的评分设置是根据择优原则和结合本项目建设任务重、规模大、工期紧、地质环境较为复杂、
截污管沿线周边情况复杂等建设特点和 (略) 设置的, (略) 设评分标准不是有效性评
审的强制性条款,只是作为商务评标的打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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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4.1.1
(略) 分
有效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
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
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字迹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
其他内容
(略) 人不能接受的
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4 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4.1.2
商务标有效性评
审标准
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
装订、份数、组成、商务标无透露投标人技
术标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7 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字迹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
其他内容
(略) 人不能接受的
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4 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4.1.3
(略) 分
有效性评审标准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的编制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7.6(4)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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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 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2 分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略) 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得2 分;
2) (略) 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得1 分;
3)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2 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
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
依据。)
2 企业信誉1 分
企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连续三年获得工商系统的“重
合同守信用评价”的,得1 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复印
件作为评审依据。)
3
企业近三年
财务情况
2 分
企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连续三年均盈利的得2 分;不
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作为
评审依据。)
4 企业类似业绩10 分
设计类似业绩:(8 分)
1)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或工程总投资8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设计
类似业绩,每项得2 分;
2)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或工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设计
类似业绩,每项得1 分。
本项最多累计提供4 项业绩,最多得8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
依据。)
勘察类似业绩:(2 分)
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勘察合同金额≥200 万元
人民币(或工程总投资1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勘察类似
业绩,每项得1 分,最高得2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
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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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获奖4 分
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中获得
(略) 政区政府(或以上)、省(部) (略) 政
(略) 门或省级(或以上)工 (略) 业协会颁发奖
项的,每项得2 分,最高得4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获奖作为
评审依据。)
6
拟投入本工程勘
察设计主要岗位
人员情况
11 分
项目总负责人:(6 分)
1)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 分;不同时具备的,得1 分。
2) 项目总负责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接
的设计类似业绩中获得过省(部) (略) (略) 门或
省级(或以上)工 (略) 业协会颁发的个人奖项,
每项得1 分,最高得3 分。
各专业负责人:(5 分)
1)勘察、结构、给排水、工程造价等4 个专业负责人均由
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担任的,得4 分;相应专业注册
工程师每少一个扣1 分。
2)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 分。
注: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市政排水工程[如: (略) (渠)、泵站、 (略) 等]设计项目业绩,勘
察类似业绩是指勘察项目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
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2、企业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文本应含:项目
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
及单位公章等内容,若合同文本未能体现合同金额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的日期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提示: (略) 列评标项目、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 (略) 调整,但商
务部分权重不得高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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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6. 评标程序
6.1 评标程序
6.1.1 (略) 代理机构介绍参加评标会议的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 (略) 推选
(略) 负责人。
6.1.2 (略) 项目工程概况。
6.1.3 (略) 文件及评标办法, (略) 负责人主持评
标工作。
6.1.4 将投标文件 (略) 分(不包括电子文件,下同)、《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移
(略)
6.1.5 (略) 查阅《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并对 (略) (略) 有效性评审。
6.1.6 (略) 对 (略) (略) 详细评审。
6.1.7 完成 (略) 分详细评审后,将投标文件商务 (略) , (略) 对
(略) 有效性评审。
6.1.8 (略) 对通过有效性评审 (略) 详细评审。
6.1.9 完成商务标详细评审后,将 (略) 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略) ,
(略) 对 (略) 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进行有效性评审。
6.1.10 (略) 对所 (略) 暗标身份对照,依次揭晓投标人名称。
6.1.11 (略) 负责 (略) 成员的评分并统计最终综合得分。
6.1. (略) 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1.1 项。
6.1. (略) 编写评标报告。
6.2 (略) 分有效性评审
6.2.1 (略) 依据本章第4.1.1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略) (略) 有效性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略) 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
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 (略) 各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
记录。
6.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3)除上述情况外,被否决标书的确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略) 。
6.3 (略) 分详细评审
(略) 各成员依照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独立地对投标文件进
行分析、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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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商务标有效性评审
6.4.1 (略) 依据本章第4.1.2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略) 有效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略) 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
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 (略) 各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记录。
6.4.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3)除上述情况外,被否决标书的确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略) 。
6.5 商务标详细评审
(略) 各成员依照本章第4.2.2 项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 (略) 分析、
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6.6 (略) 分有效性评审
(略) 依据本章第4.1.3 项规定的标准对“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进行有效性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略) 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
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 (略) 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
记录。
