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连接线阳新至大冶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第1次答疑
棋盘洲长江公路大桥连接线阳新至大冶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第1次答疑
(略) 第0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略) 附件详见如下内容:
附件1:附 录
附录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资 质 | 具 (略) 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略) 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1-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 绩 | 近 5 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 1 条单个监理合同段里程 50 公里 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综合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
|
附录1-3 A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 格 要 求 | 数 量 | 备 注 |
1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5 岁以下,5 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驻地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 1 |
|
2 |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0 岁以下,5 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副驻地或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 2 |
|
附录1-3 B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 格 要 求 | 数 量 | 备 注 |
1 | 合约、计量和计划专业 | 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5 年工作经验,负责类似工程的计量及合同工作 3 年以上 | 1 |
|
2 | 收费、通信和监控专业 | 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机电专业监理工程 师证书,近 3 年内负责过 1 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 收费系统及机电土建监理工作 | 2 |
|
3 | 供配电及照明专业 | 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 3 年内负责过含 1 座单洞长度 1000 米 隧道机电工程的供电或照明或通风及机电土建监理工作 | 1 |
|
4 | 安全员 | 工程师, (略) (略) 门颁发安全员培训证书,同时从事机电安全监理工作3年以上 | 1 |
|
5 | 监理员 |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同时从事类似监理工作 2 年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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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计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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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4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试验、检测仪器 |
| |||
1 | 500V 兆欧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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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套 | 1 |
|
3 | 数据传输测试仪 | 套 | 1 |
|
4 | 电视信号发生器 | 套 | 1 |
|
5 | 视频测试仪 | 套 | 1 |
|
6 | 1000V 兆欧表 | 台 | 1 |
|
7 | 光万用表 | 套 | 1 |
|
8 | 光功率计 | 套 | 1 |
|
9 | 光时域反射仪 | 套 | 1 |
|
10 | 误码仪 | 套 | 1 |
|
11 | 照度计 | 台 | 1 |
|
12 | 色度/亮度计 | 台 | 1 |
|
13 | 混合信号示波器 | 台 | 1 |
|
14 | 网络测试仪 | 台 | 1 |
|
15 | 电缆分析仪 | 台 | 1 |
|
16 | 数字万能表 | 台 | 1 |
|
17 | 相序指示器 | 套 | 1 |
|
二、办公、生活设施 | ||||
1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1 |
|
2 | 复印机(A3) | 台 | 1 |
|
3 | 打印机(A3) | 台 | 1 |
|
4 | 传真机 | 台 | 1 |
|
5 | 扫描仪(A3) | 台 | 1 |
|
6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
三、交通设施 | ||||
1 | 工作车辆(四轮驱动) | 台 | 2 |
|
附录1-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小于 500万元人民币 |
|
附录1-6 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 (略)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略) 第4.2款规定 |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8.1款规定 | |||
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2.3款规定 |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1(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1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① (略) 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开标时适用); ②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
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5、2.6、第2.7、第2.8款的要求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5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附录1-1规定 | |||
类似业绩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2规定 | |||
主要人员、其他管理与技术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3规定 | |||
设备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4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5规定 | |||
履约情况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6规定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2款规定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6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1) | 合同条款响应性 | 符合本篇第6.1款的规定 | |
6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2) | 评审条款 | 评审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2] | |||
技术评审(4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_25_分) | ①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 (略) ,具有较强针对性, (略) 施工监理要求,得_15-20__分; ②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得_20-25__分。 |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_10__分) | ①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_6-8__分; ②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_8-10__分。 | |||
对本项目的建议 (_5__分) | ① 对本项 (略) ,得_3-4__分; ② 对本项目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得_4-5_分。 | |||
商务评审(50分)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_30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人员要求,机构设置较合理的,得_18_分; ② 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
监理设施和设备 (_5__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_5__分; ② ____/___________。 | |||
监理业绩与信誉 (_15_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_9__分; ② _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 |||
6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条款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财务评审(10分) | 初步评审 | 符合本篇6.4.1项规定 | ||
报价文件递交函中的报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中监理服务费用合计报价一致 | ||||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 ||||
算术性修正 | 符合本篇6.4.2项规定 | |||
财务评分(10分)[3] | 评标基准价: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 (略) 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财务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略) 占的百分比权重,F= 10 。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 0.6 ;若D1<D,则E= 0.5 。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 ||||
2.14 |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
|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和 (略) 规定》、《 (略) 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 (略)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 (略) 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略) 组成
招标人依 (略) 。 (略) 人代表和从 (略) 省综合评标 (略) 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其中评标专家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 (略) 开始工作之 (略) 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 (略) 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略) 职责
(1)对 (略)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 (略) ;
