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制造与加工第2次答疑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北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制造与加工第2次答疑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


(略)


招标文件


(第02号补遗书)


 


致所有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 (略) 白洋 (略) 对投标人提 (略) 答复、对 (略) 修改;鉴于此,发布第02号补遗书(正文共 36 页),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到 (略) 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下载本补遗书。


 


 


 


   招标人: (略) 白洋 (略)


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


(略)


招标文件


(第02号补遗书正文)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 (略) 的修改:


1、 (略) 条件,原文:“招标人为 (略) 白洋 (略) ”,修改为:“ (略) 白洋 (略) 、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略) , (略) 人。”


二、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3项,本项目BYSASJ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800 元。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1项,原文“(4)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修改为:“(4)密封情况检查:由全体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8项,原文中“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相关内容修改为:中标人应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略) 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的规定向 (略) 省公 (略) 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费用, (略) 支付。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标准





































档次



中标价(万元)



费率(‰)



1



100以下



0.70



2



点击查看>> (含1000)



0.56



3



点击查看>> (含5000)



0.42



4



点击查看>> (含10000)



0.28



5



10000以上



0.14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以招投标交易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修改为:“(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项,原文中“履约担保”相关内容修改为: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略) 保函时,出具履 (略) 级别: (略) (略) 支行及以上, (略) 的授权。


银行保函应由 (略) 基 (略) 出具( (略) 基 (略) 不 (略) 保函的资格,应由基 (略) (略) 开具,并提供能证明其 (略) 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者由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上级主管 (略) 保函,若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上级主 (略) 基 (略) 不 (略) 保函的资格,应由基 (略) (略) 开具,并提供能证明其 (略) 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未按 (略) 其义务的,招标人将取得上述履约担保。


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履约担保,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修改为: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双方或三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 (略) 达成的协议, (略) 有的附件、附录 (略) 提到的 (略) 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业主规定供货人在正 (略) 合同义务后,业主应支付给供货人的价格。


(3)“货物”系指供货人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备件或工具、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货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又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货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业主”系 (略) 述 (略) 白洋 (略) 。


(6)“供货人”系 (略) 述 (略) 或厂家或实体。


(7)“收货人”系指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和 (略) 有限公司。两家 (略) 的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一标段 (略) 路 (略) 和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二标段 (略) 路 (略) 承办货物的监造、验收、检测等相关具体事宜。


(8)“监理人”系指受业主委托为本工程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


(9)“土建施工单位”指承担 (略) 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主桥土建工程施工的单位。


(10)“ (略) ”系指业主指定的本项目 (略) 。


(11)“暂列金额”系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并在投标报价表中以此名称标明供 (略) 分的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或供不可预料事件之用的一项金额。这项金额应根据业主需要, (略) 分予以动用与支付,或完全不予动用与支付。


(12)“技术规范”系指合同中包括的索鞍索夹及其他附件的加工制造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由本工程的设计方提出并经 (略) (略) 技术标准的任何修改、增减或调整。


(13)“天”指日历天数,“年”、“月”、“日”按公历计算。


(14)为了文字简练,本合同中有些名词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2. 合同文件

2.1本合同必须 (略) 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 (略) 法律和法规为准。


2.2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及其附表(含经业主同意的中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 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中 (略) 分);


(5) 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中 (略) 分);


(6) 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中 (略) 分);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投标文件;


(9) 构成本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


 供货人 (略) 合同协议时,同时 (略) 《安全生产合同》。


2.3本项目合同将由业主与供货人签订材料采购合同;业主、收货人、供货人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3.合同范围及工期要求

3.1 合同范围:


(1)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制造与加工。


(2)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主索鞍(包含但不限于格栅反力架、临时盖板、铜衬板、隔板、螺栓等附件),散索鞍(包含但不限于垫板、隔板、侧板、上/下承板、销、螺栓等附件),索夹(包含但不限于高强螺栓、防水帽、密封条等附件),鞍罩(含附件,但不包括鞍罩爬梯、栏杆)、缆套(含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采购、制作、加工、防腐、检验、包装、验收、内外业资料整理,并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悬索桥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配合卸货,并负责组装、装配、连接等工作。悬索桥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调整、定位等工作。


交货地点: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本项目 (略) 。


3.2 本合同工程的预计工期:


预计供货时间:主索鞍、散索鞍供货时间为2018年3月,索夹供货时间为2018年11月。(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


预计完成安装时间:主索鞍、散索鞍安装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6月,索夹、缆套安装安装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19年3月。(具体安装起止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3.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供货人应按业主规定的交付指令交货,无论交付指令下达延迟与否,供货人均应承担相应的仓储、保管义务。延期交付,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供货人对完成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4.业主的权力和义务

4.1业主将向供货人的 (略) 派遣业主代表及监 (略) 监造。在货物制作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对货物生产过程、质量、规 (略) 监造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损件时,业主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检验证书不予验收,并要 (略) 修补、替换或重新更换,直到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


4.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业主应报 (略) (略) 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供货人提出索赔。


4.3 业主及收货人应对供货人的 (略) 监督,供货人的材料采购必须得到业主及收货人的认可。


4.4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支付,业主将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合同价格按实际供应的材料数量直接支付给供货人,并对费用支付最终负责。


4.5业主负责协调与相关合同承包人的衔接与 (略) 。


5.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5.1 监理工 (略) 合同规定的职责。


5.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供 (略) ,但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确认上述口头指令。


5.3 监理工程师在按本合同要求作出决定,同意或批准,或确定价值(作价)或处理涉及业主和供货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时,应该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和公正地作出判断并经受检查。如发 (略) , (略) 修正。


5.4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同意或批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供货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6.供货人的义务和责任

6.1 供货人负责材料的采购(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验收、加工、制作、包装、运输、配合安装(包括组装、装配、连接等工作)、检测、交工(交货)、 (略) 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内规定的一切工作。


6.2 供货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产品的具体结构图以及需提前预埋在砼中的相关构件图纸,以便设计单位根据结构图调整确定相应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预埋。供货人应根据业主提 (略) 定线测量和编绘制作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并将制作工艺图的一般要求,作 (略) 分的补充,送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供货人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工艺方案作为工程实施依据。实施前,供货人需向监理工程师提供10套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完成修改的正式施工图和制作工艺设计。


6.3 材料: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供货人负责采购,材料和设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并得到业主、收货人和监理工程师认 (略) 采购。 (略) 以前,供货人必须向监理工程 (略) 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供货人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随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制造、加 (略) 对材 (略) 检验,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制造工艺、生产流程和成品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供货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供货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6.4供货人用于本工程的主 (略) 商须经业主、收货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未经批准同意,供货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主 (略) 商。


6.5 (略) 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交货。如供货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造成相关合同段供货人停工、窝工或其它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供货人负责赔偿。


6.6供货人应在产品制造期间,为3~ (略) 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生活、办公、通讯(含传真,但不含移动通讯设备等)、市内交通等必需的设施,所需费用含入报价表各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略) 支付。


6.7 供货人必须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必须对土建施工单位预 (略) 技术指导,以确保其符合最终要求。


6.8业主将委托相关单 (略) 探伤检测。供货人应为探伤检测单位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如检测不合格,供货人应支付业主追加再次委托的相关单位的检测费用。


