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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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变更

 (略) 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一标段补充通知(1)号



(略) 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一标段

补充通知(1)号

 

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1、 (略) 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分为二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项目班组允许使用同一套班组;

2、本工 (略) 分、地勘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专 (略) 分作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43页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原为: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的预付款,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上报当月工程量,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定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结算价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满一年后支付6%,满两年结清,不计息。

现调整为: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的预付款,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上报当月工程量,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路灯移交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定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结算价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满一年后支付6%,满两年结清,不计息。

(2)招标文件第46页15.4.3“修复通知”第二段原为:

在法定的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照规 (略) 进行维修,并一次性维修合格; (略) 进行维修的或一次性维修不合格的, (略) (略)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现调整为:

在法定的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照规 (略) 进行维修,并一次性维修合格; (略) 进行维修的或一次性维修不合格的, (略) (略)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派专人负责市长公共电话、 (略) 理,根据业主要求按时按量完成, (略) 理每次罚款10000元;保修期内上报市长公共电话、 (略) 理人员,根据业主要求按时按量完成, (略) 理每次罚款10000元, (略) 理不到位的情况,除每次罚款50000万元外业主有权指 (略) 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本工程招标文件增加“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围护采用彩钢板及砖墙,所用 (略) 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围护高2.1m, (略) 30cm砖砌护脚+180cm彩钢板, (略) 设置黄黑相间10cm高的压顶条,并在外侧贴反光条警示, (略) 每隔20m设置高亮度的施工警告灯,警告灯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围护外侧间隔20m悬挂宣传牌,尺寸为80*12cm。交叉 (略) 人、车辆通视,距离交叉路口20m范围内,工作区围板0. (略) 分采用通透式围挡。围挡每天清洗一次。具体做法详见《 (略) 市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期区域交通组织方案研究— (略) 街(临西路~海华路)、石镜街(横潭路~钱王大街)》;

(2) (略) 地的扬尘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以下措施: (略) 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略) 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以 (略) 驶扬尘;运输 (略) 地 (略) 驶;产尘物避免露天堆放,运输时需采用帆布严密覆盖。在施工中除采用遮盖措施避免扬尘外,必要时可采用湿式作业。

 

 

 

 

 

招标单位: (略) 市国有 (略)

代理单位:临 (略) 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办公室

* 日              

 

 


 





 (略) 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一标段补充通知(1)号



(略) 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一标段

补充通知(1)号

 

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1、 (略) 中街综合整治项目市政改造工程分为二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项目班组允许使用同一套班组;

2、本工 (略) 分、地勘资料,具体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专 (略) 分作如下调整:

(1)招标文件第43页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原为: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的预付款,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上报当月工程量,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定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结算价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满一年后支付6%,满两年结清,不计息。

现调整为: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5%的预付款,每月25日前承包人向监理上报当月工程量,审批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路灯移交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定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结算价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满一年后支付6%,满两年结清,不计息。

(2)招标文件第46页15.4.3“修复通知”第二段原为:

在法定的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照规 (略) 进行维修,并一次性维修合格; (略) 进行维修的或一次性维修不合格的, (略) (略)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现调整为:

在法定的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无论发包人以何种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照规 (略) 进行维修,并一次性维修合格; (略) 进行维修的或一次性维修不合格的, (略) (略) 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派专人负责市长公共电话、 (略) 理,根据业主要求按时按量完成, (略) 理每次罚款10000元;保修期内上报市长公共电话、 (略) 理人员,根据业主要求按时按量完成, (略) 理每次罚款10000元, (略) 理不到位的情况,除每次罚款50000万元外业主有权指 (略) 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本工程招标文件增加“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围护采用彩钢板及砖墙,所用 (略) 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围护高2.1m, (略) 30cm砖砌护脚+180cm彩钢板, (略) 设置黄黑相间10cm高的压顶条,并在外侧贴反光条警示, (略) 每隔20m设置高亮度的施工警告灯,警告灯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围护外侧间隔20m悬挂宣传牌,尺寸为80*12cm。交叉 (略) 人、车辆通视,距离交叉路口20m范围内,工作区围板0. (略) 分采用通透式围挡。围挡每天清洗一次。具体做法详见《 (略) 市道路整治工程施工期区域交通组织方案研究— (略) 街(临西路~海华路)、石镜街(横潭路~钱王大街)》;

(2) (略) 地的扬尘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以下措施: (略) 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略) 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以 (略) 驶扬尘;运输 (略) 地 (略) 驶;产尘物避免露天堆放,运输时需采用帆布严密覆盖。在施工中除采用遮盖措施避免扬尘外,必要时可采用湿式作业。

 

 

 

 

 

招标单位: (略) 市国有 (略)

代理单位:临 (略) 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办公室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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