栈桥、浮桥、码头、亲水平台、水上中央舞台包1/包2招标变更
栈桥、浮桥、码头、亲水平台、水上中央舞台包1/包2招标变更
澄 清 函(一)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标准中的3.2.2详细评审中的第三项商务评价—经营业绩的评分细则,招 (略) 调研, (略) 、评标的公平、公正,经招标人会议讨论决定,将该项的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经营业绩(满分13分)
A)近3年内已完成的采用铝合金结构主体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3个及以上的,得5分;提供2个,得3分;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B)近3年内已完成的采用浮筒/浮箱结构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3个及以上的,得5分;提供2个,得3分;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C)提供的上述业绩中有铝合金结构主体+浮筒/浮箱结构的业绩有1个加1分,最高加3分。
D) 所有分累计后,最高得分不超过13分。
业绩要求:
1.时间为2014年5月~2017年5月的,以项目或产品的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项目建设方出具的)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计分。
附图: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 日9:30时。
三、由于会务安排,将招标文件中投递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修改为:
(略) 市 (略) 区金朱路2号中铝科技大厦B座3楼1号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单位收到本澄清文件后立即将回执签字盖章后传真至: 点击查看>> ,或发送邮件至 * 26.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确认收悉 。 回 执
我公司已收到“招标编号:XYJL-2017-ZB-51,项目名称:栈桥、浮桥、码头、亲水平台、水上中央舞台采购项目包1/包2”招标澄清函(一) 共3页。
投标单位名称:(书写)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 日
澄 清 函(一)
一、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分标准中的3.2.2详细评审中的第三项商务评价—经营业绩的评分细则,招 (略) 调研, (略) 、评标的公平、公正,经招标人会议讨论决定,将该项的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经营业绩(满分13分)
A)近3年内已完成的采用铝合金结构主体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3个及以上的,得5分;提供2个,得3分;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B)近3年内已完成的采用浮筒/浮箱结构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3个及以上的,得5分;提供2个,得3分;提供1个,得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C)提供的上述业绩中有铝合金结构主体+浮筒/浮箱结构的业绩有1个加1分,最高加3分。
D) 所有分累计后,最高得分不超过13分。
业绩要求:
1.时间为2014年5月~2017年5月的,以项目或产品的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项目建设方出具的)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计分。
附图:
二、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 日9:30时。
三、由于会务安排,将招标文件中投递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修改为:
(略) 市 (略) 区金朱路2号中铝科技大厦B座3楼1号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单位收到本澄清文件后立即将回执签字盖章后传真至: 点击查看>> ,或发送邮件至 * 26.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确认收悉 。 回 执
我公司已收到“招标编号:XYJL-2017-ZB-51,项目名称:栈桥、浮桥、码头、亲水平台、水上中央舞台采购项目包1/包2”招标澄清函(一) 共3页。
投标单位名称:(书写)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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