6.9 检验


(1) 供货人应建立专门服务于实施本工程的质量自检监督机构和试验设施条件,并合理配备专职质量检测、检查人员,质检人员须持证上岗,自费购置相应配套的检测、试验仪器和设备,健全、完善和 (略) 自检程序和制度,形成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2) (略) 原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3)成品发运前,供货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 (略) 准确而全面的检测和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附件。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货人质量检验的结果和检验标准规定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并在装运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收货人, (略) 装运前的检验。


(4) (略) 后,若经监理工程师及收货人重新检验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损件时, (略) 修补、替换或重新更换,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略) 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6.10 包装要求


供货 (略) 货物,均应按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的 (略) 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监理工程师及收货人指定位置,并达到令其满意的程度。由 (略) 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货人承担。


6.11 装运要求


(1) 供货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装运的通知后,将监理工程 (略) 验收合格的 (略) 地起运,用 * 运或水运运输到业主及收货人指定的位置交货。


(2) 供货人应按合同要求办理运输保险,并在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货物外表不受损伤并防止变形。若由于供货人措施不力造成货物损伤或变形,则收货人不予验收、收货。


(3) 供货人将货物运至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由相 (略) 结构安装单位负责卸货,供货人应配合收货单位做好货物的清点验收工作,办理交接货手续。安装时应积极配合 (略) 安装。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12 技术资料


(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供货人应将加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10套交给业主、收货人和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实施。


(2)经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的上述加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也应包装好随同货物发运。


(3)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供货人按国家工程交工验收有关规定,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完整交工资料及交工验收资料。


(4)供货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供 (略) 或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 (略) 相吻合的竣工图纸10套,电子版1套,经监理人复核签证后加盖竣工图章交业主;自行提供影像资料1套交业主;其测图、绘图、竣工资料收集整理费用须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不额外支付该费用。


7.专利权

供货人应保护业主及收货人在使用该货物 (略) 分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受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供货人承担。


8.转让和分包

8.1供货人不得 (略) 的合同义务,供货人也不应将本项 (略) 分分包出去。若供货人违反本款规定,业主将视为其违约,按照第1 (略) 理。


8.2违约责任:供货人擅自分包或者转包的,供货人除向业主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外,业主可单方解除合同,供货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人承担。


9.税费及保险费

9.1 供货人应根据国家、省、市的规定交纳增值税 (略) 有税费,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9.2供货人在制作、运输过程中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运输保险 (略) 投保,保险费由供货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9.3供货人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用职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略) 投保,保险费由供货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10.支付

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支付,业主将根据合同价格按实际供应的材料数量直接支付给供货人,并对费用支付最终负责。


10.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在签定合同协议书21天内供货人应提交制作工艺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 (略) 第一次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5%;第一次预付款支付后14天内供货人应将原材料(原材料总价不低于150万元) (略) 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开始制作之后的14天内再支付合同价的5%。


10.2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由供货 (略) 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承担质量保证,业主将依法依约对 (略) (略) (略) 责任追索(包括动用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等)。


10.3 中期支付证书


中期支付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中期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在供货人主索鞍、散索鞍毛坯件制造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支付至分项产品合同价款的50%。


(2)索鞍、 (略) 制作完成后, (略) 前验收合格,按实际完成数量,支付至分项产品合同价款的70%。


(3)索鞍、索夹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到货数量计量,支付至分项产品合同价款的80%。


(4)索鞍、索夹、鞍罩、 (略) 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6%。


(6) (略) 供货任务、结算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 (略) 合同任 (略) 合同费用。


10.4 最后支付证书


(略) 合同任务后供货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后结帐单,并附上详细的证实资料。在收到最后结帐单之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一份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并抄给供货人。


10.5 供货人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货人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业主:


(1)发票:由供货人向收货人即: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略) 有限公司按各50%的比例供应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货人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验收证书。


10.6支付程序


供货人、收货人(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略) 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三方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按照合同条款第10条的支付要求, (略) 完阶段工作和手续后,收货人凭发票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业主发起支付申请,由业主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11.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11.1供货人应保证货物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人应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全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内,供货人应对由于加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货人负担。


11.2 业主及收货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缺 (略) 发生的索赔。


11.3 供货人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略) 件。


11.4 如果供货人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业主及收货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货人承担。


11.5 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保修期,保修期5年,在保修期内供货人应对由于质量原因造 (略) 自费修复。若 (略) 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供货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12.迟交货

12.1 供货人应按照工期要求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如果在货物制造过程中业主通知交货延期,供货人可以在新的交货期内交货,并有义务在交货期延长期间对货物妥善保管。


12.2 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如果供货人拖延交货,将视情 (略) 罚:履约担保 (略) 以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12.3 (略) 合同过程中,如果供货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业主。业主在收到供货人通知后,应尽 (略) 评价,并确定是否延期交货及通知供货人。业主是否同意延期交货均不能免除供货人应负的责任。


13.变更与索赔

13.1 业主有权对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结构、重量、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是单价和其它的条款及条件不得改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3.2 业主 (略) (略) 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供货人提出索赔。


13.3 根据合同第4.2、4.3款和第11条的规定,如果供货人对业主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供货人应按照业主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货人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合格货物替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加工费、装卸费、误工损失费以及为保护 (略) 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用符合规范和质 (略) 件来更 (略) 分,供货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 (略) 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供货人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13.4 如果在业主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供货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人接受。如供货人未能在业主提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业主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业主将从拟付款或从供货人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


13.5如果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供货人的加工、工艺或材料 (略) 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过了第15.1款规定的最高限额,业主除索赔违约金外,还可向供货人索赔赔偿金,以弥补违约金最高限额以外的损失。


14.价格的调整

14.1采购合同价格包括主索鞍(包含但不限于格栅反力架、临时盖板、铜衬板、隔板、螺栓等附件),散索鞍(包含但不限于垫板、隔板、侧板、上/下承板、销、螺栓等附件),索夹(包含但不限于高强螺栓、防水帽、密封条等附件),鞍罩(含附件,但不包括鞍罩爬梯、栏杆)、缆套(含附件)及其上述货物配套设施材料成本、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所有税费、规费、单证费、合理损耗、利润、检测、验收等与产品从制造、 (略) 等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其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14.2在本合同供货期间,主索鞍、散索鞍、索夹及其配套设施的单价不因物价波动而做调整。供货人应提前做好储料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物价波动影响。


14.3作为有经验的供货人, (略) 图纸及技术规范中未明确的细节有基本判断, (略) 图纸,若存在错误和遗漏,须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向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 (略) (略) 提供的关于索 (略) 内容。若因招标图纸中存在错误或遗漏,而供 (略) 产生的后期费用增加,业主将不予调整,费用减少,据实扣减。


15.违约金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供货人存在违约情况, (略) 理:


(1)如果供货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货物经监理工 (略) 门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供货人除应负责调换外,供 (略) 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天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格的0.2%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合同总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应考虑终止合同。


(2)如果供货人加工期间,承诺的在岗关键设备非检修原因延误,按1万元/天扣除违约金。


(3)配合悬索桥主索鞍、散索鞍、索夹安装的人员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及业主的要求,按签署合同金额的0.1~1‰扣缴违约金,该违约金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从业主应支付给供货人的费用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供货人仍应按合同 (略) 本工程工作。


(4)根据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查的进度计划,实行关键节点考核,每延误1天,按0.01%扣除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合同总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应考虑终止合同。


