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西路老年公寓经营权转让招标变更
幕府西路老年公寓经营权转让招标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幕府西路老年公寓经营权转让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 日
原公告媒体: (略) (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略) 指经营权转让范围为:公寓楼片区1至6栋,建设床位250张,总建筑面积约7905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管理要求
1、本次转让期限采取“6+4”的模式,即合同签署后6年内,如经营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诸项条款,运营良好,且双方均有 (略) 意向,可顺延4年。后续4年期间,经营权转让年费逐年递增10%。
在正式运营前要求经营方完 (略) 有社会化 (略) 政许可, (略) 市 (略) 给予配合。
2、公寓楼片区采取“经营权转让”方式,
4、经营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不改变 (略) 有楼栋主体框架的情况下,
5、经营者进驻后,公寓楼片区消防体系必须从 (略) 市 (略) 消防联动体系中剥离,
6、经营者负责对经营权转让范围内及相应周边的基础环境设施和景观绿化、文物景点、古 (略) 管养,管养质量须 (略) 市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管养费用由经营者自理。不得破坏公寓楼片区内的文物景点、古树林木等。擅自改造的, (略) 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11、经营 (略) 市“三无”、低保等困难老人入住申请的流程和优惠办法,并提供不低于批复总床位的10%的床位数,在有需求时用于接收上述困难老人入住。城市“三无”、低保老人收费按 (略) ,其他困难老人收费标准须优惠20%以上。政府对此项服务如有优惠政策可一并享受。
14、对公寓区内现有入住老人乙方应出台优惠政策,优先接收并维持原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不变,且至少维持3个月,确保稳定过渡。
第四条 合同价款
2、 (略) 期间前6年经营权转让年费价款不变,后续4年逐年递增10%。
第七条保证金
正式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前,经营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现变更为:
第一条合同标的
(略) 指经营权转让范围为: (略) 市幕府西路126号老年公寓,2007年1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150平方米,建设床位220张。
第二条经营管理要求
1、本次转让期限采取“6+4”的模式,即合同签署后6年内,如经营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诸项条款,运营良好,且双方均有 (略) 意向,可顺延4年。前6年期间,经营权转让年费按经营权受让机构投标数核定不变,后续4年期间,经营权转让年费每年环比增长幅度为5%。
2、公寓楼采取“经营权转让”方式,
4、经营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不改变公寓楼主体框架的情况下,
5、经营者进驻后,公寓楼消防体系必须从 (略) 市 (略) 消防联动体系中剥离,
6、经营者负责对经营权转让范围内及相应周边的基础环境设施和景 (略) 管养,管养质量须 (略) 市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管养费用由经营者自理,不得破坏公寓楼内景观绿化等。擅自改造的, (略) 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11、经营 (略) 市“三无”、低保等困难老人入住申请的流程和优惠办法,并提供不低于批复总床位的10%的床位数,在有需求时用于接收上述困难老人入住。城市“三无”、低保老人收费按 (略) ,其他困难老人收费标准须优惠10%以上。政府对此项服务如有优惠政策可一并享受。
14、对公寓区内现有入住老人(指原允德乐龄老年公寓截至2017年2 (略) 老人)有入住新公寓愿望时,乙方不得拒绝收住,且收费标准须优惠30%,优惠期为2年。
第四条 合同价款
2、 (略) 期间前6年经营权转让年费价款不变,后续4年逐年环比5%递增。
第七条保证金
正式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前,经营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路120号 (略) 成套大厦16楼1612室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cec.cn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幕府西路老年公寓经营权转让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 日
原公告媒体: (略) (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略) 指经营权转让范围为:公寓楼片区1至6栋,建设床位250张,总建筑面积约7905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管理要求
1、本次转让期限采取“6+4”的模式,即合同签署后6年内,如经营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诸项条款,运营良好,且双方均有 (略) 意向,可顺延4年。后续4年期间,经营权转让年费逐年递增10%。
在正式运营前要求经营方完 (略) 有社会化 (略) 政许可, (略) 市 (略) 给予配合。
2、公寓楼片区采取“经营权转让”方式,
4、经营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不改变 (略) 有楼栋主体框架的情况下,
5、经营者进驻后,公寓楼片区消防体系必须从 (略) 市 (略) 消防联动体系中剥离,
6、经营者负责对经营权转让范围内及相应周边的基础环境设施和景观绿化、文物景点、古 (略) 管养,管养质量须 (略) 市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管养费用由经营者自理。不得破坏公寓楼片区内的文物景点、古树林木等。擅自改造的, (略) 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11、经营 (略) 市“三无”、低保等困难老人入住申请的流程和优惠办法,并提供不低于批复总床位的10%的床位数,在有需求时用于接收上述困难老人入住。城市“三无”、低保老人收费按 (略) ,其他困难老人收费标准须优惠20%以上。政府对此项服务如有优惠政策可一并享受。
14、对公寓区内现有入住老人乙方应出台优惠政策,优先接收并维持原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不变,且至少维持3个月,确保稳定过渡。
第四条 合同价款
2、 (略) 期间前6年经营权转让年费价款不变,后续4年逐年递增10%。
第七条保证金
正式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前,经营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现变更为:
第一条合同标的
(略) 指经营权转让范围为: (略) 市幕府西路126号老年公寓,2007年1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4150平方米,建设床位220张。
第二条经营管理要求
1、本次转让期限采取“6+4”的模式,即合同签署后6年内,如经营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诸项条款,运营良好,且双方均有 (略) 意向,可顺延4年。前6年期间,经营权转让年费按经营权受让机构投标数核定不变,后续4年期间,经营权转让年费每年环比增长幅度为5%。
2、公寓楼采取“经营权转让”方式,
4、经营者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不改变公寓楼主体框架的情况下,
5、经营者进驻后,公寓楼消防体系必须从 (略) 市 (略) 消防联动体系中剥离,
6、经营者负责对经营权转让范围内及相应周边的基础环境设施和景 (略) 管养,管养质量须 (略) 市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管养费用由经营者自理,不得破坏公寓楼内景观绿化等。擅自改造的, (略) 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11、经营 (略) 市“三无”、低保等困难老人入住申请的流程和优惠办法,并提供不低于批复总床位的10%的床位数,在有需求时用于接收上述困难老人入住。城市“三无”、低保老人收费按 (略) ,其他困难老人收费标准须优惠10%以上。政府对此项服务如有优惠政策可一并享受。
14、对公寓区内现有入住老人(指原允德乐龄老年公寓截至2017年2 (略) 老人)有入住新公寓愿望时,乙方不得拒绝收住,且收费标准须优惠30%,优惠期为2年。
第四条 合同价款
2、 (略) 期间前6年经营权转让年费价款不变,后续4年逐年环比5%递增。
第七条保证金
正式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前,经营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 万元整),
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路120号 (略) 成套大厦16楼1612室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邮箱地址: * 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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