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和统一配送招标变更
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和统一配送招标变更
质疑人:富 (略)
地址: (略) 省文山州 (略)
法定代表人:黄贤友
电话: 点击查看>>
我司于2017年 (略) 针对本采购项目评标结果提出的第二次质疑函,现对贵司异议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一:中标单位 (略) (略) (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 (略) 文件要求且在投标供应商中报价最高仍被评定为中标供应商。
质疑内容引述:
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的要求: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内容:蔬菜、禽蛋类、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类、大米、大米制品、豆制品、面食、食用油等类和调味品等。“货物采购价格规定”的要求:以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价格为参照依据,原则上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货物采购价格费用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中标单位 (略) (略) 货物价格让利率仅为百分之二,远高于招标文件“原则上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价格规定,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书应为无效的投标书。
答复论述:
(略) 文件该项内容作出解释说明,现对第 (略) 进一步补充: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对配餐要求规定的载列内容为:以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价格为参照依据,原则上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货物采购价格费用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该 (略) 旨在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价格结算参照标准为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货物价格明,条款亦明确载明适用范围为“原材料货物采购价格”,对应货物 (略) 列原材料货物(不包含辅料),让利指向每月合同价格结算时对比的核验的中标供应商具体本月采购货物的价格与合同同期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货物价格对比是否满足要求,其仅作为合同结算价格的参照, (略) 货物供给按照价值规律变动,“原则上”字眼进一步说明货物结算价格调整遵循经济学价值规律。 (略) 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3)配餐要求规定的载列内容为:◆每天为(荤菜+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配菜、蛋+西红柿等混炒)+素菜,荤菜(间隔一天)每生每餐大于或等于50克以上。◆每周制定符合“(荤菜+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蛋+西红柿等混炒)+素菜”轮换的合理搭配配送食品方案。◆营养餐(4元∕餐·人)两荤一素,猪肉1.5两、大米3两、蔬菜4两;非营养餐(基本餐3元∕餐·人)一荤两素,猪肉1.2两、大米3两、蔬菜5两。更换其他食材时,须以上述标准折算等价的食材数量。学校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就餐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可以提供其他等价的即食食品。此处进一步明确各中小学食堂每日配餐食物构成标准是严格按照营养学标准搭配, (略) 每日采购食品货物价 (略) 价格变动而变动, (略) (略) 列事项, (略) 食堂的食品货物价格应该满足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三.售后服务及 (略) 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食品原材料, (略) 或学校书面通知供货商。 (略) 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⑧食材价格明显 (略) 价格的。该条款更进一步明确“ (略) 食堂的食品货物价格应该满足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作为合同价格结算审定参照标准。对应的, (略)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有相应载列:(3)进校食品价格核定: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货比三家,每学期开学前由甲方 (略) 市场商品价格调查,参照标准按照 (略) 前两个月核定物价平均值为准,若无的产品可参考 (略) 市富川瑶自治县百 (略) (超市)当日同类商品价格,如 (略) 市富川瑶自治县百 (略) (超市)同日无此商品出售则按 (略) 市富川 (略) (超市)→ (略) 市富川 (略) (超市)→富川瑶族自 (略) 市场价格的顺序参考(促销特价商品除外)。 (略) 价格出现异常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由甲乙双方根据 (略) 价格确定供应量。并按营养餐(4元∕餐·人)两荤一素,猪肉1.5两、大米3两、蔬菜4两;非营养餐(基本餐3元∕餐·人)一荤两素,猪肉1.2两、大米3两、蔬菜5两。更换其他食材时,须以上述标准折算等价的食材数量。由此可知,食品货物价格应该满足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指向中采购食材货物价格组成,具体折 (略) 采购时的同期标准估算:营养餐(4元∕餐·人)和非营养餐(基本餐3元∕餐·人)。而招标文件对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载列为:采购预算价(上限控制价:上限系数):1.00。 (略) 要求,质疑人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 (略) 文件预公示阶段,且至本项目开标会议结束, (略) 文件各项条款是否存在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均未收到任何投标供应商的异议, (略) 要求,且招标文件亦有载明,招标文件解释权限归属采购代理机构。 (略) 述, (略) 文件条款理解偏差且未征询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带来的 (略) 责任。 (略) 文件的质疑已超出法定时效,予以驳回。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供应 (略) 分”—— 19.3、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 “评标办法和评 (略) 分”——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3.3(2)均有明确载明:“ (略) 依据本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 (略) 评审。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得分分值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略) 确定。”。 (略) 按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经评审最高得分为 (略) (略) 。贵司亦在其制作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有作出相关承诺(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故此,贵司不应就其投标报价低于中标供应商而未被评定为中标供应商提出异议。
质疑二: (略) (略) 提供虚假材料(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
质疑内容引述:
(略) (略) 成立于2017年2月,在 * 日办理了小微企业,本标的金额高达6300余万,一个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是 (略) 如此大的合同?其次,办理小微企业需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2)企业法人身份证;(3)企 (略) 会保险费明细账(单)(12个月);(4)企业财务报表;(5)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6)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而 (略) (略) 无法提供第(3)(6)项,其资料应为虚假资料,不符合招标要求。
答复论述:
(略) 文件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供应 (略) 附材料体现 (略) 得分统计。质疑人须对其提出的质疑事项提出具体事实依据,而非其主观臆断性质的揣测。对缺乏事实依据的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结论: (略) 述,质疑人提出质疑的事项不成立。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予以驳回。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投诉。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人:富川瑶族 (略)