(5)业主、收货人及监理工程师抽查供货人的工程材料时, (略) 检查的材料与约定的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供货 (略) 退货、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供货人应当按照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累计抽检不合格达5次,供货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供货人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100万元以上, (略) 分解 (略) 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人赔偿业主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6)供货人对各工序必须报验核查质量控制点。如供货人申请报验后,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收货人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供 (略) 返工,返工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顺延。复检的结果,按每一分项工程计算,总计发现3次或连续发现2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供货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总计发现3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不含本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 (略) 分解除合同,将该 (略) 发包,并不免除供货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7)若供货人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主 (略) 商,供货 (略) 退货、返工,并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材料加工供货外,还应承担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若供货人拒不 (略) 合同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人赔偿业主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8)供 (略) 或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 (略) 相吻合的竣工图纸10套,电子版1套, (略) 不吻合的供货人须向业主承担1000元/处的违约金。


(9)业主将依法依约对 (略) (略) (略) 责任追索(包括动用履约保函和现金等)。在业主支付了预付款后,供货人未能按约定完 (略) 等工作,则视为供货人违约,违约金应 (略) 原材料货物价格的0.2%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 (略) 原材料或合同总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应考虑终止合同。


15.2 如果业主未能在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业主应按 (略) 发布的同期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供货人支付拖期利息,付息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业主对供货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业主可向供货 (略) (略) 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  如果供货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业主同意延长的 (略) (略) 货物;


(2) 如果供 (略) 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在业主根据上述第16.1款规定, (略) 或部分合同,业主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类似的货物,供货人应对购 (略) (略) 分负责,并承担因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供货人 (略) 合同 (略) 分。


16.3 如果供货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业主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货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业主已经采取或将要 (略) 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不可抗力

      17.1 如果供货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 (略) 合同义务,则供货人不应被没收履约担保,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7.2 (略) 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货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货人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战争、入侵;


(2) 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3) (略) 物体坠落或非业主亦非供货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4) 暴乱、骚乱。但纯属供货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


(5) 永久 (略) 分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提前 (略) 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者除外;


(6) 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供 (略) 分除外;


(7) 供货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货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业主。除 (略) 要求外,供货人应尽实际 (略) 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 (略) 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三分之一工期,双方应通过 (略) 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略) 合同的协议。


18.供货人工程资金的监督

18.1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供货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供货人必须在业 (略) 开户,并与业主、银行共同签订《项目建设资金共同管理 (略) 协议》,接 (略) 对资金的监管。供货人应向 (略) 本合同 (略) 工程资金的查询。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业主的期中支付款 (略) 所设的专门账户,供货 (略) 电子渠道(类似现金管理系统或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时, (略) 加入系统管理,不得通过电子渠道(系统)扣划 (略) 银行账户资金,业主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供货人工程资金 (略)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供货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供货人改正为止。


19.遵守法律和规定

在实施合同的整个过程中, (略) 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颁 (略) 政法规规定,及业主为管理颁发的各项规章、规定。同时,供货人还应保证业主免于承担因供货人及其人员违反 (略) (略) 遭受的损失、处罚、司法诉讼和任何其他责任。


20.安全生产

(1)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供货人应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施工,安全员应具有做安全工作的资格, (略) 施工的工作类型并具有安全否决权。其工作任务包括严 (略) (略) 白洋长江 (略) 管理相关文件和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自检、 (略) 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定期专题上报监理工程师 (略) 情况。


(2) 参加安装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供货人应遵照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法规、地方性安全规定以及业主、监理、 (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至少达到省级安全 (略) 。


(4) (略) 安装施工,依规定向当地劳工检查单位申请核备具有劳工安全卫生合格人员, (略) 安装施工安全。


(5)供货 (略) 所的通道、地板、阶梯、通风、采光、照明、保温、防湿、休息避难、急救、医疗及其他为保护劳工健康和安全之设备,妥为规划并采取必要之措施。


(6) (略) 使用的法定危险性机械,如超重机、升降机,将报请当地相关监督检查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略) 雇佣的法定危险性机械操作人员,须由具有特种设备工种操作证或曾受有关安全训练及格或持有主管机关认可之人员担任。


(8) (略) 有安装施工设备及机械车辆,均应按规定自动作安全检查后,方可使用,避免发生危险。


(9)供货人不得雇佣童工,从事有危险性或有毒害性工作。


(10)供货人雇佣劳工,应施 (略) 必要安全卫生教育及预防,并应在施工期间缴纳相关意外险。


(11)供货人应制定劳工安全卫生守则并制成手册,报 (略) 认后实施之。


(12) (略) 文件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21.其它

21.1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 (略) 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 (略) 法律和法规为准。


21.2 履约担保


(1)履约保函是指应供货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供货人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 (略) 合同内容和义务, (略) 金融机构将向业主支付一笔因供货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供货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由 (略) (略) (略) 开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应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到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


(2) (略) (略) 附的格式,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供货人负担。


(3)业主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否则,此担保应在其有限期满后28天内退还给供货人。


21.3 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书面同意,供货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供货人不得参与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21.4 争端的解决


(1) (略) 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乙方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未能达成一致,再 (略) (略) 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提 (略) 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附件一 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格式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买方(业主):                         


卖方(供货人):                         


鉴于买方修建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并确定              为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第    标段的供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明确买、卖各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 (略) 分,即:


(a) 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及合同谈判纪要);


(b) 中标通知书;


(c) 投标书;


(d)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含补遗书中 (略) 分,如果有);


(e) 技术规范(含图纸);


(f) 已标价的报价表;


(g) 投标书附表。


2.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 (略) ,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3、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卖方在此立约:保证供应材料单价不高于下表标明的价格, (略) 中除合同条款规定外不予调整。































1



2



3



4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到工地单价(元)



 



 



 



 



 



 



 



 




备注:表中数量为预计数量,最后的供货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量为准。


4、由于买方按协 (略) 述给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5、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买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由于卖方按协议第3、 (略) 述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卖方在此立约:保证卖方向买方购买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货物材料。


7、供货期:       月至       月。


8、本协议书适合的法律为中华人 (略) 法律和湖 (略) 法规。


9、本协议书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工程项目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证期期满由买方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格式(一)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鉴于(下称“业主”)为建设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与供货人签订了索鞍、索夹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现由      (下称“业主”)为一方,由     (“收货人”)为一方和       (下称“供货人”)为另一方于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1.索鞍索夹的供应地点、品种、单价和数量



































品种



单位



数量A



单价B



合价(元)C=A×B



 



 



 



 



 



 



 



 



 



 



人民币总价



 



 



 



 




2.索鞍索夹供应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业主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供货安排、协调等管理工作,凭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4.供货人对材料的供应数量、规格、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计量方法、交货准确地点、交货期限、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验收方法、违约责任、 (略) 文件为依据。供货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 (略) (略) 门 (略) 门协商办理超重件和超限件的运输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略) 承担。 (略) 提供的货物的质量问题向业主及收货人负责。


5.收货人负责货物的监造、验收、检测等工作, (略) 的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一标段 (略) 路 (略) 具体承办。一般责任如下:按时提供年度供货计划、月度供货计划;负责组织材料的验 (略) 抽检,以及货物的监造、检测等相关具体事宜,并向供货人出具质量验收证书;负责与供货人办理材料的交货地点及交接手续;按合同规定提供工地的卸货条件并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调整、定位等工作, (略) 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向业主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供货人提供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均不能解除收 (略) (略) 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业主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不得挪作他用;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该材料的保管费、卸货费、 (略) 承担;材料卸货和保管过程中发 (略) 承担,业主不单独予以补偿或赔偿。


