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控仪管理系统招标变更
印控仪管理系统招标变更
关于《 (略) 印控仪管理系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一.关于稳定性要求的说明
(略) 开标时间限制,《印控仪测试评分表》中的稳定性要求:“设备无故障用印,压力测试下,不间断连续正常盖章(单枚章或多枚章循环)时间大于24小时,次数>5万次”。
修改为:“设备无故障用印,压力测试下,不间断连续正常盖章(单枚章或多枚章循环)时间大于3小时”。
备注:现场测试设备, (略) 准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4)项: “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 “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4)项:“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3.第三章评分办法 附表A-2 资格审查记录表4项审查标准:“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4.第五章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供应商资质 (4)项:“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自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6月5日
关于《 (略) 印控仪管理系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一.关于稳定性要求的说明
(略) 开标时间限制,《印控仪测试评分表》中的稳定性要求:“设备无故障用印,压力测试下,不间断连续正常盖章(单枚章或多枚章循环)时间大于24小时,次数>5万次”。
修改为:“设备无故障用印,压力测试下,不间断连续正常盖章(单枚章或多枚章循环)时间大于3小时”。
备注:现场测试设备, (略) 准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4)项: “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 “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4)项:“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3.第三章评分办法 附表A-2 资格审查记录表4项审查标准:“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4.第五章 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供应商资质 (4)项:“印控仪硬件及软件 (略)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 (略) 提供的检验报告;提供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满足该类设备资 (略) 有要求;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修改为:“供应商若取得对应产品的知识产权专利或取得相应专利授权的文件以及取得的资质和认证文件,请提供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技术指 (略) (略) 质量标准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自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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