(6) (略) 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略) 开始评标工作之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评标 (略) 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 (略) 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 (略) 将对 (略) 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代表参加了第一信封开标会;
(2)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 (略) 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略) 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 (略) 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 (略) 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 (略) 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0)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2.6、2.7、2.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 (略)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 (略) 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5. 资格审查
(略) 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 (略) 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略) 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详细评审
(略) 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 (略) 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对报价文件按评分标准计算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略) 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_25_分;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_10_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 _5__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5分。
6.4 财务评审
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略) (略) 投标; (略) 投标的,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 (略)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6.4.1投标人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 (略) 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 (略) 人标底上浮范围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略)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 (略) 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监理服 (略) 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略) 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4.4计算财务得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 (略) 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 (略) , (略) 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应 (略) 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标段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顺序先者优先。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略) 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略) 投标的情况下, (略) 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 (略) 投标。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略) (略) 投标; (略) 投标的,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 评标报告
(略) 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 (略) 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
10.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0.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0.8评分情况;
10.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评标报告 (略) 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 (略) 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略)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略) 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 (略) ,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略) 第0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略) 附件详见如下内容:
附件1:附 录
附录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资 质 | 具 (略) 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略) 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1-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 绩 | 近 5 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 1 条单个监理合同段里程 50 公里 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综合工程(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
|
附录1-3 A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 格 要 求 | 数 量 | 备 注 |
1 | 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5 岁以下,5 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驻地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 1 |
|
2 |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60 岁以下,5 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项目的副驻地或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 2 |
|
附录1-3 B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 格 要 求 | 数 量 | 备 注 |
1 | 合约、计量和计划专业 | 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5 年工作经验,负责类似工程的计量及合同工作 3 年以上 | 1 |
|
2 | 收费、通信和监控专业 | 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机电专业监理工程 师证书,近 3 年内负责过 1 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 收费系统及机电土建监理工作 | 2 |
|
3 | 供配电及照明专业 | 工程师,持 (略) 颁发的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 3 年内负责过含 1 座单洞长度 1000 米 隧道机电工程的供电或照明或通风及机电土建监理工作 | 1 |
|
4 | 安全员 | 工程师, (略) (略) 门颁发安全员培训证书,同时从事机电安全监理工作3年以上 | 1 |
|
5 | 监理员 |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同时从事类似监理工作 2 年以上 | 2 |
|
6 | 合计 |
| 7 |
|
附录1-4 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最低要求)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试验、检测仪器 |
| |||
1 | 500V 兆欧表 | 台 | 1 |
|
2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套 | 1 |
|
3 | 数据传输测试仪 | 套 | 1 |
|
4 | 电视信号发生器 | 套 | 1 |
|
5 | 视频测试仪 | 套 | 1 |
|
6 | 1000V 兆欧表 | 台 | 1 |
|
7 | 光万用表 | 套 | 1 |
|
8 | 光功率计 | 套 | 1 |
|
9 | 光时域反射仪 | 套 | 1 |
|
10 | 误码仪 | 套 | 1 |
|
11 | 照度计 | 台 | 1 |
|
12 | 色度/亮度计 | 台 | 1 |
|
13 | 混合信号示波器 | 台 | 1 |
|
14 | 网络测试仪 | 台 | 1 |
|
15 | 电缆分析仪 | 台 | 1 |
|
16 | 数字万能表 | 台 | 1 |
|
17 | 相序指示器 | 套 | 1 |
|
二、办公、生活设施 | ||||
1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1 |
|
2 | 复印机(A3) | 台 | 1 |
|
3 | 打印机(A3) | 台 | 1 |
|
4 | 传真机 | 台 | 1 |
|
5 | 扫描仪(A3) | 台 | 1 |
|
6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
三、交通设施 | ||||
1 | 工作车辆(四轮驱动) | 台 | 2 |
|
附录1-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每年的营业额均不小于 500万元人民币 |
|
附录1-6 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 (略)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略) 第4.2款规定 | |
参加开标会 |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8.1款规定 | |||
多标段投标 |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2.3款规定 |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3.1(4)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第1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① (略) 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一致(仅当采用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开标时适用); ②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
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5、2.6、第2.7、第2.8款的要求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5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一篇“招标公告”附录1-1规定 | |||
