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验收服务更正/变更公告
信宜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验收服务更正/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市 | 公告时间 | * 日 16:53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略) 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略) (略)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验收服务(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9)(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需要原因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 (略) 分“七、付款方式”内容为:
中标价为合同估价,合同最终金额:为经过评审的每个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为基数,按取费标准分别计算每个项目的土地清查费、可行性研究费、测量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再乘以折扣率。折扣率=投标报价/采购预算。
取费标准: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
付款进度为:
(一)合同生效,支付中标价的30%作为预付款。
(二)规划设计与预算通过评审后,计算合同最终金额,按合同最终金额累计支付至土地清查费的100%、可行性研究费100%、测量费100%、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90%。已经支付的对应款项的预付款应扣除。
(三)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市级确认下发意见函后7天内,按合同最终金额累计支付至(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之和的90%。已经支付的对应款项预付款应扣除。
(四)每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市级确认下发验收函后7天内,支付具体项目的尾款。
现更改为:
(一)中标价为合同估价,合同最终金额:为经过评审的每个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为基数,按取费标准分别计算每个项目的土地清查费、可行性研究费、测量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再乘以折扣率,合同价不调整,即结算时,甲方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折扣率=投标报价/采购预算。
(二)取费标准: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
(三)项目土 (略) 性研究成果出来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付到合同款的80%,余款项待高标准农田整体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勘测成果出来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付到合同款的60%,余下款项待高标准农田整体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设计与预算编制成果出来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付到合同款的60%,余下款项等高标准农田整体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六)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各项工作并通过市级确认下发意见函后付合同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 (略) 门确认后,支付尾款。
(七)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法定发票交甲方办理请款。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招 (略) 分第七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7.2取费: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更正为:“7.2取费: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
3、招标文件第17页“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 日09:30( (略) 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更正为“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 日10:00( (略) 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原招标文件“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十、投标时间: * 日15时30分”更改为:“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十、投标时间: * 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 |
联系人:李云霞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人: (略) | 地址: (略) 市科普一路8号 |
联系人:何中南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略)
发布时间: *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市 | 公告时间 | * 日 16:53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略) 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略) (略)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市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竣工验收服务(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9)(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需要原因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 (略) 分“七、付款方式”内容为:
中标价为合同估价,合同最终金额:为经过评审的每个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为基数,按取费标准分别计算每个项目的土地清查费、可行性研究费、测量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再乘以折扣率。折扣率=投标报价/采购预算。
取费标准: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
付款进度为:
(一)合同生效,支付中标价的30%作为预付款。
(二)规划设计与预算通过评审后,计算合同最终金额,按合同最终金额累计支付至土地清查费的100%、可行性研究费100%、测量费100%、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90%。已经支付的对应款项的预付款应扣除。
(三)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市级确认下发意见函后7天内,按合同最终金额累计支付至(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之和的90%。已经支付的对应款项预付款应扣除。
(四)每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市级确认下发验收函后7天内,支付具体项目的尾款。
现更改为:
(一)中标价为合同估价,合同最终金额:为经过评审的每个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为基数,按取费标准分别计算每个项目的土地清查费、可行性研究费、测量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工程验收费、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再乘以折扣率,合同价不调整,即结算时,甲方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折扣率=投标报价/采购预算。
(二)取费标准: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
(三)项目土 (略) 性研究成果出来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付到合同款的80%,余款项待高标准农田整体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勘测成果出来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付到合同款的60%,余下款项待高标准农田整体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设计与预算编制成果出来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付到合同款的60%,余下款项等高标准农田整体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六)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各项工作并通过市级确认下发意见函后付合同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 (略) 门确认后,支付尾款。
(七)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法定发票交甲方办理请款。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招 (略) 分第七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7.2取费: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更正为:“7.2取费:采用按 (略) 省财政厅、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略) 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 * 号)执行,按丘陵地区取费。”
3、招标文件第17页“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 日09:30( (略) 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更正为“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 * 日10:00( (略) 时间),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原招标文件“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15时30分”、“十、投标时间: * 日15时30分”更改为:“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十、投标时间: * 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副楼四楼(市政府对面) |
联系人:李云霞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人: (略) | 地址: (略) 市科普一路8号 |
联系人:何中南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略)
发布时间: * 日
118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