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建预算审核第三方协审服务招标变更
政府投资基建预算审核第三方协审服务招标变更
序号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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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0分) |
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的计费标准,投标供应商作出收费标准响应承诺。 (1)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的计费标准的得10分。 (2) (略) 文件采购需求提出的计费标 (略) 理。 评审依据:响应收费标准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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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87分) |
符合性(7分) |
1、 (略) 要求的符合性(7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7分, 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 (略) 理。 |
服务机构业绩(30分) |
1、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最多6分。 2、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1.0亿元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12分。 3、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超过1.0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12分。 备注: 1、业绩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的项目代替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2、所有业绩时间以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的时间计算,要求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合同、评 (略) 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须提供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原件需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供应商提供超过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的业绩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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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和业绩(50分) |
1、技术总负责人 [25分] a.承担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的技术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师,且造价师初始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得5分,5—10年(不含10年)得4分,5年(不含5年)得3分。 b.承担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5分,具有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3分。 c.熟悉评审预、结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评审预、结算业务,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每个得1分,满分3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1.0亿元的项目每个得1.5分,满分6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6分。此项合计满分15分。 备注: 1、所有业绩时间以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的时间计算,要求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合同、评 (略) 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须提供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原件需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供应商提供超过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的业绩不予计分)。 2、业绩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的项目代替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3、服务机构业绩和人员业绩可重复。 4、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略) 保的证明(2016年1月-2017年至今中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3 (略) 保的证明材料), (略) 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2、评审业务人员 [25分] a.承担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评审业务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及以上职称,初始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的注册造价师5名(其中:3名注册土建专业造价师、2名注册安装专业造价师),得10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注册各专业造价师不能相互替代,否则不得分)。 b.熟悉评审预、结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3年完成评审预、结算项目,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每个得1分,满分3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1.0亿元的项目每个得1.5分,满分6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6分。此项合计满分15分。(可提供评审业务人员中一人或多人的业绩) 备注: 1、所有业绩时间以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的时间计算,要求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合同、评 (略) 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须提供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原件需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供应商提供超过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的业绩不予计分)。 2、业绩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的项目代替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3、服务机构业绩和人员业绩可重复。 4、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略) 保的证明(2016年1月-2017年至今中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3 (略) 保的证明材料), (略) 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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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3分) |
投标供应商2015年至今入围了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政府投资基建预算审核第三方协审服务项目的,每入围一个地区的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 (略) 截图,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 |
序号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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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0分) |
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的计费标准,投标供应商作出收费标准响应承诺。 (1)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提出的计费标准的得10分。 (2) (略) 文件采购需求提出的计费标 (略) 理。 评审依据:响应收费标准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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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87分) |
符合性(7分) |
1、 (略) 要求的符合性(7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7分, 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 (略) 理。 |
服务机构业绩(30分) |
1、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每个得1分,最多6分。 2、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1.0亿元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12分。 3、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审定金额超过1.0亿元(含)以上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12分。 备注: 1、业绩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的项目代替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2、所有业绩时间以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的时间计算,要求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合同、评 (略) 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须提供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原件需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供应商提供超过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的业绩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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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格和业绩(50分) |
1、技术总负责人 [25分] a.承担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的技术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师,且造价师初始注册年限10年及以上得5分,5—10年(不含10年)得4分,5年(不含5年)得3分。 b.承担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5分,具有非国有高级专业技术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称得3分。 c.熟悉评审预、结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评审预、结算业务,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每个得1分,满分3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1.0亿元的项目每个得1.5分,满分6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6分。此项合计满分15分。 备注: 1、所有业绩时间以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的时间计算,要求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合同、评 (略) 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须提供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原件需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供应商提供超过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的业绩不予计分)。 2、业绩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的项目代替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3、服务机构业绩和人员业绩可重复。 4、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略) 保的证明(2016年1月-2017年至今中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3 (略) 保的证明材料), (略) 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2、评审业务人员 [25分] a.承担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评审业务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及以上职称,初始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的注册造价师5名(其中:3名注册土建专业造价师、2名注册安装专业造价师),得10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注册各专业造价师不能相互替代,否则不得分)。 b.熟悉评审预、结算业务程序和规则,近3年完成评审预、结算项目,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项目每个得1分,满分3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5000万元(含)-1.0亿元的项目每个得1.5分,满分6分;完成政府性资金房建、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且审定金额1.0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6分。此项合计满分15分。(可提供评审业务人员中一人或多人的业绩) 备注: 1、所有业绩时间以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的时间计算,要求均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协议书(委托函)或合同、评 (略) 分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须提供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评审报告或定案表等相关证明性资料材料原件需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供应商提供超过其资质业务承接范围的业绩不予计分)。 2、业绩可用大于该区间金额的项目代替计分,但不重复计分。 3、服务机构业绩和人员业绩可重复。 4、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略) 保的证明(2016年1月-2017年至今中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3 (略) 保的证明材料), (略) 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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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3分) |
投标供应商2015年至今入围了县级以上(含县级) (略) 政府投资基建预算审核第三方协审服务项目的,每入围一个地区的得1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 (略) 截图, (略) 核查,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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