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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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二)



关于 (略) 1212工 (略) 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 (略) 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0页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原招标文件P15页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二、原招标文件P22页

15.2合同付款方式:

15.2.1 设备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买方支付设备总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5%;

(5)余款即设备款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调整为:

15.2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支付合同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支付设合同价的15%;

(5)余款即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2017 年 4月25日10:00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盖章)

新昌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期: * 日


附件:
补充文件(一).doc





关于 (略) 1212工 (略) 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 (略) 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0页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原招标文件P15页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二、原招标文件P22页

15.2合同付款方式:

15.2.1 设备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买方支付设备总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5%;

(5)余款即设备款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调整为:

15.2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支付合同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支付设合同价的15%;

(5)余款即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2017 年 4月25日10:00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盖章)

新昌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期: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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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文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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