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省公安警服招标变更
2016年度全省公安警服招标变更
(略)
(2016年度全省公安警服采购项目)
依据 (略) 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20586号确认书的要求, (略) (略) 受 (略) 省公安厅的委托, (略) 采购, (略) 。
现对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一章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更正为:“5、投标人在开 (略) 投警服品种样品,同 (略) (略) 对该样品的检测报告; (略) (略) 没有技术标准和采购人有具体需求的品种需提 (略) 门(含省级)的检测报告,其品种是:鞋类B款、保暖衬衣、值勤被、太阳镜、警用工作包、多功能包、V领羊绒背心、V领羊绒毛衣、高级内腰带;”
2.招标文件第三章B款男棉皮鞋主要技术参数中橡胶成型底更正为:
橡胶成型底 |
底长:300±0.5mm鞋底后跟高度:20±0.5mm 花纹厚度:3.5±0.5mm |
鞋底 |
-- |
3.招标文件第三章V领羊绒背心参数及要求中单位面积质量更正为:
单位面积质量 |
g/㎡ |
≥ |
400 |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1~2包评分标准中投标样品更正为:
投标样品 |
2 |
根据投标样品产品外观、号型规格、材料品质、制作工艺、颜色、标志标识、产品疵点总体评价,相比最好得2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得0分。如发现有人为标记等现象得0分,可视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样品 |
2 |
对所投对应产品质量检验设备 (略) 评价。设备先进得2分;一般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不得分) |
提供设备清单和彩色照片、发票扫描件 |
|
2 |
综合对比投标人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得0分) |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3~11包评分标准中投标样品更正为:
投标样品 |
3 |
根据投标样品产品外观、号型规格、材料品质、制作工艺、颜色、标志标识、产品疵点总体评价,相比最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如发现有人为标记等现象得0分,可视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样品 |
3 |
综合对比投标人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质检设备。优秀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得0分) |
提供设备清单和彩色照片、发票扫描件 |
6.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3~11包评分标准中 (略) 业绩更正为:
类似业绩 |
1 |
提供自2015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年度的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没有得0分(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
合同、发票和中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 |
7.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12~27包评分标准中投标样品更正为:
投标样品 |
2 |
根据投标样品产品外观、号型规格、材料品质、制作工艺、颜色、标志标识、产品疵点总体评价,相比最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如发现有人为标记等现象得0分,可视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样品 |
2 |
对所投对应产品质量检验设备 (略) 评价,设备先进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资料不全者不得分。(第26和第27包必须提供羊绒产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后整理设备的证明资料) |
提供设备清单和彩色照片、发票扫描件 |
|
2 |
综合对比投标人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得0分) |
8.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中不良记录统一更正为:
不良记录 |
2 |
收到采购人书面来函证明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得0分。无不良记录的得2分。(不良记录的情形见备注) |
2015年度以来的证明材料 |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备注内容统一更正为:
“一、不良记录的政策依据:
(略) (略) 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及《人民警察服装质量管理办法》。
二、不良记录的范围和论证机构:
警服生产供应中的 (略) 理。在警服生产供应过程中,采购人收 (略) 为的投诉和纠纷材料,结合该中标人对该内容的书面举证说明,予以核实 (略) (略) 进行备案。 (略) (略) 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对该中标企 (略) 理。
三、不良记录的提交时间:
(略) 有不良记录的证明资料采购人都将在评审开始前一次性提交给评审专家,作为评审依据。”
10.原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 日09:00时( (略) 时间)”现变更为:“ * 日09:00时( (略) 时间)”。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略) (略) 分。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郑园 电 话: 点击查看>>
采购人: (略) 省公安厅
联系人:余霞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 日
(略)
(2016年度全省公安警服采购项目)
依据 (略) 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20586号确认书的要求, (略) (略) 受 (略) 省公安厅的委托, (略) 采购, (略) 。
现对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一章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更正为:“5、投标人在开 (略) 投警服品种样品,同 (略) (略) 对该样品的检测报告; (略) (略) 没有技术标准和采购人有具体需求的品种需提 (略) 门(含省级)的检测报告,其品种是:鞋类B款、保暖衬衣、值勤被、太阳镜、警用工作包、多功能包、V领羊绒背心、V领羊绒毛衣、高级内腰带;”
2.招标文件第三章B款男棉皮鞋主要技术参数中橡胶成型底更正为:
橡胶成型底 |
底长:300±0.5mm鞋底后跟高度:20±0.5mm 花纹厚度:3.5±0.5mm |
鞋底 |
-- |
3.招标文件第三章V领羊绒背心参数及要求中单位面积质量更正为:
单位面积质量 |
g/㎡ |
≥ |
400 |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1~2包评分标准中投标样品更正为:
投标样品 |
2 |
根据投标样品产品外观、号型规格、材料品质、制作工艺、颜色、标志标识、产品疵点总体评价,相比最好得2分;较好得1分;一般得0.5分;差得0分。如发现有人为标记等现象得0分,可视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样品 |
2 |
对所投对应产品质量检验设备 (略) 评价。设备先进得2分;一般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不得分) |
提供设备清单和彩色照片、发票扫描件 |
|
2 |
综合对比投标人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得0分) |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3~11包评分标准中投标样品更正为:
投标样品 |
3 |
根据投标样品产品外观、号型规格、材料品质、制作工艺、颜色、标志标识、产品疵点总体评价,相比最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如发现有人为标记等现象得0分,可视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样品 |
3 |
综合对比投标人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质检设备。优秀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得0分) |
提供设备清单和彩色照片、发票扫描件 |
6.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3~11包评分标准中 (略) 业绩更正为:
类似业绩 |
1 |
提供自2015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年度的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没有得0分(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
合同、发票和中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 |
7.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第12~27包评分标准中投标样品更正为:
投标样品 |
2 |
根据投标样品产品外观、号型规格、材料品质、制作工艺、颜色、标志标识、产品疵点总体评价,相比最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如发现有人为标记等现象得0分,可视情况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样品 |
2 |
对所投对应产品质量检验设备 (略) 评价,设备先进得2分;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资料不全者不得分。(第26和第27包必须提供羊绒产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后整理设备的证明资料) |
提供设备清单和彩色照片、发票扫描件 |
|
2 |
综合对比投标人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生产设备。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不提供评分依据的得0分) |
8.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中不良记录统一更正为:
不良记录 |
2 |
收到采购人书面来函证明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得0分。无不良记录的得2分。(不良记录的情形见备注) |
2015年度以来的证明材料 |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备注内容统一更正为:
“一、不良记录的政策依据:
(略) (略) 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目录生产企业管理规则》及《人民警察服装质量管理办法》。
二、不良记录的范围和论证机构:
警服生产供应中的 (略) 理。在警服生产供应过程中,采购人收 (略) 为的投诉和纠纷材料,结合该中标人对该内容的书面举证说明,予以核实 (略) (略) 进行备案。 (略) (略) 根据专家评议结果对该中标企 (略) 理。
三、不良记录的提交时间:
(略) 有不良记录的证明资料采购人都将在评审开始前一次性提交给评审专家,作为评审依据。”
10.原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 日09:00时( (略) 时间)”现变更为:“ * 日09:00时( (略) 时间)”。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略) (略) 分。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郑园 电 话: 点击查看>>
采购人: (略) 省公安厅
联系人:余霞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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