联系人:王维常
电话/传真: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 点击查看>>
* 日
质疑人:富 (略)
地址: (略) 省文山州 (略)
法定代表人:黄贤友
电话: 点击查看>>
我司于2017年 (略) 针对本采购项目评标结果提出的第二次质疑函,现对贵司异议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一:中标单位 (略) (略) (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 (略) 文件要求且在投标供应商中报价最高仍被评定为中标供应商。
质疑内容引述:
根据《招标文件》的“项目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的要求: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内容:蔬菜、禽蛋类、肉类、冻品类、鲜活水产类、大米、大米制品、豆制品、面食、食用油等类和调味品等。“货物采购价格规定”的要求:以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价格为参照依据,原则上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货物采购价格费用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中标单位 (略) (略) 货物价格让利率仅为百分之二,远高于招标文件“原则上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价格规定,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书应为无效的投标书。
答复论述:
(略) 文件该项内容作出解释说明,现对第 (略) 进一步补充: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对配餐要求规定的载列内容为:以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价格为参照依据,原则上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货物采购价格费用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该 (略) 旨在告知中标供应商合同价格结算参照标准为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货物价格明,条款亦明确载明适用范围为“原材料货物采购价格”,对应货物 (略) 列原材料货物(不包含辅料),让利指向每月合同价格结算时对比的核验的中标供应商具体本月采购货物的价格与合同同期富川瑶族自 (略) 及大型商超同品质货物价格对比是否满足要求,其仅作为合同结算价格的参照, (略) 货物供给按照价值规律变动,“原则上”字眼进一步说明货物结算价格调整遵循经济学价值规律。 (略) 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3)配餐要求规定的载列内容为:◆每天为(荤菜+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配菜、蛋+西红柿等混炒)+素菜,荤菜(间隔一天)每生每餐大于或等于50克以上。◆每周制定符合“(荤菜+莲藕/干木耳/白萝卜/节瓜等、蛋+西红柿等混炒)+素菜”轮换的合理搭配配送食品方案。◆营养餐(4元∕餐·人)两荤一素,猪肉1.5两、大米3两、蔬菜4两;非营养餐(基本餐3元∕餐·人)一荤两素,猪肉1.2两、大米3两、蔬菜5两。更换其他食材时,须以上述标准折算等价的食材数量。学校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就餐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可以提供其他等价的即食食品。此处进一步明确各中小学食堂每日配餐食物构成标准是严格按照营养学标准搭配, (略) 每日采购食品货物价 (略) 价格变动而变动, (略) (略) 列事项, (略) 食堂的食品货物价格应该满足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三.售后服务及 (略) 配送公司企业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略) 食品原材料, (略) 或学校书面通知供货商。 (略) 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⑧食材价格明显 (略) 价格的。该条款更进一步明确“ (略) 食堂的食品货物价格应该满足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作为合同价格结算审定参照标准。对应的, (略)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有相应载列:(3)进校食品价格核定: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货比三家,每学期开学前由甲方 (略) 市场商品价格调查,参照标准按照 (略) 前两个月核定物价平均值为准,若无的产品可参考 (略) 市富川瑶自治县百 (略) (超市)当日同类商品价格,如 (略) 市富川瑶自治县百 (略) (超市)同日无此商品出售则按 (略) 市富川 (略) (超市)→ (略) 市富川 (略) (超市)→富川瑶族自 (略) 市场价格的顺序参考(促销特价商品除外)。 (略) 价格出现异常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由甲乙双方根据 (略) 价格确定供应量。并按营养餐(4元∕餐·人)两荤一素,猪肉1.5两、大米3两、蔬菜4两;非营养餐(基本餐3元∕餐·人)一荤两素,猪肉1.2两、大米3两、蔬菜5两。更换其他食材时,须以上述标准折算等价的食材数量。由此可知,食品货物价格应该满足让利率不 (略) 及大型商超价格的百分之七(7%)指向中采购食材货物价格组成,具体折 (略) 采购时的同期标准估算:营养餐(4元∕餐·人)和非营养餐(基本餐3元∕餐·人)。而招标文件对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载列为:采购预算价(上限控制价:上限系数):1.00。 (略) 要求,质疑人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 (略) 文件预公示阶段,且至本项目开标会议结束, (略) 文件各项条款是否存在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均未收到任何投标供应商的异议, (略) 要求,且招标文件亦有载明,招标文件解释权限归属采购代理机构。 (略) 述, (略) 文件条款理解偏差且未征询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带来的 (略) 责任。 (略) 文件的质疑已超出法定时效,予以驳回。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供应 (略) 分”—— 19.3、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 “评标办法和评 (略) 分”——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3.3(2)均有明确载明:“ (略) 依据本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 (略) 评审。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得分分值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略) 确定。”。 (略) 按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经评审最高得分为 (略) (略) 。贵司亦在其制作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有作出相关承诺(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故此,贵司不应就其投标报价低于中标供应商而未被评定为中标供应商提出异议。
质疑二: (略) (略) 提供虚假材料(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
质疑内容引述:
(略) (略) 成立于2017年2月,在 * 日办理了小微企业,本标的金额高达6300余万,一个刚成立的小微企业是 (略) 如此大的合同?其次,办理小微企业需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2)企业法人身份证;(3)企 (略) 会保险费明细账(单)(12个月);(4)企业财务报表;(5)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6)工资发放表(有招用人员的企业提供);而 (略) (略) 无法提供第(3)(6)项,其资料应为虚假资料,不符合招标要求。
答复论述:
(略) 文件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供应 (略) 附材料体现 (略) 得分统计。质疑人须对其提出的质疑事项提出具体事实依据,而非其主观臆断性质的揣测。对缺乏事实依据的该项质疑,予以驳回。
结论: (略) 述,质疑人提出质疑的事项不成立。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予以驳回。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门投诉。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人:富川瑶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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