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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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 (略) 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 (略)


(略) 中天 (略) 受 (略) 市洋河新 (略) 委托,就 (略) 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 (略) 。该项目已于201737日在江 (略) 、 (略) (略) 、 (略) 。经研究, (略) :


  一、原资格预审文件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SQZT[ *


(三)项目规模:347省道洋河段全长共计21.91km,全线均为新建道路,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4.5m,城镇段路基宽度33.75m;本项目附加工程主要包括生物科技园区道路续建工程、古黄河桥梁拆除及建设工程、洋河新区南片区道路续建工程、古黄河两岸道路工程、洋河老镇区道路改建工程等。根据项目资料,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347省道洋河段工程建安费用38724元,附加工程建安费用41184万元。


 二、更正内容


12.6.1修改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2.6.5修改为: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2.1.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2.1.2申请人需提供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1.6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2.5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2.1.3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点击查看>> 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5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2.1.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661 (略) 出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证明”、“2.1.5申请人 (略) 出具的(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1661日)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联合体申请人须满足“2.2资质要求”、“2.3 (略) 要求”、“2.4业绩要求”。


3、联合体协议5、修改为:联合体 (略) 的出资比例及期限:牵头方出资比例及期限为_______,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出资比例及期限为_______[该出资额度及期限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


4、资格预审申请表33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5、资格预审申请表6注(2)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6、资格预审申请表7说明3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7、资格预审申请表82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8、资格预审申请表93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9、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对照表修改为:























































































































序号



资格预审评审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页码



备注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2



申请人需提供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



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点击查看>> 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5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4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661 (略) 出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证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5



申请人 (略) 出具的(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1661日)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6



申请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资质;



 



 



申请人须满足



7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须满足



8



申请人派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 * 级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且担任过至少一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管理经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业主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申请人为项目经理连续依法缴纳的20167月至201612月社保材料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满足



9



申请人组 (略) (不含项目经理)须另提供:高级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与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其中高级会计师至少有1名。提供20167月至201612月申请人为 (略) 保的证明;



 



 



申请人须满足



10



申请人在20111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金额超过2亿元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日期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申请人须满足



11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 (略) 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略) 承诺)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12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 承诺)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13



(略) 贿记录证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14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20167月以来申请人为其办理的 (略) 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5



联合体协议(如有)



 



 



申请人为联合体时提供




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洋河新区


代理机构: (略) 中天 (略)


联系人:吴战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A 10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四、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73161730 (略) 的回函电邮至我司,Email * 63.com, (略) 。 


(略) 市洋河新 (略)


(略) 中天 (略)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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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 (略)


(略) 中天 (略) 受 (略) 市洋河新 (略) 委托,就 (略) 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 (略) 。该项目已于201737日在江 (略) 、 (略) (略) 、 (略) 。经研究, (略) :


  一、原资格预审文件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 (略) 市347省道洋河段建设工程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SQZT[ *


(三)项目规模:347省道洋河段全长共计21.91km,全线均为新建道路,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4.5m,城镇段路基宽度33.75m;本项目附加工程主要包括生物科技园区道路续建工程、古黄河桥梁拆除及建设工程、洋河新区南片区道路续建工程、古黄河两岸道路工程、洋河老镇区道路改建工程等。根据项目资料,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347省道洋河段工程建安费用38724元,附加工程建安费用41184万元。


 二、更正内容


12.6.1修改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另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2.6.5修改为: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2.1.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2.1.2申请人需提供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1.6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2.5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2.1.3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点击查看>> 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5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2.1.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661 (略) 出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证明”、“2.1.5申请人 (略) 出具的(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1661日)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联合体申请人须满足“2.2资质要求”、“2.3 (略) 要求”、“2.4业绩要求”。


3、联合体协议5、修改为:联合体 (略) 的出资比例及期限:牵头方出资比例及期限为_______,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出资比例及期限为_______[该出资额度及期限一旦确定,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变更。]


4、资格预审申请表33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5、资格预审申请表6注(2)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6、资格预审申请表7说明3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7、资格预审申请表82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8、资格预审申请表93修改为:申请人为联合体, 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原件备查。


9、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对照表修改为:























































































































序号



资格预审评审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页码



备注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2



申请人需提供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3



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点击查看>> 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5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4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661 (略) 出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授信证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5



申请人 (略) 出具的(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1661日)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6



申请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资质;



 



 



申请人须满足



7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须满足



8



申请人派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 * 级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且担任过至少一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管理经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业主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申请人为项目经理连续依法缴纳的20167月至201612月社保材料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满足



9



申请人组 (略) (不含项目经理)须另提供:高级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与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相关的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其中高级会计师至少有1名。提供20167月至201612月申请人为 (略) 保的证明;



 



 



申请人须满足



10



申请人在20111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金额超过2亿元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日期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申请人须满足



11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 (略) 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略) 承诺)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12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 承诺)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13



(略) 贿记录证明;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满足



14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20167月以来申请人为其办理的 (略) 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5



联合体协议(如有)



 



 



申请人为联合体时提供




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洋河新区


代理机构: (略) 中天 (略)


联系人:吴战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A 10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四、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73161730 (略) 的回函电邮至我司,Email * 63.com, (略) 。 


(略) 市洋河新 (略)


(略) 中天 (略)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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