6.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
(略) 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6.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
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 (略) 的要求。
6.8 评标结果
6.8.1 (略) 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 (略) 的每位评委根据本章第4 条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地对每份 (略) 打分。
(略) 首先 (略) 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技术标评分; (略) 对
(略) 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商务标评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
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
标的最终综合得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
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商务标的最终综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
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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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终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后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次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分次高
的为第二名,如此类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以下方式确定得分
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名次序:
□ (略) 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
■其它: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商务标的评标得分高低排出次序,得分高的排
前,得分低的排后。
(1) (略) 人推荐中标候选
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1.1 项。
6.8.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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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至2018 年 (略) 街道 (略) 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SSCWJC 点击查看>> )
致投标人:
一、现对于2017 年01 月25 日编制发出的《2016 年至2018 年 (略) 街道 (略) 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P5-10 页)部分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3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 份;
(2)技术标:
①书面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 份;
②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
③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一页(单独提交或密封于商务标
封套内)。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3 款”(P15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3.1.3 技术标包括
暗 (略) 分, (略) 分包括书面文件、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等两项, (略) 分为暗标身
份对照效果图一项,各项内容如下:
(1)书面文件内容包括:
①技术标封面(封面以PDF (略) 文件一同发出,统一用A3 白色纸打印)
②目录;
③勘察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①项目概况;② (略) 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理解及总
体勘察设计思路;③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④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及
相应的对策措施;⑤后续服务承诺;⑥投资估算等);
④必要的图纸(或图表文件)。
(2)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本章第3.1.3(1)目所列明技术标书面文件的电子版(含
图纸)、演示动画(如有)。
(3)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勘察设计方案”(即本章第3.1.3
(1)③点中列明的“勘察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中,挑选一页带有页码、文字及图片的内容打印
(宜用A4 纸彩色打印)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作为投标人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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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 款”(P19 页)内容增加第(4)小点,第(4)小点内容
如下:“(4)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的编制要求:
在所有技术标暗标评审完毕后, (略) 通过暗标身份对照效果 (略) 属的投标人身
份。为此,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技术标“勘察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中,挑选一页带有页码、文
字及图片的内容打印(宜用A4 纸彩色打印),同时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略) 法人公章,且清晰可辨;
②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必须与其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的内容保持完全一致,且清晰可辨。”。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2 款”(P19-20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4.1.2 投标
文件技术标的密封和标记
(1)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密封和标记
所有技术标书面文件(含正、副本)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包装封套内,
在封套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包装封套上应注明“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字
样,宜写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除此以外,包装封套(含密封条)上不得盖章、签字或出现
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识。
(2)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的密封和标记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密封于不透明的信封内(效果图可折叠),信封的封口上加贴密封条,密封
(略) 法人公章,信封面上应注明“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字样,宜写明招标编号
和项目名称,可单独提交或密封于商务标封套内。”。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3 款”(P23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5.3 技术标暗标编
号和投标文件封存
5.3.1 商务标开标结束后, (略) 代理机构在评标区内开启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
部分(技术标书面文件和书面文件的电子光盘)的包装封套,检查技术标的份数,将各投标人
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分随机编号。招标人对拆封、检查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填写《暗
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
5.3.2 投标文件 (略) 分编号完毕后, (略) 代理机构将已编号的投标文
件 (略) 分、未开启的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密封信封、商务标、《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
录表》分别封存,待评标 (略) 到齐后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 (略)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P29 页)
中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的人员数量要求为“1 人”。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P34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以随本补充
通知发出之附件一内容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之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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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P36-37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以随本补
充通知发出之附件二内容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之附件二)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4.1 款”(P38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
4.1.1 (略) 分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
4.1.2 商务标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
4.1.3 (略) 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有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6.评标程序”(P39-41 页)内容作废,并修改为以随本补充
通知发出之附件三内容为准(详见本补充通知之附件三)。
二、答疑
1、疑问1:就有关设计类似业绩和勘察类似业绩的认定?
答: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市政排水工程[如: (略) (渠)、泵站、 (略) 等]设计项目业绩,勘
察类似业绩是指勘察项目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
业绩和勘察业绩。
2、疑问2:就本项目评标办法商务标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设置是否合理?
