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苗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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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苗招标变更




(略) 有限公司动物疫苗采购GXYLJ 点击查看>> -Q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质疑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中海西路71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士成

委托代理人:纪新胜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略) :

我公司于 * 日上午 (略) 以邮寄方式递交来关于动物疫苗采购项目(编号:GXYLJ 点击查看>> -Q)竞争性谈判及成交结果的质疑书原件,并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问题已报送采购人收悉。根据《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及要求,我公司于 * 日上午9时组织原谈判小组就质疑书提 (略) 审议并出具意见,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谈判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1)谈判时谈判小组不但没有和我们 (略) 关于本次采购产品的论述及商谈,而且还阻止我们的谈判代表就产品的性能及 (略) 阐述,只是要求最后报价,没有实际谈判。(2)提交最终报价后谈判小组并没有按照竞争性 (略) 公开唱标,致使两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知道彼此最终报价, (略) 上公布中标供应商才知道中标价格。

答复:质疑不成立。说明如下:

1. (略) 采购失败,经 (略) 门转变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及《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及程序对各竞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进评审。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即已进入谈判程序。

参与本次项目竞标的各供应商均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均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根据《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而本次项目评审过程中,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购人不再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任何变动,故不 (略) 商谈,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 (略) 商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3.4.5、13.4.6款,谈判小组按推荐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3.3款“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以及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 (略) 为规则》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泄露‘评审过程情况及尚未公布的评审结果’,因此在在最终报价结束后,不对各竞标人最终报价公开唱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项目结果, (略) 项目结果。中标、 (略) 就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告知中标、成交结果的法定形式。

(略) 述,本项目采购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二:

(一)用现成交供应商的疫苗免疫不但可免疫猪的数量减少还增加了养殖户人工成本,使动物遭受二次惊吓减少了动物的福利。如果本次采 (略) 免疫计划内数量的猪,致 (略) 追加采购,那么是不是增加了采购成本,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二)从免疫一头 (略) 的报价要低于现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三)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同时更优于现 (略) 提供的产品性能、指标。

答复:质疑不成立。说明如下:

(略) (略) 采购,且非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成交人。贵公司质疑书提出的第二、第三、第四条疑问都是介绍自身产品质量问题,从产品质量上确实有优势, (略) 提出的“采购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相关竞标单位均达到采购要求,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情况下,谈判小组按推荐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件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略) 有限公司

* 日

 




(略) 有限公司动物疫苗采购GXYLJ 点击查看>> -Q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函

 

 

 

质疑人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中海西路71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士成

委托代理人:纪新胜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略) (略) :

我公司于 * 日上午 (略) 以邮寄方式递交来关于动物疫苗采购项目(编号:GXYLJ 点击查看>> -Q)竞争性谈判及成交结果的质疑书原件,并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问题已报送采购人收悉。根据《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及要求,我公司于 * 日上午9时组织原谈判小组就质疑书提 (略) 审议并出具意见,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谈判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1)谈判时谈判小组不但没有和我们 (略) 关于本次采购产品的论述及商谈,而且还阻止我们的谈判代表就产品的性能及 (略) 阐述,只是要求最后报价,没有实际谈判。(2)提交最终报价后谈判小组并没有按照竞争性 (略) 公开唱标,致使两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知道彼此最终报价, (略) 上公布中标供应商才知道中标价格。

答复:质疑不成立。说明如下:

1. (略) 采购失败,经 (略) 门转变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重新组织采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及《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及程序对各竞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进评审。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即已进入谈判程序。

参与本次项目竞标的各供应商均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均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根据《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而本次项目评审过程中,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基础上,采购人不再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任何变动,故不 (略) 商谈,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 (略) 商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3.4.5、13.4.6款,谈判小组按推荐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3.3款“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以及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 (略) 为规则》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依法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泄露‘评审过程情况及尚未公布的评审结果’,因此在在最终报价结束后,不对各竞标人最终报价公开唱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项目结果, (略) 项目结果。中标、 (略) 就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告知中标、成交结果的法定形式。

(略) 述,本项目采购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二:

(一)用现成交供应商的疫苗免疫不但可免疫猪的数量减少还增加了养殖户人工成本,使动物遭受二次惊吓减少了动物的福利。如果本次采 (略) 免疫计划内数量的猪,致 (略) 追加采购,那么是不是增加了采购成本,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二)从免疫一头 (略) 的报价要低于现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三)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同时更优于现 (略) 提供的产品性能、指标。

答复:质疑不成立。说明如下:

(略) (略) 采购,且非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成交人。贵公司质疑书提出的第二、第三、第四条疑问都是介绍自身产品质量问题,从产品质量上确实有优势, (略) 提出的“采购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相关竞标单位均达到采购要求,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情况下,谈判小组按推荐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件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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