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新溪村等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新溪村等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 日 16:35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略) 有限公司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新溪村等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略) 分投标邀请函第六点:
“6.10 (略) 需资料:报 (略) 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更正为:
“6.10 (略) 需资料:报 (略) 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 (略) 进行报名:”
2. (略) 分投标邀请函第五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 365天 |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1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满且保质期内无发生质量问题的, (略) 人提出质保金请款申请后,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5%的质保金无息付清给中标人。 注: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解决的,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 |
更正为: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 (略) 坏境整治 | 365天 |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6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满且保质期内无发生质量问题的, (略) 人提出质保金请款申请后,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5%的质保金无息付清给中标人。 注: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解决的,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 |
3.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情况介绍”第四小点:
“4.工程概况: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七小点:
“7.1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1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更正为:
“4.工程概况: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 (略) 综合治理,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整治内容。”
“7.1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6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4. (略) 分合同书格式( (略) 分)协议书中的:
“工程内容: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工程规模: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略) 分合同书格式81. 进度款81.3 进度款支付
“(1)从甲方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1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略) 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更正为:
“工程内容: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述五个村建造排污渠、 (略) 等内容。
工程规模: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述五个村建造排污渠、 (略) 等内容。”
“(1)从甲方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60%; (略) 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5. (略) 分投标邀请函第七点:
“7.公示期限: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03日(5个工作日)。”
更正为:
“7.公示期限: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04日(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 (略) 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市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地址: (略) 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
联系人:邓卓文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莲秀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 日 16:35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略) 有限公司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新溪村等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略) 分投标邀请函第六点:
“6.10 (略) 需资料:报 (略) 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更正为:
“6.10 (略) 需资料:报 (略) 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 (略) 进行报名:”
2. (略) 分投标邀请函第五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 365天 |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1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满且保质期内无发生质量问题的, (略) 人提出质保金请款申请后,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5%的质保金无息付清给中标人。 注: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解决的,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 |
更正为: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期 | 付款方式 |
1 | 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 (略) 坏境整治 | 365天 |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6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满且保质期内无发生质量问题的, (略) 人提出质保金请款申请后,采购人将合同总价款的5%的质保金无息付清给中标人。 注: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未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解决的,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 |
3.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情况介绍”第四小点:
“4.工程概况: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第七小点:
“7.1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1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更正为:
“4.工程概况: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 (略) 综合治理,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整治内容。”
“7.1 从采购人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60%; (略) 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4. (略) 分合同书格式( (略) 分)协议书中的:
“工程内容: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工程规模:排污沟18151米,建垃圾池21个,垃圾运输车5台,简易氧化塘或人工湿地5个。”
(略) 分合同书格式81. 进度款81.3 进度款支付
“(1)从甲方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1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略) 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更正为:
“工程内容: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述五个村建造排污渠、 (略) 等内容。
工程规模:对木联自然村、寨美自然村、元庆自然村、贤庆自然村、上蒋自然村上述五个村建造排污渠、 (略) 等内容。”
“(1)从甲方发出准予施工通知开始,7日内支付30%的工程款;待工程量完成超过总工程量80%时,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60%; (略) 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款的95%;”
5. (略) 分投标邀请函第七点:
“7.公示期限: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03日(5个工作日)。”
更正为:
“7.公示期限: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04日(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 (略) 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市 (略) 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地址: (略) 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
联系人:邓卓文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莲秀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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