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工程综合设计招标变更
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工程综合设计招标变更
各投标人:
(略) (略) 如下澄清:
序号 |
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内容 |
1 |
招标公告 |
9.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 14日 至 2017 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 (略) 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 (略) 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 * (略) 市公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 |
删除“ (略) 诚信卡”卡号及密码的内容。 |
2 |
招标公告 |
(略) 投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
修改为:15. (略) 门及电话 (略) 投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
3 |
签订合同后日历 (略) 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日内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
修改为: “签订合同后20日历 (略) 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20日内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天前 |
修改为: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天前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 |
修改为: 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2.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7天前 |
删除此项内容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3 (略) (略) 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
删除(2)近3 (略) (略) 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
8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下浮系数的有效报价范围均为:0≤下浮系数≤20%,不在此范围内的 (略) 理。 |
修改为: 下浮系数的有效报价范围为:0≤下浮系数,不在此范围内的 (略) 理。 |
9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5人,技术类专家3人、商务类专家2人(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修改为: (略) 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10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递交方式: (略) 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 (略) 理。 账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略) 南 (略) 银行账号: (略) 市公 (略) 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 (略) 解释。 开标时须出示: ①转账单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略) 理。 |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递交方式: (1) (略) 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 (略) 理。 账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略) (略) 市公 (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 (略) 解释。 开标时须出示: ①转账单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略) 理。 (2)投标人使用保函递交方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 (略) 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 (略) 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使用保函方式时,详见总则。) |
1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3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修改为: (1)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或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 (2)所有要求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1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修改为: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应按总则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1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自动解除。 |
修改为: 7.3.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自动解除。 |
14 |
总则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修改为: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可研、设计及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略) 代理服务的; (3) (略) 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 (略) 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 (略) 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
15 |
总则 |
3.4 投标保证金 |
增加3.4.5条内容: (1)在本项目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 (略) 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且仅限于本项目投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3)保函的退还方式:非中标人的保函退还。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略) 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略) 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 (略) 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非中标人,非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 (略) 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4)中标人的保函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 (略) 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 (略) 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 (略) 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5) (略) 文件相关规定的,保函原件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由出 (略) 、担保机构承担投标人违约赔付责任;投标人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6)采用保函之外的支付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扔按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关于印发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公管办发〔2015〕4号) (略) ,即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 (略) 公示 (略) 市公 (略) 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信息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16 |
总则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修改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公共资源 (略) 上交易系统对外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删除2.2.3条款内容 |
17 |
总则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修改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略) (略) 修改,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删除2.3.2条款内容 |
18 |
总则 |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l)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 (略) ;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
修改为: 5.2 开标程序 (1)签到手续:由专职投标员在投标截止前持专职投标员的 (略) 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签到、验证。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刷卡验证等情况; (4)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原件、保函原件或转帐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办理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注:如果投标保证金是通过电子转账方式交纳且无转账单原件的, (略) 银转账单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帐号与转账单上的帐号不完全一致的,必须 (略) 的说明材料原件】); (5)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
19 |
评标办法 |
类似项目 1、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 2、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的得5分; 3、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每项得2.5分,最高得5分 4、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I级铁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每项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第1、2项业绩不得重复;第3、4项业绩中项目需进入国内4E (略) 。 |
修改为: 1、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得10分; 2、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的得5分; 3、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的得5分 4、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I级铁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的得5分 注:第1、2项业绩不得重复;第3、4项业绩中项目需进入国内4E (略) 。 |
20 |
评标办法 |
设计负责人业绩 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国内4E (略) 航站区 * 侧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设计的得5分。 |
修改为: 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国内4E (略) 航站区 * 侧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设计的得5分。 |
21 |
评标办法 |
主要人员配置要求: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弱电) |
修改为: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22 |
评标办法 |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在 (略) 市或外地企业在 (略) 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
修改为: 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在 (略) 市或外地企业在 (略) 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或承诺中标后在 (略) 市设立分支机 (略) 的,得2分 |
本项目的开标、截标时间延期至 * 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截标地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宇 (略)
* 日
各投标人:
(略) (略) 如下澄清:
序号 |
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内容 |
1 |
招标公告 |
9.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 14日 至 2017 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 (略) 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 (略) 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 * (略) 市公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略) 上报名。 |
