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及办公大院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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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及办公大院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变更



 

 关于“ (略) 办公用房改造工 (略) 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23-P26页内容现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略) 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 (略) 评审。

2. 评标原则工: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略) 组成及职责

3. (略)

(略) 人依法组建, (略) 成员推 (略) 组长,商务标的评审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 (略) 的职责

(略) 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 (略) 评审和比较, (略) 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 (略) 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略)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略) 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投标文件评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4.1评标准备

(略) 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 (略) 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评标顺序的确定:

 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作 (略) 理。 (略) 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三名, (略) 评审,若评审有一家不通过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略) 评审,评审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名次。

4.3投标文件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 (略) 理。

4.4 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了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5.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5.4 评标结果

5.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略) 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其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 (略) 理的事宜。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4.1投标保证金 汇款时需备注: (略) 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 ××× 标段(银行有字数限制的可简写)。”

    现修改为:汇款时需备注: (略) 办公用房改造工 (略) 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 ××× 标段(银行有字数限制的可简写)。”

 

 

 

(略) 省 (略) (略)

* 日


 



 

 关于“ (略) 办公用房改造工 (略) 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23-P26页内容现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法, (略) 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 (略) 评审。

2. 评标原则工: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略) 组成及职责

3. (略)

(略) 人依法组建, (略) 成员推 (略) 组长,商务标的评审以注册造价工程师为主。

3.2 (略) 的职责

(略) 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 (略) 评审和比较, (略) 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 (略) 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略) 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略) 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确定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评审顺序评审→投标文件评审(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4.1评标准备

(略) 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 (略) 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评标顺序的确定:

 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作 (略) 理。 (略) 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前三名, (略) 评审,若评审有一家不通过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略) 评审,评审通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时,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投标人抽签确定名次。

4.3投标文件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 (略) 文件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则按 (略) 理。

4.4 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了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应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5.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5.4 评标结果

5.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 (略) 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其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 (略) 理的事宜。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4.1投标保证金 汇款时需备注: (略) 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 ××× 标段(银行有字数限制的可简写)。”

    现修改为:汇款时需备注: (略) 办公用房改造工 (略) 路面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 ××× 标段(银行有字数限制的可简写)。”

 

 

 

(略) 省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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