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招标变更
青白江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招标变更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市 (略) 区机 (略) (略) 市 (略) 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QBJ-ZFCG-FW- 点击查看>> -GK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14:30 | ||
采 购 人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市 (略) 区机 (略)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16:3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采购人决定对《 (略) 市 (略) 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编号:QBJ-ZFCG-FW- 点击查看>> -GK)《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修改如下:一、《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特殊资格性条件的修改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点: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十三、其他资料:“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4、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均按修改 (略) 。二、关于《招标公告》的修改1、 (略) 文件时间:将《招标公告》 (略) 文件时间“自2017年 3月4 日00时00分至 2017年3月 14 日23时59分”修改为“自2017年 3月4日00时00分至 * 日23时59分。”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将《招标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9:30时”修改为“ * 日9:30时”,将原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 * 日17:00时止”。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所做的以上修改意见通过《四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同步发布。鉴于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报名,开标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掌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本《修改公告》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后,视为采购人已按照《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市 (略) 区机 (略) 唐女士 点击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梁女士 点击查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略) 市 (略) 区机 (略) 唐女士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链接 | http:/ 点击查看>> | ||
备注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市 (略) 区机 (略) (略) 市 (略) 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QBJ-ZFCG-FW- 点击查看>> -GK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14:30 | ||
采 购 人 | (略) 省 (略) 市 (略) 区 (略) 市 (略) 区机 (略)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16:3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
依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采购人决定对《 (略) 市 (略) 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编号:QBJ-ZFCG-FW- 点击查看>> -GK)《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修改如下:一、《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特殊资格性条件的修改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点: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十三、其他资料:“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4、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均按修改 (略) 。二、关于《招标公告》的修改1、 (略) 文件时间:将《招标公告》 (略) 文件时间“自2017年 3月4 日00时00分至 2017年3月 14 日23时59分”修改为“自2017年 3月4日00时00分至 * 日23时59分。”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将《招标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9:30时”修改为“ * 日9:30时”,将原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 * 日17:00时止”。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所做的以上修改意见通过《四 (略) 》(http:/ 点击查看>>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同步发布。鉴于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报名,开标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掌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本《修改公告》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后,视为采购人已按照《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市 (略) 区机 (略) 唐女士 点击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 (略) 梁女士 点击查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略) 市 (略) 区机 (略) 唐女士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链接 | http:/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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