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混凝沉淀池招标变更
翔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混凝沉淀池招标变更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略) 的 2017-SH419 (略) 理厂三期工程――混凝沉淀池 , 经采购人确认,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之二“项目需求描述”之“(四)运行成本保证”修改为:
“★(四)运行成本保证:投标人应提供本合同基础设计范围内建成 (略) 成本分析,按下表内容对本合同内工程建成后满负荷(按9万m3/日测算)运行 (略) (略) 保证。未达到满负荷水 (略) 成本(元/m3水)不得超过满负荷水量9万m3/ (略) 成本。
混凝沉淀 (略) 成本包含:水耗、电耗、混凝剂、絮凝剂、介质损耗和维护费用。水价按3.2元/吨,电价按0.7元/kwh,混凝剂(混凝剂以10%浓度PAFCS计,不同浓度的PAFCS均折算为10%浓度)按1000元/吨,絮凝剂(混凝剂以阴离子PAM计,分子量1200万以上)按24000元/吨,介质损耗≤4g/吨污水(成本不得超过0.01元/吨污水),并 (略) 成本承诺函。投标人需按 (略) 成本的计算依据:
运行成本保证表1
项目 |
混凝剂用量 |
絮凝剂用量 |
耗电量 |
介质投加量 |
||||||
药剂名称 |
单位投加量(mg/l) |
每天投加量(kg/d) |
药剂名称 |
单位投 加量 (mg/l) |
每天投加量(kg/d) |
使用 功率 (kW) |
每天 电耗 ( 度) |
单位投 加量 (mg/ ) |
每天 投加量 (k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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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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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投标人的方案中还需增加其他药剂, (略) 成本表中。
运行成本保证表2
项目 |
混凝剂药耗 ( 元/天) |
絮凝剂药耗(元/天) |
介质耗量 ( 元/天) |
电耗 ( 元/天) |
水耗 ( 元/天) |
(略) 成本 ( 元/m3 水) |
1 |
2 |
3 |
4 |
5 |
(1+2+3+4+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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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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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略) 成本承诺函, (略) 要 (略) 1个 (略) (略) 考核,并作为支付进度款和调试验收的依据之一。 (略) 成本高于承诺函 (略) 成本,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敬请投标人 (略) (略) 成本的合理性,并计 (略) 成本担保。
注2:投标人有使用其他药剂,或用于替代混凝剂、絮凝剂、介质的, (略) 成本保证表中,招标人有权利根据调试期考核情 (略) 成本承诺函上的药剂价格,要求投标人按承诺函上的药剂价格提供本工 (略) 所需的药剂使用量。”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之“四、 投标要求 ” 增加一条:“投标人须在投标一览表中 (略) 成本(单位:元/ t污水?天), (略) 成本的计算依据,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七、 调试测试 ”之“6、如果工艺包未 (略) 要求的水质标准,业主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项目合同价的15%,以弥补业主的损失。”修改为:“6、如果工艺包未 (略) 要求的水质标准 (略) 成本高于承诺函 (略) 成本,视为调试未通过,业主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项目合同价的15%,以弥补业主的损失。”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七、 调试测试 ”之“8、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 (略) 会责任。”修改为:“8、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略) 拆除已安装设备,若10天内未拆除, (略) 拆除, (略) 发生的费用及 (略) 产生相应的环保责任、 (略) 会责任。”
五、 本项目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 * 日上午9:00,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 * 日。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采购 (略) 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采购文 (略) 分以本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欧先生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略) 的 2017-SH419 (略) 理厂三期工程――混凝沉淀池 , 经采购人确认,现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之二“项目需求描述”之“(四)运行成本保证”修改为:
“★(四)运行成本保证:投标人应提供本合同基础设计范围内建成 (略) 成本分析,按下表内容对本合同内工程建成后满负荷(按9万m3/日测算)运行 (略) (略) 保证。未达到满负荷水 (略) 成本(元/m3水)不得超过满负荷水量9万m3/ (略) 成本。
混凝沉淀 (略) 成本包含:水耗、电耗、混凝剂、絮凝剂、介质损耗和维护费用。水价按3.2元/吨,电价按0.7元/kwh,混凝剂(混凝剂以10%浓度PAFCS计,不同浓度的PAFCS均折算为10%浓度)按1000元/吨,絮凝剂(混凝剂以阴离子PAM计,分子量1200万以上)按24000元/吨,介质损耗≤4g/吨污水(成本不得超过0.01元/吨污水),并 (略) 成本承诺函。投标人需按 (略) 成本的计算依据:
运行成本保证表1
项目 |
混凝剂用量 |
絮凝剂用量 |
耗电量 |
介质投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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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名称 |
单位投加量(mg/l) |
每天投加量(kg/d) |
药剂名称 |
单位投 加量 (mg/l) |
每天投加量(kg/d) |
使用 功率 (kW) |
每天 电耗 ( 度) |
单位投 加量 (mg/ ) |
每天 投加量 (k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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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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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投标人的方案中还需增加其他药剂, (略) 成本表中。
运行成本保证表2
项目 |
混凝剂药耗 ( 元/天) |
絮凝剂药耗(元/天) |
介质耗量 ( 元/天) |
电耗 ( 元/天) |
水耗 ( 元/天) |
(略) 成本 ( 元/m3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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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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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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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略) 成本承诺函, (略) 要 (略) 1个 (略) (略) 考核,并作为支付进度款和调试验收的依据之一。 (略) 成本高于承诺函 (略) 成本,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特敬请投标人 (略) (略) 成本的合理性,并计 (略) 成本担保。
注2:投标人有使用其他药剂,或用于替代混凝剂、絮凝剂、介质的, (略) 成本保证表中,招标人有权利根据调试期考核情 (略) 成本承诺函上的药剂价格,要求投标人按承诺函上的药剂价格提供本工 (略) 所需的药剂使用量。”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之“四、 投标要求 ” 增加一条:“投标人须在投标一览表中 (略) 成本(单位:元/ t污水?天), (略) 成本的计算依据,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七、 调试测试 ”之“6、如果工艺包未 (略) 要求的水质标准,业主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项目合同价的15%,以弥补业主的损失。”修改为:“6、如果工艺包未 (略) 要求的水质标准 (略) 成本高于承诺函 (略) 成本,视为调试未通过,业主应从合同总价中扣除项目合同价的15%,以弥补业主的损失。”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七、 调试测试 ”之“8、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 (略) 会责任。”修改为:“8、若重新调试仍未通过,则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略) 拆除已安装设备,若10天内未拆除, (略) 拆除, (略) 发生的费用及 (略) 产生相应的环保责任、 (略) 会责任。”
五、 本项目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 * 日上午9:00,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 * 日。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采购 (略) 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采购文 (略) 分以本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欧先生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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