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变更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评估招标变更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评估委托 | ||
品目 |
服务/ (略) 管理服务/ (略) 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市水土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市 | 公告时间 | * 日 17:16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璐、杨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略) 市水土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市 (略) 区翠微路甲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包美春 (01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江河润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区南四环西路 (略) 基地18区11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严璐、杨娜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名称: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评估委托
项目编号:XM- 点击查看>>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杨娜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市水土 (略) 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 (略)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 (略) 有关事项修改补充如下:
1、 (略) 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的 (略) 核查:
(1) * 日至今已完成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业主委托合同原件。
(2)投标供 (略) 有人员本单位至少近三月(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水土保持及水利等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水土保持专业不少于2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拟配备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如有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原件。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条中“其中水土保持专业不少于2人”的水土保持专业指职称证书中写明的专业为“水土保持”或职称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且学历证书为水土保持专业。
3、评标办法中“拟配备人员”一项“(1)每有1人员具有水土保持及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6分;每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得0.4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改为“(1)每有1人员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6分;每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得0.4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如有微型无人机,应提供采购无人机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采纳。
5、评标委会员将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予以核查,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备。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延迟至 * 日上午9:3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市水土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翠微路甲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包美春 (010)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江河润 (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四环西路 (略) 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璐、杨娜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评估委托 | ||
品目 |
服务/ (略) 管理服务/ (略) 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市水土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市 | 公告时间 | * 日 17:16 |
首次公告日期 | * 日 | 更正日期 |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璐、杨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略) 市水土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市 (略) 区翠微路甲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包美春 (01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江河润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区南四环西路 (略) 基地18区11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严璐、杨娜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名称: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技术评估委托
项目编号:XM- 点击查看>>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杨娜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本次变更日期: * 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略) 市水土 (略) 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 (略)
原公告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6年 (略) 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影响评价验收) (略) 有关事项修改补充如下:
1、 (略) 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的 (略) 核查:
(1) * 日至今已完成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业主委托合同原件。
(2)投标供 (略) 有人员本单位至少近三月(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水土保持及水利等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水土保持专业不少于2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拟配备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如有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原件。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条中“其中水土保持专业不少于2人”的水土保持专业指职称证书中写明的专业为“水土保持”或职称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且学历证书为水土保持专业。
3、评标办法中“拟配备人员”一项“(1)每有1人员具有水土保持及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6分;每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得0.4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改为“(1)每有1人员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6分;每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得0.4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
4、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如有微型无人机,应提供采购无人机发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采纳。
5、评标委会员将对投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予以核查,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备。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延迟至 * 日上午9:3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市水土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翠微路甲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包美春 (010)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江河润 (略)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四环西路 (略) 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璐、杨娜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