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招标变更
2016年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招标变更
根据 (略) 《关于对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 (略) 专项补助的通知》(渝农发〔 * 号)文件精神,为我区推进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工作,区农委此次决定对业主放弃实施的2016年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项目专项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 (略) 农委文〔2016〕89号《关于报送对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 (略) 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上报市农委备案的“ (略) 区 (略) 镇米市坝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补助项目” 50万元); (略) 农委文〔2016〕26号《关于报送2016年市级农发资金切块竞争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上报市农委备案的“ (略) 区山仁草韵地缓坡化改造及培肥项目” 20万元),进行重新申报再确定业主继续实施。补贴对象、标准等具体使用要求按市 (略) (详见本指南相关内容)。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下,择优选择专业大户、 (略) 、 (略) 、农业 (略) 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该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
本区范围内开展粮油生产等规模化生产经营及七大百亿级产业链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 (略) 、 (略) 、农业 (略) 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条件
(一)实施主体积极性高,宜机化土地整理整治成效突出,发展态势和基础条件良好,管理规范;
(二)土地已集中连片流转,机械化作业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三)具备按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的客观条件;
(四) (略) 在地群众支持;
(五)项目选址遵循交通便利、便于展示的原则。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标准见附件1)
1.地块自连互通;
2.地块缓坡化改造;
3.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
(二)建设期限
2017年4月——2017年11月。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地块自连互通每亩补助1000元;地块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1500元;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每亩补助2000元。
2.补助方式:差额包干补助,谁用地谁建设。
四、上报程序
按照“官网公开申报指南、专家 (略) 门筛选、官网公示筛选结果、上报市级备案”的规范程序,区农委在《 (略) (略) 》公开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 (略)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拟实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完善实施方案上报市农委备案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经所在镇街签字盖章后,和电子件一并于 * 日前送 (略) (七套), (略) 农业科(一套)。
(略) 联系人:杜植平(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联系人:李维(电话: 点击查看>> )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 (略) 市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方案;
3.佐证材料。
(二)其他要求
1.选优选好实施主体。符合条件、成长性和窗口示范效应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申报。
2.相对集中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70万原则上实施主体不超过2个。
3.坚持配套资金放大优先和建设效果倍增优先的原则。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业主愿意配更多的自筹资金用于整治更多面积的优先。既有基础条件好、方法科学、轻简整理即可达到标准。 (略) 补助标准可整治更多面积的优先。
4.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由区县审批、市级备案审核无异后方可调整。
5.注重涉农相关资金整合使用,以提高综合效果。加强农机、农艺等技术集成。
6.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农委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市级补助资金 (略) 补助资金。
根据 (略) 《关于对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 (略) 专项补助的通知》(渝农发〔 * 号)文件精神,为我区推进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工作,区农委此次决定对业主放弃实施的2016年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项目专项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 (略) 农委文〔2016〕89号《关于报送对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 (略) 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上报市农委备案的“ (略) 区 (略) 镇米市坝高标准农田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补助项目” 50万元); (略) 农委文〔2016〕26号《关于报送2016年市级农发资金切块竞争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上报市农委备案的“ (略) 区山仁草韵地缓坡化改造及培肥项目” 20万元),进行重新申报再确定业主继续实施。补贴对象、标准等具体使用要求按市 (略) (详见本指南相关内容)。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下,择优选择专业大户、 (略) 、 (略) 、农业 (略) 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该补助项目。
一、补助对象
本区范围内开展粮油生产等规模化生产经营及七大百亿级产业链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 (略) 、 (略) 、农业 (略) 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条件
(一)实施主体积极性高,宜机化土地整理整治成效突出,发展态势和基础条件良好,管理规范;
(二)土地已集中连片流转,机械化作业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三)具备按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的客观条件;
(四) (略) 在地群众支持;
(五)项目选址遵循交通便利、便于展示的原则。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标准见附件1)
1.地块自连互通;
2.地块缓坡化改造;
3.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
(二)建设期限
2017年4月——2017年11月。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地块自连互通每亩补助1000元;地块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1500元;水平条田化及坡地梯台式改造每亩补助2000元。
2.补助方式:差额包干补助,谁用地谁建设。
四、上报程序
按照“官网公开申报指南、专家 (略) 门筛选、官网公示筛选结果、上报市级备案”的规范程序,区农委在《 (略) (略) 》公开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 (略)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拟实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完善实施方案上报市农委备案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经所在镇街签字盖章后,和电子件一并于 * 日前送 (略) (七套), (略) 农业科(一套)。
(略) 联系人:杜植平(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联系人:李维(电话: 点击查看>> )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清单
1.《 (略) 市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方案;
3.佐证材料。
(二)其他要求
1.选优选好实施主体。符合条件、成长性和窗口示范效应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申报。
2.相对集中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70万原则上实施主体不超过2个。
3.坚持配套资金放大优先和建设效果倍增优先的原则。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业主愿意配更多的自筹资金用于整治更多面积的优先。既有基础条件好、方法科学、轻简整理即可达到标准。 (略) 补助标准可整治更多面积的优先。
4.项目申报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不得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确有正当理由调整,应按原程序由区县审批、市级备案审核无异后方可调整。
5.注重涉农相关资金整合使用,以提高综合效果。加强农机、农艺等技术集成。
6.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农委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扣减市级补助资金 (略) 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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