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户外广告创文整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户外广告创文整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区人民政府洲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区 | 公告时间 | * 日 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略) 区人民政府洲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市华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略) 市华 (略) (略)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区洲心街道户外广告创文整治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原因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略) 中“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现更改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市公 (略) 开标2室( (略) 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2. (略) 中“十一、开标地点: (略) 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现更改为:“十一、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开标2室( (略) 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3.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14年起取得过的市级(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 | 取得的,得2分。未取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14年起取得过的市级(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取得的,得2分。未取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4.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4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市级(或以上) (略) 门(或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 | 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获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4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市级(或以上) (略) 门(或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获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5.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取得服务单位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和对 (略) 签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后附《质量评价表》的格式】 | 每提供1个非常满意评价的,得1分。 |
每提供1个满意评价的,得0.5分。 | |||
没有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与对应服务单位, (略) 文件要求的质量评价表,或提供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的质量评价表,得0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取得服务单位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和对 (略) 签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合同原件核查;后附《质量评价表》的格式】 | 每提供1个非常满意评价的,得1分。 |
每提供1个满意评价的,得0.5分。 | |||
没有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与对应服务单位, (略) 文件要求的质量评价表,或提供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的质量评价表,得0分。 |
6.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20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相关 (略) 评分。1.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5分,最高得10分;2.人民币50≤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 本项最高得20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0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20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相关 (略) 评分。1.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5分,最高得10分;2.人民币50万元≤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本项最高得20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俊杰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智诚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市华 (略) (略) | 地址: (略) 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
联系人:刘俊杰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人: (略) 区人民政府洲 (略) | 地址: (略) (略) 区洲心街清源西路洲心街办办公大楼 |
联系人:阮 (略)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市华 (略) (略)
发布时间: *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区人民政府洲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区 | 公告时间 | * 日 16:46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略) 区人民政府洲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市华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略) 市华 (略) (略) 于 * 日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区洲心街道户外广告创文整治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原因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略) 中“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现更改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市公 (略) 开标2室( (略) 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2. (略) 中“十一、开标地点: (略) 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现更改为:“十一、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开标2室( (略) 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3.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14年起取得过的市级(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 | 取得的,得2分。未取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2分 | 根据投标人2014年起取得过的市级(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取得的,得2分。未取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4.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4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市级(或以上) (略) 门(或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 | 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获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4分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市级(或以上) (略) 门(或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每获得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未获得或未提供评审依据的不得分。 |
5.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取得服务单位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和对 (略) 签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后附《质量评价表》的格式】 | 每提供1个非常满意评价的,得1分。 |
每提供1个满意评价的,得0.5分。 | |||
没有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与对应服务单位, (略) 文件要求的质量评价表,或提供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的质量评价表,得0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取得服务单位 (略) 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和对 (略) 签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合同原件核查;后附《质量评价表》的格式】 | 每提供1个非常满意评价的,得1分。 |
每提供1个满意评价的,得0.5分。 | |||
没有提供质量评价表原件与对应服务单位, (略) 文件要求的质量评价表,或提供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的质量评价表,得0分。 |
6.原公开招标文件中“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
履约能力 | 20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相关 (略) 评分。1.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5分,最高得10分;2.人民币50≤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 本项最高得20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0分。 |
现更改为:
履约能力 | 20分 | 根据投标人自 *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相关 (略) 评分。1.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5分,最高得10分;2.人民币50万元≤每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本项最高得20分;没有业绩或没有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得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俊杰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智诚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略) 市华 (略) (略) | 地址: (略) 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
联系人:刘俊杰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三)采购人: (略) 区人民政府洲 (略) | 地址: (略) (略) 区洲心街清源西路洲心街办办公大楼 |
联系人:阮 (略)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传真: 点击查看>> | 邮编: 点击查看>>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市华 (略) (略)
发布时间: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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