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黄标车限行电子执法监控系统更正/变更公告(二)
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黄标车限行电子执法监控系统更正/变更公告(二)
(略) (略)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略) 电子执法监控系统(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 (略) 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更正公告 (略) 文:
“八、投标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变更为:“八、投标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
2.原更正公告 (略) 文:
“十、开标时间: * 日15时30分”变更为:“十、开标时间: * 日15时30分”。
3.原采购文件中第26页,“特别说明”条款 (略) 文:“(4)本项目中的报价中需包括电子警察路口线路施工的一切费用及材料,中标商须保证各个路口中的管道畅通。路口电子警察建设必须符合《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中标商如认为现有设备无法配合自己选择的技术方案,可更换全新的设备、增加新设备、相关管线及附件,所更换设备纳入项目,所有权归业主,一切费用及材料由中标商承担。”
变更为:“(4)本项目中的报价中需包括电子警察路口线路施工的一切费用及材料,中标商须保证各个路口中的管道畅通。路 (略) 电子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必须符合《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有关关键指标(号牌识别率等)必须满足最新的标准。中标商如认为现有设备无法配合自己选择的技术方案,可更换全新的设备、增加新设备、相关管线及附件,所更换设备纳入项目,所有权归业主,一切费用及材料由中标商承担。”
4.原采购文件中第26页,“特别说明”条款中增加:“(8) (略) 涉及的建设标准及 (略) 最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新标准为准,投标人需对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相应改变以满足最新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原采购文件中第31页,原文:
“3)电子警察系统设计方面: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点击查看>> )
《道路交 (略) 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 点击查看>> )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 点击查看>> 0)
(略)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变更为:
“3)电子警察系统设计方面: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点击查看>> )
《道路交 (略) 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 点击查看>> )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 点击查看>> 0)
(略)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6.原采购文件中第48页第4.3.8.10款,原文:“系统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能识别GA 36规定的号牌(除临时号牌外)、12式武警汽 (略) 汽车号牌。日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80%。”
变更为:“系统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能识别GA 36规定的号牌(除临时号牌外)、12式武警汽 (略) 汽车号牌。日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5%;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
原采购文件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略) | 地址: (略) 市人民大道北9号 |
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略) 开发区 (略) 东路3 (略) B708室 |
联系人:陈振辉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略)
发布时间: * 日
(略) (略)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略) 电子执法监控系统(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 (略) 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更正公告 (略) 文:
“八、投标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变更为:“八、投标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
2.原更正公告 (略) 文:
“十、开标时间: * 日15时30分”变更为:“十、开标时间: * 日15时30分”。
3.原采购文件中第26页,“特别说明”条款 (略) 文:“(4)本项目中的报价中需包括电子警察路口线路施工的一切费用及材料,中标商须保证各个路口中的管道畅通。路口电子警察建设必须符合《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中标商如认为现有设备无法配合自己选择的技术方案,可更换全新的设备、增加新设备、相关管线及附件,所更换设备纳入项目,所有权归业主,一切费用及材料由中标商承担。”
变更为:“(4)本项目中的报价中需包括电子警察路口线路施工的一切费用及材料,中标商须保证各个路口中的管道畅通。路 (略) 电子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必须符合《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16)》及《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有关关键指标(号牌识别率等)必须满足最新的标准。中标商如认为现有设备无法配合自己选择的技术方案,可更换全新的设备、增加新设备、相关管线及附件,所更换设备纳入项目,所有权归业主,一切费用及材料由中标商承担。”
4.原采购文件中第26页,“特别说明”条款中增加:“(8) (略) 涉及的建设标准及 (略) 最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新标准为准,投标人需对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相应改变以满足最新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原采购文件中第31页,原文:
“3)电子警察系统设计方面: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点击查看>> )
《道路交 (略) 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 点击查看>> )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 点击查看>> 0)
(略)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变更为:
“3)电子警察系统设计方面: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点击查看>> )
《道路交 (略) 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 点击查看>> )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 点击查看>> 0)
(略) 《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6.原采购文件中第48页第4.3.8.10款,原文:“系统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能识别GA 36规定的号牌(除临时号牌外)、12式武警汽 (略) 汽车号牌。日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80%。”
变更为:“系统应具备车辆号牌自动识别功能,用于号牌识别的字符库应齐全,能识别GA 36规定的号牌(除临时号牌外)、12式武警汽 (略) 汽车号牌。日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5%;夜间车辆号牌识别准确率应不小于90%。”
原采购文件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略) | 地址: (略) 市人民大道北9号 |
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略) 开发区 (略) 东路3 (略) B708室 |
联系人:陈振辉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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