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识别的不停车手机移动支付系统BOOT项目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车牌识别的不停车手机移动支付系统BOOT项目招标变更



(略) ,现 (略) 修改,内容如下:

1、 (略) 中“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的表格内容修改为:“

资格条件

1、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在建设期内具有不低于项目本金(项目投资估算的25%)的投资能力,具有本项目除项目建设资金外的债务性资金的融资能力;

2、银行资 (略) 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资信证明额度:提供由投标人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账户余额≥6000万元人民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授信证明: (略) 出具的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 (略) 评标办法中“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更正为:“

2.2.1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项目技术方案:50分

价格因素:15分

投融资能力:10分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及项目建设方案:12分

项目运营、移交方案:13分

3、 (略) “4.1款”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九部1411室( (略) 大厦14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略) 文件。

4、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省高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 日












(略) ,现 (略) 修改,内容如下:

1、 (略) 中“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的表格内容修改为:“

资格条件

1、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在建设期内具有不低于项目本金(项目投资估算的25%)的投资能力,具有本项目除项目建设资金外的债务性资金的融资能力;

2、银行资 (略) 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资信证明额度:提供由投标人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账户余额≥6000万元人民币。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略) 授信证明: (略) 出具的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 (略) 评标办法中“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更正为:“

2.2.1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项目技术方案:50分

价格因素:15分

投融资能力:10分

项目公司组建方案及项目建设方案:12分

项目运营、移交方案:13分

3、 (略) “4.1款”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九部1411室( (略) 大厦14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招标人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略) 文件。

4、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省高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