删除“ (略) 诚信卡”卡号及密码的内容。 |
2 |
招标公告 |
(略) 投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
修改为:15. (略) 门及电话 (略) 投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
3 |
签订合同后日历 (略) 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日内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
修改为: “签订合同后20日历 (略) 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20日内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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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天前 |
修改为: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0天前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 |
修改为: 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2.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7天前 |
删除此项内容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3 (略) (略) 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
删除(2)近3 (略) (略) 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
8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下浮系数的有效报价范围均为:0≤下浮系数≤20%,不在此范围内的 (略) 理。 |
修改为: 下浮系数的有效报价范围为:0≤下浮系数,不在此范围内的 (略) 理。 |
9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5人,技术类专家3人、商务类专家2人(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修改为: (略) 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6人。 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 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1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2人、经济类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10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递交方式: (略) 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 (略) 理。 账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略) 南 (略) 银行账号: (略) 市公 (略) 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 (略) 解释。 开标时须出示: ①转账单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略) 理。 |
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递交方式: (1) (略) 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 (略) 理。 账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略) (略) 市公 (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略) 市公 (略) 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 (略) 解释。 开标时须出示: ①转账单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略) 理。 (2)投标人使用保函递交方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 (略) 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 (略) 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使用保函方式时,详见总则。) |
1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3签字、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修改为: (1)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或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 (2)所有要求盖单位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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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修改为: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应按总则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1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自动解除。 |
修改为: 7.3.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自动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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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修改为: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可研、设计及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略) 代理服务的; (3) (略) 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 (略) 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 (略) 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
15 |
总则 |
3.4 投标保证金 |
增加3.4.5条内容: (1)在本项目投标时间截止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 (略) 管理。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且仅限于本项目投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3)保函的退还方式:非中标人的保函退还。在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略) 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略) 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 (略) 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非中标人,非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 (略) 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4)中标人的保函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 (略) 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 (略) 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持相关授权证明 (略) 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5) (略) 文件相关规定的,保函原件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由出 (略) 、担保机构承担投标人违约赔付责任;投标人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6)采用保函之外的支付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扔按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关于印发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公管办发〔2015〕4号) (略) ,即在相关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 (略) 公示 (略) 市公 (略) 出具的《项目保证金到账信息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16 |
总则 |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修改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公共资源 (略) 上交易系统对外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删除2.2.3条款内容 |
17 |
总则 |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修改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略) (略) 修改,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删除2.3.2条款内容 |
18 |
总则 |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l)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 (略) ;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
修改为: 5.2 开标程序 (1)签到手续:由专职投标员在投标截止前持专职投标员的 (略) 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签到、验证。 (2)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刷卡验证等情况; (4)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原件、保函原件或转帐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办理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注:如果投标保证金是通过电子转账方式交纳且无转账单原件的, (略) 银转账单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帐号与转账单上的帐号不完全一致的,必须 (略) 的说明材料原件】); (5)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
19 |
评标办法 |
类似项目 1、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 2、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的得5分; 3、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每项得2.5分,最高得5分 4、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I级铁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每项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第1、2项业绩不得重复;第3、4项业绩中项目需进入国内4E (略) 。 |
修改为: 1、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得10分; 2、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4E (略) 综 (略) (含城市轨道交 (略) )设计项目的得5分; 3、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总承包业绩的得5分 4、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I级铁路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的得5分 注:第1、2项业绩不得重复;第3、4项业绩中项目需进入国内4E (略) 。 |
20 |
评标办法 |
设计负责人业绩 2010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国内4E (略) 航站区 * 侧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设计的得5分。 |
修改为: 2012年至开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国内4E (略) 航站区 * 侧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设计的得5分。 |
21 |
评标办法 |
主要人员配置要求: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弱电) |
修改为: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22 |
评标办法 |
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在 (略) 市或外地企业在 (略) 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
修改为: 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地址在 (略) 市或外地企业在 (略) 市设有分支机构的(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或承诺中标后在 (略) 市设立分支机 (略) 的,得2分 |
本项目的开标、截标时间延期至 * 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截标地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宇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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