答: (略) 工程作为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商务标
的评分设置是根据择优原则和结合本项目建设任务重、规模大、工期紧、地质环境较为复杂、
截污管沿线周边情况复杂等建设特点和 (略) 设置的, (略) 设评分标准不是有效性评
审的强制性条款,只是作为商务评标的打分项。
5
附件一: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4.1.1
(略) 分
有效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
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
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字迹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
其他内容
(略) 人不能接受的
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4 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4.1.2
商务标有效性评
审标准
投标文件商务标编制
装订、份数、组成、商务标无透露投标人技
术标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7 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字迹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
文件。
其他内容
(略) 人不能接受的
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5.4 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4.1.3
(略) 分
有效性评审标准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的编制
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7.6(4)目的规定。
6
附件二: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 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评标项目分值评分标准
1 企业资质2 分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略) 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得2 分;
2) (略) 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得1 分;
3)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2 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
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
依据。)
2 企业信誉1 分
企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连续三年获得工商系统的“重
合同守信用评价”的,得1 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复印
件作为评审依据。)
3
企业近三年
财务情况
2 分
企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连续三年均盈利的得2 分;不
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作为
评审依据。)
4 企业类似业绩10 分
设计类似业绩:(8 分)
1)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或工程总投资8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设计
类似业绩,每项得2 分;
2)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设计合同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或工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设计
类似业绩,每项得1 分。
本项最多累计提供4 项业绩,最多得8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
依据。)
勘察类似业绩:(2 分)
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勘察合同金额≥200 万元
人民币(或工程总投资1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勘察类似
业绩,每项得1 分,最高得2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
审依据。)
7
5 企业获奖4 分
投标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中获得
(略) 政区政府(或以上)、省(部) (略) 政
(略) 门或省级(或以上)工 (略) 业协会颁发奖
项的,每项得2 分,最高得4 分。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获奖作为
评审依据。)
6
拟投入本工程勘
察设计主要岗位
人员情况
11 分
项目总负责人:(6 分)
1)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 分;不同时具备的,得1 分。
2) 项目总负责人自2013 年1 月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接
的设计类似业绩中获得过省(部) (略) (略) 门或
省级(或以上)工 (略) 业协会颁发的个人奖项,
每项得1 分,最高得3 分。
各专业负责人:(5 分)
1)勘察、结构、给排水、工程造价等4 个专业负责人均由
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担任的,得4 分;相应专业注册
工程师每少一个扣1 分。
2)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
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 分。
注: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市政排水工程[如: (略) (渠)、泵站、 (略) 等]设计项目业绩,勘
察类似业绩是指勘察项目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
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2、企业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文本应含:项目
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
及单位公章等内容,若合同文本未能体现合同金额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的日期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提示: (略) 列评标项目、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 (略) 调整,但商
务部分权重不得高于30%)
8
附件三:
6. 评标程序
6.1 评标程序
6.1.1 (略) 代理机构介绍参加评标会议的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 (略) 推选
(略) 负责人。
6.1.2 (略) 项目工程概况。
6.1.3 (略) 文件及评标办法, (略) 负责人主持评
标工作。
6.1.4 将投标文件 (略) 分(不包括电子文件,下同)、《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移
(略)
6.1.5 (略) 查阅《暗标编号工作情况记录表》,并对 (略) (略) 有效性评审。
6.1.6 (略) 对 (略) (略) 详细评审。
6.1.7 完成 (略) 分详细评审后,将投标文件商务 (略) , (略) 对
(略) 有效性评审。
6.1.8 (略) 对通过有效性评审 (略) 详细评审。
6.1.9 完成商务标详细评审后,将 (略) 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 (略) ,
(略) 对 (略) 分(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进行有效性评审。
6.1.10 (略) 对所 (略) 暗标身份对照,依次揭晓投标人名称。
6.1.11 (略) 负责 (略) 成员的评分并统计最终综合得分。
6.1. (略) 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1.1 项。
6.1. (略) 编写评标报告。
6.2 (略) 分有效性评审
6.2.1 (略) 依据本章第4.1.1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略) (略) 有效性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略) 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
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 (略) 各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
记录。
6.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3)除上述情况外,被否决标书的确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略) 。
6.3 (略) 分详细评审
(略) 各成员依照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独立地对投标文件进
行分析、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9
6.4 商务标有效性评审
6.4.1 (略) 依据本章第4.1.2 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略) 有效性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略) 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
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 (略) 各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记录。
6.4.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 款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3)除上述情况外,被否决标书的确认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略) 。
6.5 商务标详细评审
(略) 各成员依照本章第4.2.2 项规定的标准,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 (略) 分析、
对比、评分,填写相关评审表格。
6.6 (略) 分有效性评审
(略) 依据本章第4.1.3 项规定的标准对“暗标身份对照效果图”进行有效性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略) 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采
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予以书面签名确认, (略) 成员需保留意见,则以书面形式形成
记录。
6.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
(略) 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
6.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
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 (略) 的要求。
6.8 评标结果
6.8.1 (略) 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1) (略) 的每位评委根据本章第4 条规定的评审标准独立地对每份 (略) 打分。
(略) 首先 (略) 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技术标评分; (略) 对
(略) 评审,按评标标准独立打分后,得出商务标评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技术标
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
标的最终综合得分;在所有评委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审的总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
最低分,计算剩余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商务标的最终综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
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0
(2)最终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后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次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分次高
的为第二名,如此类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以下方式确定得分
相同的投标人的排名次序:
□ (略) 进行投票,得票多的排名在先。
■其它:在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商务标的评标得分高低排出次序,得分高的排
前,得分低的排后。
(1) (略) 人推荐中标候选
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1.1 项。
6.8.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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