6.供货人按合同约 (略) 完阶段工作并交货后,向收货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凭发票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业主发起支付申请,由业主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7.本合同一式九份,合同各方各持三份,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业主:(单位全称)(盖章)          供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职务)(姓名)(签字)


 


收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格式(二)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鉴于(下称“业主”)为建设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与供货人签订了索鞍、索夹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现由      (下称“业主”)为一方,由     (“收货人”)为一方和       (下称“供货人”)为另一方于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1.索鞍索夹的供应地点、品种、单价和数量



































品种



单位



数量A



单价B



合价(元)C=A×B



 



 



 



 



 



 



 



 



 



 



人民币总价



 



 



 



 




2.索鞍索夹供应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业主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供货安排、协调等管理工作,凭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4.供货人对材料的供应数量、规格、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计量方法、交货准确地点、交货期限、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验收方法、违约责任、 (略) 文件为依据。供货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 (略) (略) 门 (略) 门协商办理超重件和超限件的运输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略) 承担。 (略) 提供的货物的质量问题向业主及收货人负责。


5.收货人负责货物的监造、验收、检测等工作, (略) 的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二标段 (略) 路 (略) 具体承办。一般责任如下:按时提供年度供货计划、月度供货计划;负责组织材料的验 (略) 抽检,以及货物的监造、检测等相关具体事宜,并向供货人出具质量验收证书;负责与供货人办理材料的交货地点及交接手续;按合同规定提供工地的卸货条件并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调整、定位等工作, (略) 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向业主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供货人提供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均不能解除收 (略) (略) 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业主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不得挪作他用;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该材料的保管费、卸货费、 (略) 承担;材料卸货和保管过程中发 (略) 承担,业主不单独予以补偿或赔偿。


6.供货人按合同约 (略) 完阶段工作并交货后,向收货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凭发票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业主发起支付申请,由业主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7.本合同一式九份,合同各方各持三份,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业主:(单位全称)(盖章)          供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职务)(姓名)(签字)


 


收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质量保修书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买方(业主):                         


卖方(供货人):                         


 


为保证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


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 (略) 工程。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项目全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确因卖方安装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工作及修复费均由卖方负责,为了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避免发生事故,卖方在接到返修通知后7 (略) 返修,否则,业主有权安排其它具有安装施工能 (略) 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支付。


3.2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 (略) 处分项工程造价5%计算向业主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3.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卖方应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 (略) (略) 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卖方应立即实施保修。


3.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6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买方、卖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廉政协议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为做好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略) 白洋 (略) (以下称甲方)与供货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略) 本项目制造与加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略) 为,有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合同规程办事,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 (略) 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 (略) 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 (略) 。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项目制造与加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安全生产合同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为在 (项目名称(合同段号))标段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全称)   (以下简称“业主”)与供货人 (全称)(以下简称“供货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业主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略)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供 (略)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 (略) 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供货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略) 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 (略) 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供货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略) 为。


5.供货人应按 (略) 门的规定, (略) 人员与船只的施工安全管理, (略) 的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供货人必须具有劳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略) 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放射性检测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略) 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供货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 (略) 为。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略)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略) 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供货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 (略) 关于特 (略)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 (略) 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略) 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业主或供货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业          主:  (盖  章)                             供    货    人: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附件六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业主名称):


 


鉴于(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接受(供货人名称,以下称“供货人”)于         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               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起至             日(开具保函日期+工期+24个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供货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业主和供货人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在不违反上述履约担保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供货 (略) 要求适当调整履约担保。


 


 


四、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修改:


1、第七章技术规范7.1.3.2设计参考的标准,原文“(2)《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修改为:“(2)《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补充标准如下:“(16)《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 点击查看>> )、(17)《钢件的正火与退火》(GBT 点击查看>> 8)、(18)《钢件的淬火与回火》(GBT 点击查看>> 8)”;


2、第七章技术规范7.4.4 (略) 理及涂装,原文:“(4)螺杆及螺母紧固件 (略) 理,锌层厚度10~40μm。”修改为:“(4)螺杆及螺母紧固件 (略) 理,厚度为10μm”。


3、第七章技术规范7.2.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1. 主索鞍鞍槽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的要求”,修改为:“1.主索鞍鞍槽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的要求。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Q345R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34J;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ZG 点击查看>> H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27J”。


4、第七章技术规范7.3.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1.散索鞍鞍槽为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标准”,修改为:“1.散索鞍鞍槽为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标准。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Q345R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34J;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ZG 点击查看>> H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27J。”


5、第七章技术规范7.4.3索夹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做如下修改:


原文:“1.索夹采用ZG20Mn 铸钢铸造,应符合《大型低合金钢铸件》(J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修改为:“索夹采用ZG20Mn 铸钢铸造,应符合《大型低合金钢铸件》(J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韧性指标采用Akv-20℃45J”。


原文:“2.索夹螺杆采用40CrNiMoA 合金钢,垫圈采用40Cr 合金钢,螺母采用15MnVB 合金钢,均应符合《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修改为:“2.索夹螺杆:由40CrNiM (略) 理,硬度HB300~350;螺母采用15MnVB调质后表面硬度HRC27~32。垫圈采用40Cr调质后表面硬度HRC35~40。 (略) 硬度检查在距螺杆端大于一个直径的位置锯开磨光采取硬度值。均应符合《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索夹螺杆韧性指标采用采用Akv-20℃47J。”


6、第七章技术规范7.2.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4. 拉杆材料为40Cr”,修改为:“主鞍拉杆:M64双头螺杆,由40Cr合金结构钢制作, (略) 理,芯部硬度HB300~350;螺母采用35CrMo,调质后硬度HRC27~32。垫圈采用40Cr调质后表面硬度HRC35~40。 (略) 硬度检查在距螺杆端大于一个直径的位置锯开磨光采取硬度值。”


7、第七章技术规范7.3.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4.拉杆材料为40Cr”,修改为:“4.散索鞍拉杆:M64双头螺杆,由40Cr合金结构钢制作, (略) 理,芯部硬度HB300~350;螺母采用35CrMo,调质后硬度HRC27~32。垫圈采用40Cr调质后表面硬度HRC35~40。 (略) 硬度检查在距螺杆端大于一个直径的位置锯开磨光采取硬度值。”


8、第七章技术规范7.7主索鞍与散索鞍制造及加工要求,增加:“7.7.8 主索鞍预顶推试验:主索鞍安 (略) 预顶推试验, (略) 顶推鞍座获得摩擦系数”。


9、第七章技术规范7.7.5无损探伤做如下修改:


原文:“(1)所有厚度大于50mm的Q235C钢板下料前,应按《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点击查看>> ) (略) 超探,二级合格。成批钢 (略) 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修改为:“(1)所有厚度大于50mm的钢板下料前,应按《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点击查看>> ) (略) 超探,二级合格。成批钢 (略) 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原文:“(6)铸钢 (略) 射线探伤,按《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 点击查看>> )标准判定,二级为合格。对于实际壁厚大于射线探伤能够探测的最大厚度的铸件,允许用超声波探伤代替射线探伤, (略) 超探工艺评定,并按照《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判定,一级为合格”,修改为:“(6) (略) 射线探伤,按《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 点击查看>> )标准判定,二级为合格。对于实际壁厚大于射线探伤能够探测的最大厚度的铸件,允许用超声波探伤代替射线探伤,并按照《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判定,一级为合格”。


原文:“(9)铸钢件与钢板的焊接,在焊后24小时,按《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进行100%超声波探伤,二级为合格”,修改为:“(9)铸钢件与钢板的焊接,在焊后48小时,按《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进行100%超声波探伤,二级为合格”。


