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公安局“三所一队”整体迁建工程招标变更
潼南区公安局“三所一队”整体迁建工程招标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 (略) ”整体迁建工程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 仟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3.本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清单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不参与评审。
4. (略) “ (略) ”整体迁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 29日10时00分( (略) 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第1条“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中的第(1)点修改如下:
(1) (略) (略) 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 (略) 。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第6条“其他要求”中的第(1)点修改如下:
(1)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应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第7条“养老保险证明”修改如下:
上述要求提交养老保险的期限为: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投标 (略) 保部门出具的拟 (略) 有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中必须要有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养老保险编号。外地施工企业拟派 (略) 有组 (略) (略) 保证明。
注:1.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一次 (略) 有复印件完整齐全的原件查验, (略) 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否则将会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中标人拟 (略) 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须随 (略) 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 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学历证、网上截图除外)。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款中第2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修改如下:
本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 * 万元整)。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改如下:
投标截止前五年(2012年2月起至2017年2月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0.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修改如下:
投标截止前三年(2014年2月起至2017年2月止)
1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条款中第4条中“ 201 (略) 保部门 (略) 保证明”修改为“20 (略) 保部门 (略) 保证明”
12.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条款“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修改如下: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承担向 (略) 市潼南公 (略) 支付中标价2‰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3.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1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如下: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4.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5条款资格审查资料第一段修改如下:
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 (略) 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略) 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学历证、网上截图除外)。
15.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18个月”修改为:“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1.4.3“工期:270日历天”修改为:“工期:540日历天”。
注: (略) 文件和补遗(一)与本补遗(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二)为准。本补遗(二)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发布的关 (略) 有信息,无论是否查阅,均视为知晓。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 (略) ”整体迁建工程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 仟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元整)。
3.本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清单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 (略) 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 (略) 理,不参与评审。
4. (略) “ (略) ”整体迁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 29日10时00分( (略) 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第1条“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中的第(1)点修改如下:
(1) (略) (略) 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 (略) 。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第6条“其他要求”中的第(1)点修改如下:
(1)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应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第7条“养老保险证明”修改如下:
上述要求提交养老保险的期限为: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投标 (略) 保部门出具的拟 (略) 有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中必须要有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养老保险编号。外地施工企业拟派 (略) 有组 (略) (略) 保证明。
注:1.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一次 (略) 有复印件完整齐全的原件查验, (略) 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否则将会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中标人拟 (略) 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4.投标人须随 (略) 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略) 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学历证、网上截图除外)。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款中第2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修改如下:
本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 * 万元整)。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条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改如下:
投标截止前五年(2012年2月起至2017年2月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0.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修改如下:
投标截止前三年(2014年2月起至2017年2月止)
1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条款中第4条中“ 201 (略) 保部门 (略) 保证明”修改为“20 (略) 保部门 (略) 保证明”
12.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条款“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修改如下: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承担向 (略) 市潼南公 (略) 支付中标价2‰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3.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1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如下: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4.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5条款资格审查资料第一段修改如下:
投标人随身携带投标人须知第1.4. (略) 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略) 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学历证、网上截图除外)。
15.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18个月”修改为:“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1.4.3“工期:270日历天”修改为:“工期:540日历天”。
注: (略) 文件和补遗(一)与本补遗(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二)为准。本补遗(二)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发布的关 (略) 有信息,无论是否查阅,均视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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