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条码扫描器和数字证书招标变更
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条码扫描器和数字证书招标变更
(略) (略)
(略) 省卫生 (略) (本级)政府办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条码扫描器和数字证书的补遗文件
本中心于 2017年2 月6日发布了 (略) 省卫生 (略) (本级)政府办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疫苗) (略) 。 (略) 文件( 点击查看>> _XM_1)第一章第5 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补遗的事项、内容及日期:
1、 *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 点击查看>> _D_4)延期公告中,关于一、招标内容之第1条款,变更后的打分办法,商务评价中与业绩相关的条款”:“2013年以来中标合同金额有大于等于500万案例的,每项得1.4分,最高得7分。提供的证明文件当中,应该包含中标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中标合同复印件中应包含投标货物的型号。合同中应至少包含采购人信息、合同金额,供应商信息,采购人及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公章。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予以计算得分。不能提供的,不予以计算得分。”作如下补遗:
(略) 的,业绩认定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中 (略) 站链接、合同等能够充分证明发生实际采购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采购人为企业的,业绩认定要求提供:成交合同、发票等能够充分证明发生实际采购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 点击查看>> _D_4)延期公告中,关于“一、招标内容之第1条款,变更后的打分办法,商务评价中与制造商实力相关的条款”:“提供与投标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6分。未能提供的不予以计算得分。”以及商务评价中与投标货物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提供与投标的条码扫描设备相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的,达到20项的,计1分;超过20项的,每超过1项计0.5分,本项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不够20项的,本项不予以计算得分。”
作如下补遗:
上述两项打分办法中的证明文件不能重复使用作为计分项。即:在制造商实力中使用过的“与投标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书”证明文件,不能重复用于投标货物知识产权保护中“与投标的条码扫描设备相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作为证明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谭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人民大街1485号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之外, (略) 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 (略) 均视为已将补遗文件送达。 (略) 文件和本补遗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日
(略) (略)
(略) 省卫生 (略) (本级)政府办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条码扫描器和数字证书的补遗文件
本中心于 2017年2 月6日发布了 (略) 省卫生 (略) (本级)政府办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疫苗) (略) 。 (略) 文件( 点击查看>> _XM_1)第一章第5 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补遗的事项、内容及日期:
1、 *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 点击查看>> _D_4)延期公告中,关于一、招标内容之第1条款,变更后的打分办法,商务评价中与业绩相关的条款”:“2013年以来中标合同金额有大于等于500万案例的,每项得1.4分,最高得7分。提供的证明文件当中,应该包含中标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中标合同复印件中应包含投标货物的型号。合同中应至少包含采购人信息、合同金额,供应商信息,采购人及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公章。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予以计算得分。不能提供的,不予以计算得分。”作如下补遗:
(略) 的,业绩认定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中 (略) 站链接、合同等能够充分证明发生实际采购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采购人为企业的,业绩认定要求提供:成交合同、发票等能够充分证明发生实际采购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 日发布的(公告编号: 点击查看>> _D_4)延期公告中,关于“一、招标内容之第1条款,变更后的打分办法,商务评价中与制造商实力相关的条款”:“提供与投标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高计6分。未能提供的不予以计算得分。”以及商务评价中与投标货物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提供与投标的条码扫描设备相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的,达到20项的,计1分;超过20项的,每超过1项计0.5分,本项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不够20项的,本项不予以计算得分。”
作如下补遗:
上述两项打分办法中的证明文件不能重复使用作为计分项。即:在制造商实力中使用过的“与投标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书”证明文件,不能重复用于投标货物知识产权保护中“与投标的条码扫描设备相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作为证明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谭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市人民大街1485号
联系人:李怀忠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之外, (略) 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 (略) 均视为已将补遗文件送达。 (略) 文件和本补遗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日 EpointContent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