类似业绩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2规定 | |||
主要人员、其他管理与技术人员(如有)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3规定 | |||
设备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4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5规定 | |||
履约情况 | 符合第二篇“招标公告”附录1-6规定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2款规定 |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6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1) | 合同条款响应性 | 符合本篇第6.1款的规定 | |
6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2) | 评审条款 | 评审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2] | |||
技术评审(4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_25_分) | ①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 (略) ,具有较强针对性, (略) 施工监理要求,得_15-20__分; ②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得_20-25__分。 |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_10__分) | ①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_6-8__分; ②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_8-10__分。 | |||
对本项目的建议 (_5__分) | ① 对本项 (略) ,得_3-4__分; ② 对本项目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得_4-5_分。 | |||
商务评审(50分) |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_30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人员要求,机构设置较合理的,得_18_分; ② 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
监理设施和设备 (_5__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_5__分; ② ____/___________。 | |||
监理业绩与信誉 (_15_分) | ①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_9__分; ② _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6分。 | |||
6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条款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财务评审(10分) | 初步评审 | 符合本篇6.4.1项规定 | ||
报价文件递交函中的报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中监理服务费用合计报价一致 | ||||
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 ||||
算术性修正 | 符合本篇6.4.2项规定 | |||
财务评分(10分)[3] | 评标基准价: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 (略) 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财务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略) 占的百分比权重,F= 10 。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 0.6 ;若D1<D,则E= 0.5 。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 ||||
2.14 |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
|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和 (略) 规定》、《 (略) 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 (略)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 (略) 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略) 组成
招标人依 (略) 。 (略) 人代表和从 (略) 省综合评标 (略) 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其中评标专家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 (略) 开始工作之 (略) 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 (略) 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略) 职责
(1)对 (略)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 (略) ;
(6) (略) 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略) 开始评标工作之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评标 (略) 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 (略) 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 (略) 将对 (略) 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代表参加了第一信封开标会;
(2)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 (略) 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略) 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 (略) 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 (略) 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 (略) 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0) (略) 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2.6、2.7、2.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 (略)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合理说明或者 (略) 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5. 资格审查
(略) 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 (略) 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略) 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详细评审
(略) 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 (略) 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对报价文件按评分标准计算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略) 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_25_分;
(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_10_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 _5__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5分。
6.4 财务评审
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略) (略) 投标; (略) 投标的,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 (略)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6.4.1投标人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 (略) 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 (略) 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 (略) 人标底上浮范围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略)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 (略) 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监理服 (略) 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略) 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4.4计算财务得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 (略) 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 (略) , (略) 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应 (略) 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标段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顺序先者优先。
在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略) 在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略) 投标的情况下, (略) 仍有权在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 (略) 投标。若该标段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略) (略) 投标; (略) 投标的,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 评标报告
(略) 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0. (略) 成员名单;
10.3监督人员名单;
10.4开标记录;
10.5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10.6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10.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10.8评分情况;
10.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10中标候选人名单;
10.11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10.12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13评标附表。
评标报告 (略) 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 (略) 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略)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略) 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 (略) , (略)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略) 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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