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十号河深化生态治理招标变更
江干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十号河深化生态治理招标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市 (略) 区基 (略) 委托,就十号河深化生态治理 (略)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KJ2017-JGCG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十号河深化生态治理 |
1 |
项 |
300 |
1、治理目标:十号河水质2017年9月底达到V类;2017年10月起稳定达到V类;2019年起基本达到IV类。 2、必须满足 (略) 市防汛配水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景观河道要求,透明度指标平均值2017年不小于70cm、2018年不小于80cm、2019年起不小于100cm。 |
深化治理总实施周期为36个月,其中土建工程实施期3个月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 (略) 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
(二)本工程为设计- (略)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类资质:1、 (略) 分资质(具备以下二者之一即可):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 (略) 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2、 (略) 分资质(具备以下二者之一即可):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或 (略) 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
(三)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项目实施组织,配有较强 (略) * , (略) 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 *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秋涛北路332 (略) 3幢16楼1618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4:00。
七.投标地点:钱潮路369号 (略) 10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14:00。
九.开标地点:钱潮路369号 (略) 10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 (略) 期限届满之日( (略) 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按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核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晓瑾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点:钱潮路369号 (略) 7-10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市 (略) 区基 (略) 委托,就十号河深化生态治理 (略)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KJ2017-JGCG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
标项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十号河深化生态治理 |
1 |
项 |
300 |
1、治理目标:十号河水质2017年9月底达到V类;2017年10月起稳定达到V类;2019年起基本达到IV类。 2、必须满足 (略) 市防汛配水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景观河道要求,透明度指标平均值2017年不小于70cm、2018年不小于80cm、2019年起不小于100cm。 |
深化治理总实施周期为36个月,其中土建工程实施期3个月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 (略) 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
(二)本工程为设计- (略)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类资质:1、 (略) 分资质(具备以下二者之一即可):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或 (略) 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2、 (略) 分资质(具备以下二者之一即可):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以上或 (略) 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认可证书(生态修复或水污染治理)。
(三)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项目实施组织,配有较强 (略) * , (略) 在地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 *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秋涛北路332 (略) 3幢16楼1618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14:00。
七.投标地点:钱潮路369号 (略) 10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14:00。
九.开标地点:钱潮路369号 (略) 10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 (略) 期限届满之日( (略) 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按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核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晓瑾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点:钱潮路369号 (略) 7-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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