10、第七章技术规范7.7.2焊接,原文:“②焊接工艺评定的评定对象应包括:钢板与钢板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钢板与钢板的T型接头和角接接头焊缝的工艺评定”,修改为:“②焊接工艺评定的评定对象应包括:钢板与钢板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钢板与钢板的T型接头和角接接头焊缝的工艺评定;铸钢与钢板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


五、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修改:


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二)投标书附录,序号2预付款事项,原文:“合同价格的30%”,修改为:“合同价格的10%”。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二)投标书附录,删除序号3 “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事项,后面序号依次顺序提升。


EpointContent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


(略)


招标文件


(第02号补遗书)


 


致所有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 (略) 白洋 (略) 对投标人提 (略) 答复、对 (略) 修改;鉴于此,发布第02号补遗书(正文共 36 页),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到 (略) 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下载本补遗书。


 


 


 


   招标人: (略) 白洋 (略)


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


(略)


招标文件


(第02号补遗书正文)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 (略) 的修改:


1、 (略) 条件,原文:“招标人为 (略) 白洋 (略) ”,修改为:“ (略) 白洋 (略) 、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略) , (略) 人。”


二、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3项,本项目BYSASJ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800 元。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1项,原文“(4)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修改为:“(4)密封情况检查:由全体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8项,原文中“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相关内容修改为:中标人应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略) 实体经济的意见》(鄂政办发〔2017〕24号)的规定向 (略) 省公 (略) 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费用, (略) 支付。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标准





































档次



中标价(万元)



费率(‰)



1



100以下



0.70



2



点击查看>> (含1000)



0.56



3



点击查看>> (含5000)



0.42



4



点击查看>> (含10000)



0.28



5



10000以上



0.14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以招投标交易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修改为:“(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项,原文中“履约担保”相关内容修改为:


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略) 保函时,出具履 (略) 级别: (略) (略) 支行及以上, (略) 的授权。


银行保函应由 (略) 基 (略) 出具( (略) 基 (略) 不 (略) 保函的资格,应由基 (略) (略) 开具,并提供能证明其 (略) 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者由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上级主管 (略) 保函,若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上级主 (略) 基 (略) 不 (略) 保函的资格,应由基 (略) (略) 开具,并提供能证明其 (略) 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未按 (略) 其义务的,招标人将取得上述履约担保。


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履约担保,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修改为: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双方或三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 (略) 达成的协议, (略) 有的附件、附录 (略) 提到的 (略) 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业主规定供货人在正 (略) 合同义务后,业主应支付给供货人的价格。


(3)“货物”系指供货人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备件或工具、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货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又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货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业主”系 (略) 述 (略) 白洋 (略) 。


(6)“供货人”系 (略) 述 (略) 或厂家或实体。


(7)“收货人”系指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和 (略) 有限公司。两家 (略) 的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一标段 (略) 路 (略) 和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二标段 (略) 路 (略) 承办货物的监造、验收、检测等相关具体事宜。


(8)“监理人”系指受业主委托为本工程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


(9)“土建施工单位”指承担 (略) 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主桥土建工程施工的单位。


(10)“ (略) ”系指业主指定的本项目 (略) 。


(11)“暂列金额”系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并在投标报价表中以此名称标明供 (略) 分的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或供不可预料事件之用的一项金额。这项金额应根据业主需要, (略) 分予以动用与支付,或完全不予动用与支付。


(12)“技术规范”系指合同中包括的索鞍索夹及其他附件的加工制造的技术规范和在技术规范中引用的国家、部颁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由本工程的设计方提出并经 (略) (略) 技术标准的任何修改、增减或调整。


(13)“天”指日历天数,“年”、“月”、“日”按公历计算。


(14)为了文字简练,本合同中有些名词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2. 合同文件

2.1本合同必须 (略) 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 (略) 法律和法规为准。


2.2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投标书附录及其附表(含经业主同意的中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 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中 (略) 分);


(5) 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中 (略) 分);


(6) 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中 (略) 分);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 投标文件;


(9) 构成本合同组成的其他文件。


 供货人 (略) 合同协议时,同时 (略) 《安全生产合同》。


2.3本项目合同将由业主与供货人签订材料采购合同;业主、收货人、供货人签订材料供应合同。


3.合同范围及工期要求

3.1 合同范围:


(1)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制造与加工。


(2)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主索鞍(包含但不限于格栅反力架、临时盖板、铜衬板、隔板、螺栓等附件),散索鞍(包含但不限于垫板、隔板、侧板、上/下承板、销、螺栓等附件),索夹(包含但不限于高强螺栓、防水帽、密封条等附件),鞍罩(含附件,但不包括鞍罩爬梯、栏杆)、缆套(含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采购、制作、加工、防腐、检验、包装、验收、内外业资料整理,并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悬索桥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配合卸货,并负责组装、装配、连接等工作。悬索桥土建施工单位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调整、定位等工作。


交货地点: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本项目 (略) 。


3.2 本合同工程的预计工期:


预计供货时间:主索鞍、散索鞍供货时间为2018年3月,索夹供货时间为2018年11月。(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


预计完成安装时间:主索鞍、散索鞍安装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6月,索夹、缆套安装安装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19年3月。(具体安装起止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3.3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供货人应按业主规定的交付指令交货,无论交付指令下达延迟与否,供货人均应承担相应的仓储、保管义务。延期交付,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供货人对完成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


4.业主的权力和义务

4.1业主将向供货人的 (略) 派遣业主代表及监 (略) 监造。在货物制作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对货物生产过程、质量、规 (略) 监造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损件时,业主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检验证书不予验收,并要 (略) 修补、替换或重新更换,直到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


4.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业主应报 (略) (略) 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供货人提出索赔。


4.3 业主及收货人应对供货人的 (略) 监督,供货人的材料采购必须得到业主及收货人的认可。


4.4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支付,业主将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合同价格按实际供应的材料数量直接支付给供货人,并对费用支付最终负责。


4.5业主负责协调与相关合同承包人的衔接与 (略) 。


5.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5.1 监理工 (略) 合同规定的职责。


5.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是书面的,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口头指令,供 (略) ,但事后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确认上述口头指令。


5.3 监理工程师在按本合同要求作出决定,同意或批准,或确定价值(作价)或处理涉及业主和供货人的权利和义务事项时,应该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和公正地作出判断并经受检查。如发 (略) , (略) 修正。


5.4 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同意或批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供货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6.供货人的义务和责任

6.1 供货人负责材料的采购(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验收、加工、制作、包装、运输、配合安装(包括组装、装配、连接等工作)、检测、交工(交货)、 (略) 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内规定的一切工作。


6.2 供货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产品的具体结构图以及需提前预埋在砼中的相关构件图纸,以便设计单位根据结构图调整确定相应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预埋。供货人应根据业主提 (略) 定线测量和编绘制作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并将制作工艺图的一般要求,作 (略) 分的补充,送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供货人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工艺方案作为工程实施依据。实施前,供货人需向监理工程师提供10套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完成修改的正式施工图和制作工艺设计。


6.3 材料: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供货人负责采购,材料和设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并得到业主、收货人和监理工程师认 (略) 采购。 (略) 以前,供货人必须向监理工程 (略) 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供货人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随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制造、加 (略) 对材 (略) 检验,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制造工艺、生产流程和成品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供货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供货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6.4供货人用于本工程的主 (略) 商须经业主、收货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未经批准同意,供货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主 (略) 商。


