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二)
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二)
关于 (略) 1212工 (略) 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 (略) 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0页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原招标文件P15页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二、原招标文件P22页 15.2合同付款方式: 15.2.1 设备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买方支付设备总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5%; (5)余款即设备款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调整为: 15.2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支付合同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支付设合同价的15%; (5)余款即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2017 年 4月25日10:00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盖章) 新昌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期: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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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1212工 (略) 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 (略) 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0页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原招标文件P15页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 (略) 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二、原招标文件P22页 15.2合同付款方式: 15.2.1 设备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买方支付设备总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5%; (5)余款即设备款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调整为: 15.2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支付合同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 (4) (略) 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支付设合同价的15%; (5)余款即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2017 年 4月25日10:00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盖章) 新昌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期: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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