6.5 (略) 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交货。如供货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造成相关合同段供货人停工、窝工或其它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供货人负责赔偿。


6.6供货人应在产品制造期间,为3~ (略) 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生活、办公、通讯(含传真,但不含移动通讯设备等)、市内交通等必需的设施,所需费用含入报价表各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略) 支付。


6.7 供货人必须与土建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必须对土建施工单位预 (略) 技术指导,以确保其符合最终要求。


6.8业主将委托相关单 (略) 探伤检测。供货人应为探伤检测单位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如检测不合格,供货人应支付业主追加再次委托的相关单位的检测费用。


6.9 检验


(1) 供货人应建立专门服务于实施本工程的质量自检监督机构和试验设施条件,并合理配备专职质量检测、检查人员,质检人员须持证上岗,自费购置相应配套的检测、试验仪器和设备,健全、完善和 (略) 自检程序和制度,形成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2) (略) 原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3)成品发运前,供货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 (略) 准确而全面的检测和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附件。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货人质量检验的结果和检验标准规定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并在装运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收货人, (略) 装运前的检验。


(4) (略) 后,若经监理工程师及收货人重新检验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或有缺陷、损件时, (略) 修补、替换或重新更换,直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略) 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应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6.10 包装要求


供货 (略) 货物,均应按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的 (略) 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监理工程师及收货人指定位置,并达到令其满意的程度。由 (略) 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货人承担。


6.11 装运要求


(1) 供货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装运的通知后,将监理工程 (略) 验收合格的 (略) 地起运,用 * 运或水运运输到业主及收货人指定的位置交货。


(2) 供货人应按合同要求办理运输保险,并在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货物外表不受损伤并防止变形。若由于供货人措施不力造成货物损伤或变形,则收货人不予验收、收货。


(3) 供货人将货物运至桥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由相 (略) 结构安装单位负责卸货,供货人应配合收货单位做好货物的清点验收工作,办理交接货手续。安装时应积极配合 (略) 安装。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12 技术资料


(1)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供货人应将加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工艺流程和检验标准)10套交给业主、收货人和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实施。


(2)经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的上述加工图纸和技术资料也应包装好随同货物发运。


(3)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供货人按国家工程交工验收有关规定,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完整交工资料及交工验收资料。


(4)供货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供 (略) 或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 (略) 相吻合的竣工图纸10套,电子版1套,经监理人复核签证后加盖竣工图章交业主;自行提供影像资料1套交业主;其测图、绘图、竣工资料收集整理费用须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不额外支付该费用。


7.专利权

供货人应保护业主及收货人在使用该货物 (略) 分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受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供货人承担。


8.转让和分包

8.1供货人不得 (略) 的合同义务,供货人也不应将本项 (略) 分分包出去。若供货人违反本款规定,业主将视为其违约,按照第1 (略) 理。


8.2违约责任:供货人擅自分包或者转包的,供货人除向业主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外,业主可单方解除合同,供货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人承担。


9.税费及保险费

9.1 供货人应根据国家、省、市的规定交纳增值税 (略) 有税费,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9.2供货人在制作、运输过程中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运输保险 (略) 投保,保险费由供货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不单独计量与支付。


9.3供货人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雇用职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略) 投保,保险费由供货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10.支付

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支付,业主将根据合同价格按实际供应的材料数量直接支付给供货人,并对费用支付最终负责。


10.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在签定合同协议书21天内供货人应提交制作工艺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 (略) 第一次支付,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5%;第一次预付款支付后14天内供货人应将原材料(原材料总价不低于150万元) (略) 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开始制作之后的14天内再支付合同价的5%。


10.2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由供货 (略) 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承担质量保证,业主将依法依约对 (略) (略) (略) 责任追索(包括动用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等)。


10.3 中期支付证书


中期支付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中期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在供货人主索鞍、散索鞍毛坯件制造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数量,支付至分项产品合同价款的50%。


(2)索鞍、 (略) 制作完成后, (略) 前验收合格,按实际完成数量,支付至分项产品合同价款的70%。


(3)索鞍、索夹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到货数量计量,支付至分项产品合同价款的80%。


(4)索鞍、索夹、鞍罩、 (略) 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6%。


(6) (略) 供货任务、结算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 (略) 合同任 (略) 合同费用。


10.4 最后支付证书


(略) 合同任务后供货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后结帐单,并附上详细的证实资料。在收到最后结帐单之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一份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并抄给供货人。


10.5 供货人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货人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业主:


(1)发票:由供货人向收货人即: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略) 有限公司按各50%的比例供应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货人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验收证书。


10.6支付程序


供货人、收货人( (略) 公 (略) 有限公司/ (略) 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三方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按照合同条款第10条的支付要求, (略) 完阶段工作和手续后,收货人凭发票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业主发起支付申请,由业主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11.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

11.1供货人应保证货物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人应保证其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缺陷责任期(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全桥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内,供货人应对由于加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货人负担。


11.2 业主及收货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缺 (略) 发生的索赔。


11.3 供货人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略) 件。


11.4 如果供货人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业主及收货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货人承担。


11.5 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保修期,保修期5年,在保修期内供货人应对由于质量原因造 (略) 自费修复。若 (略) 保修义务和责任,则供货人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12.迟交货

12.1 供货人应按照工期要求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如果在货物制造过程中业主通知交货延期,供货人可以在新的交货期内交货,并有义务在交货期延长期间对货物妥善保管。


12.2 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如果供货人拖延交货,将视情 (略) 罚:履约担保 (略) 以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12.3 (略) 合同过程中,如果供货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业主。业主在收到供货人通知后,应尽 (略) 评价,并确定是否延期交货及通知供货人。业主是否同意延期交货均不能免除供货人应负的责任。


13.变更与索赔

13.1 业主有权对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结构、重量、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是单价和其它的条款及条件不得改变(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3.2 业主 (略) (略) 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供货人提出索赔。


13.3 根据合同第4.2、4.3款和第11条的规定,如果供货人对业主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供货人应按照业主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货人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合格货物替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加工费、装卸费、误工损失费以及为保护 (略) 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用符合规范和质 (略) 件来更 (略) 分,供货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 (略) 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供货人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


13.4 如果在业主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供货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人接受。如供货人未能在业主提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业主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业主将从拟付款或从供货人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


13.5如果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供货人的加工、工艺或材料 (略) 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超过了第15.1款规定的最高限额,业主除索赔违约金外,还可向供货人索赔赔偿金,以弥补违约金最高限额以外的损失。


14.价格的调整

14.1采购合同价格包括主索鞍(包含但不限于格栅反力架、临时盖板、铜衬板、隔板、螺栓等附件),散索鞍(包含但不限于垫板、隔板、侧板、上/下承板、销、螺栓等附件),索夹(包含但不限于高强螺栓、防水帽、密封条等附件),鞍罩(含附件,但不包括鞍罩爬梯、栏杆)、缆套(含附件)及其上述货物配套设施材料成本、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所有税费、规费、单证费、合理损耗、利润、检测、验收等与产品从制造、 (略) 等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险。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其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14.2在本合同供货期间,主索鞍、散索鞍、索夹及其配套设施的单价不因物价波动而做调整。供货人应提前做好储料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物价波动影响。


14.3作为有经验的供货人, (略) 图纸及技术规范中未明确的细节有基本判断, (略) 图纸,若存在错误和遗漏,须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向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 (略) (略) 提供的关于索 (略) 内容。若因招标图纸中存在错误或遗漏,而供 (略) 产生的后期费用增加,业主将不予调整,费用减少,据实扣减。


15.违约金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供货人存在违约情况, (略) 理:


(1)如果供货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货物经监理工 (略) 门检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供货人除应负责调换外,供 (略) 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天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格的0.2%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合同总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应考虑终止合同。


(2)如果供货人加工期间,承诺的在岗关键设备非检修原因延误,按1万元/天扣除违约金。


(3)配合悬索桥主索鞍、散索鞍、索夹安装的人员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及业主的要求,按签署合同金额的0.1~1‰扣缴违约金,该违约金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从业主应支付给供货人的费用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供货人仍应按合同 (略) 本工程工作。


(4)根据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查的进度计划,实行关键节点考核,每延误1天,按0.01%扣除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合同总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应考虑终止合同。


(5)业主、收货人及监理工程师抽查供货人的工程材料时, (略) 检查的材料与约定的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供货 (略) 退货、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供货人应当按照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10万元(含10万元),但累计抽检不合格达5次,供货人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供货人承担1次严重违约责任。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100万元以上, (略) 分解 (略) 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人赔偿业主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6)供货人对各工序必须报验核查质量控制点。如供货人申请报验后,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收货人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则该工序质量为不合格,供 (略) 返工,返工后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入下一工序,工期不予顺延。复检的结果,按每一分项工程计算,总计发现3次或连续发现2次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供货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总计发现3次以上(不含本数)或连续发现2次以上(不含本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的, (略) 分解除合同,将该 (略) 发包,并不免除供货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7)若供货人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主 (略) 商,供货 (略) 退货、返工,并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材料加工供货外,还应承担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若供货人拒不 (略) 合同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人赔偿业主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8)供 (略) 或委托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 (略) 相吻合的竣工图纸10套,电子版1套, (略) 不吻合的供货人须向业主承担1000元/处的违约金。


(9)业主将依法依约对 (略) (略) (略) 责任追索(包括动用履约保函和现金等)。在业主支付了预付款后,供货人未能按约定完 (略) 等工作,则视为供货人违约,违约金应 (略) 原材料货物价格的0.2%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 (略) 原材料或合同总价的10%。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业主应考虑终止合同。


15.2 如果业主未能在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业主应按 (略) 发布的同期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供货人支付拖期利息,付息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业主对供货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业主可向供货 (略) (略) 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  如果供货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业主同意延长的 (略) (略) 货物;


(2) 如果供 (略) 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在业主根据上述第16.1款规定, (略) 或部分合同,业主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类似的货物,供货人应对购 (略) (略) 分负责,并承担因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供货人 (略) 合同 (略) 分。


16.3 如果供货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业主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货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业主已经采取或将要 (略) 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不可抗力

      17.1 如果供货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 (略) 合同义务,则供货人不应被没收履约担保,也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7.2 (略) 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货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货人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战争、入侵;


(2) 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3) (略) 物体坠落或非业主亦非供货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4) 暴乱、骚乱。但纯属供货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


(5) 永久 (略) 分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提前 (略) 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但合同中另有规定者除外;


(6) 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但由供 (略) 分除外;


(7) 供货人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的或自然力的破坏作用。但能予投保的自然力风险除外。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供货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业主。除 (略) 要求外,供货人应尽实际 (略) 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 (略) 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三分之一工期,双方应通过 (略) 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略) 合同的协议。


18.供货人工程资金的监督

18.1业主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供货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供货人必须在业 (略) 开户,并与业主、银行共同签订《项目建设资金共同管理 (略) 协议》,接 (略) 对资金的监管。供货人应向 (略) 本合同 (略) 工程资金的查询。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业主的期中支付款 (略) 所设的专门账户,供货 (略) 电子渠道(类似现金管理系统或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时, (略) 加入系统管理,不得通过电子渠道(系统)扣划 (略) 银行账户资金,业主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供货人工程资金 (略)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供货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供货人改正为止。


19.遵守法律和规定

在实施合同的整个过程中, (略) 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政府颁 (略) 政法规规定,及业主为管理颁发的各项规章、规定。同时,供货人还应保证业主免于承担因供货人及其人员违反 (略) (略) 遭受的损失、处罚、司法诉讼和任何其他责任。


20.安全生产

(1)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供货人应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施工,安全员应具有做安全工作的资格, (略) 施工的工作类型并具有安全否决权。其工作任务包括严 (略) (略) 白洋长江 (略) 管理相关文件和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和个人自检、 (略) 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定期专题上报监理工程师 (略) 情况。


(2) 参加安装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供货人应遵照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法规、地方性安全规定以及业主、监理、 (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至少达到省级安全 (略) 。


(4) (略) 安装施工,依规定向当地劳工检查单位申请核备具有劳工安全卫生合格人员, (略) 安装施工安全。


(5)供货 (略) 所的通道、地板、阶梯、通风、采光、照明、保温、防湿、休息避难、急救、医疗及其他为保护劳工健康和安全之设备,妥为规划并采取必要之措施。


(6) (略) 使用的法定危险性机械,如超重机、升降机,将报请当地相关监督检查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略) 雇佣的法定危险性机械操作人员,须由具有特种设备工种操作证或曾受有关安全训练及格或持有主管机关认可之人员担任。


(8) (略) 有安装施工设备及机械车辆,均应按规定自动作安全检查后,方可使用,避免发生危险。


(9)供货人不得雇佣童工,从事有危险性或有毒害性工作。


(10)供货人雇佣劳工,应施 (略) 必要安全卫生教育及预防,并应在施工期间缴纳相关意外险。


(11)供货人应制定劳工安全卫生守则并制成手册,报 (略) 认后实施之。


(12) (略) 文件的规定与业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21.其它

21.1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 (略) 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 (略) 法律和法规为准。


21.2 履约担保


(1)履约保函是指应供货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供货人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 (略) 合同内容和义务, (略) 金融机构将向业主支付一笔因供货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供货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由 (略) (略) (略) 开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应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到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止。


(2) (略) (略) 附的格式,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供货人负担。


(3)业主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否则,此担保应在其有限期满后28天内退还给供货人。


21.3 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书面同意,供货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供货人不得参与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21.4 争端的解决


(1) (略) 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乙方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未能达成一致,再 (略) (略) 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提 (略) 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附件一 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格式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买方(业主):                         


卖方(供货人):                         


鉴于买方修建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工程项目,并确定              为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第    标段的供货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明确买、卖各方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 (略) 分,即:


(a) 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及合同谈判纪要);


(b) 中标通知书;


(c) 投标书;


(d)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含补遗书中 (略) 分,如果有);


(e) 技术规范(含图纸);


(f) 已标价的报价表;


(g) 投标书附表。


2.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 (略) ,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3、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卖方在此立约:保证供应材料单价不高于下表标明的价格, (略) 中除合同条款规定外不予调整。































1



2



3



4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到工地单价(元)



 



 



 



 



 



 



 



 




备注:表中数量为预计数量,最后的供货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量为准。


4、由于买方按协 (略) 述给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5、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买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由于卖方按协议第3、 (略) 述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卖方在此立约:保证卖方向买方购买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货物材料。


7、供货期:       月至       月。


8、本协议书适合的法律为中华人 (略) 法律和湖 (略) 法规。


9、本协议书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工程项目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质量保证期期满由买方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格式(一)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鉴于(下称“业主”)为建设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与供货人签订了索鞍、索夹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现由      (下称“业主”)为一方,由     (“收货人”)为一方和       (下称“供货人”)为另一方于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1.索鞍索夹的供应地点、品种、单价和数量



































品种



单位



数量A



单价B



合价(元)C=A×B



 



 



 



 



 



 



 



 



 



 



人民币总价



 



 



 



 




2.索鞍索夹供应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业主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供货安排、协调等管理工作,凭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4.供货人对材料的供应数量、规格、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计量方法、交货准确地点、交货期限、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验收方法、违约责任、 (略) 文件为依据。供货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 (略) (略) 门 (略) 门协商办理超重件和超限件的运输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略) 承担。 (略) 提供的货物的质量问题向业主及收货人负责。


5.收货人负责货物的监造、验收、检测等工作, (略) 的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一标段 (略) 路 (略) 具体承办。一般责任如下:按时提供年度供货计划、月度供货计划;负责组织材料的验 (略) 抽检,以及货物的监造、检测等相关具体事宜,并向供货人出具质量验收证书;负责与供货人办理材料的交货地点及交接手续;按合同规定提供工地的卸货条件并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调整、定位等工作, (略) 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向业主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供货人提供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均不能解除收 (略) (略) 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业主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不得挪作他用;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该材料的保管费、卸货费、 (略) 承担;材料卸货和保管过程中发 (略) 承担,业主不单独予以补偿或赔偿。


6.供货人按合同约 (略) 完阶段工作并交货后,向收货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凭发票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业主发起支付申请,由业主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7.本合同一式九份,合同各方各持三份,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业主:(单位全称)(盖章)          供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职务)(姓名)(签字)


 


收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格式(二)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鉴于(下称“业主”)为建设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与供货人签订了索鞍、索夹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现由      (下称“业主”)为一方,由     (“收货人”)为一方和       (下称“供货人”)为另一方于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1.索鞍索夹的供应地点、品种、单价和数量



































品种



单位



数量A



单价B



合价(元)C=A×B



 



 



 



 



 



 



 



 



 



 



人民币总价



 



 



 



 




2.索鞍索夹供应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业主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供货安排、协调等管理工作,凭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4.供货人对材料的供应数量、规格、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计量方法、交货准确地点、交货期限、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验收方法、违约责任、 (略) 文件为依据。供货人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 (略) (略) 门 (略) 门协商办理超重件和超限件的运输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略) 承担。 (略) 提供的货物的质量问题向业主及收货人负责。


5.收货人负责货物的监造、验收、检测等工作, (略) 的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第二标段 (略) 路 (略) 具体承办。一般责任如下:按时提供年度供货计划、月度供货计划;负责组织材料的验 (略) 抽检,以及货物的监造、检测等相关具体事宜,并向供货人出具质量验收证书;负责与供货人办理材料的交货地点及交接手续;按合同规定提供工地的卸货条件并负责卸货、吊装、测量、就位、调整、定位等工作, (略) 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向业主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供货人提供材料的质量是否合格均不能解除收 (略) (略) 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业主采购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不得挪作他用;负责材料的验收、保管,该材料的保管费、卸货费、 (略) 承担;材料卸货和保管过程中发 (略) 承担,业主不单独予以补偿或赔偿。


6.供货人按合同约 (略) 完阶段工作并交货后,向收货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凭发票及合同条款规定的相应凭证向业主发起支付申请,由业主向供货人支付货款。


7.本合同一式九份,合同各方各持三份,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业主:(单位全称)(盖章)          供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职务)(姓名)(签字)


 


收货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姓名)(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质量保修书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买方(业主):                         


卖方(供货人):                         


 


为保证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索鞍、索夹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买方和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


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 (略) 工程。


2、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项目全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确因卖方安装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工作及修复费均由卖方负责,为了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避免发生事故,卖方在接到返修通知后7 (略) 返修,否则,业主有权安排其它具有安装施工能 (略) 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支付。


3.2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 (略) 处分项工程造价5%计算向业主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3.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卖方应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 (略) (略) 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卖方应立即实施保修。


3.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6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买方、卖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廉政协议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为做好 (略) 省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略) 白洋 (略) (以下称甲方)与供货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略) 本项目制造与加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略) 为,有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合同规程办事,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 (略) 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 (略) 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 (略) 。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项目制造与加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安全生产合同


(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中不附)


为在 (项目名称(合同段号))标段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全称)   (以下简称“业主”)与供货人 (全称)(以下简称“供货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业主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略)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供 (略)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 (略) 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供货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略) 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 (略) 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供货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略) 为。


5.供货人应按 (略) 门的规定, (略) 人员与船只的施工安全管理, (略) 的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供货人必须具有劳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略) 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放射性检测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略) 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供货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 (略) 为。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略)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0.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略) 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1.供货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 (略) 关于特 (略)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 (略) 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略) 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业主或供货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业          主:  (盖  章)                             供    货    人: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日        期:                             日       期:             





附件六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业主名称):


 


鉴于(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接受(供货人名称,以下称“供货人”)于         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               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起至             日(开具保函日期+工期+24个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供货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业主和供货人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在不违反上述履约担保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供货 (略) 要求适当调整履约担保。


 


 


四、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修改:


1、第七章技术规范7.1.3.2设计参考的标准,原文“(2)《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修改为:“(2)《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补充标准如下:“(16)《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 点击查看>> )、(17)《钢件的正火与退火》(GBT 点击查看>> 8)、(18)《钢件的淬火与回火》(GBT 点击查看>> 8)”;


2、第七章技术规范7.4.4 (略) 理及涂装,原文:“(4)螺杆及螺母紧固件 (略) 理,锌层厚度10~40μm。”修改为:“(4)螺杆及螺母紧固件 (略) 理,厚度为10μm”。


3、第七章技术规范7.2.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1. 主索鞍鞍槽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的要求”,修改为:“1.主索鞍鞍槽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的要求。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Q345R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34J;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ZG 点击查看>> H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27J”。


4、第七章技术规范7.3.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1.散索鞍鞍槽为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标准”,修改为:“1.散索鞍鞍槽为铸钢件,材料牌号为ZG 点击查看>> H,应符合《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GB/T 点击查看>> )标准。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Q345R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34J;铸钢ZG 点击查看>> H与ZG 点击查看>> H焊缝韧性指标采用Akv-20℃27J。”


5、第七章技术规范7.4.3索夹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做如下修改:


原文:“1.索夹采用ZG20Mn 铸钢铸造,应符合《大型低合金钢铸件》(J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修改为:“索夹采用ZG20Mn 铸钢铸造,应符合《大型低合金钢铸件》(J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韧性指标采用Akv-20℃45J”。


原文:“2.索夹螺杆采用40CrNiMoA 合金钢,垫圈采用40Cr 合金钢,螺母采用15MnVB 合金钢,均应符合《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修改为:“2.索夹螺杆:由40CrNiM (略) 理,硬度HB300~350;螺母采用15MnVB调质后表面硬度HRC27~32。垫圈采用40Cr调质后表面硬度HRC35~40。 (略) 硬度检查在距螺杆端大于一个直径的位置锯开磨光采取硬度值。均应符合《合金结构钢》(GB/T 点击查看>> )的规定,索夹螺杆韧性指标采用采用Akv-20℃47J。”


6、第七章技术规范7.2.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4. 拉杆材料为40Cr”,修改为:“主鞍拉杆:M64双头螺杆,由40Cr合金结构钢制作, (略) 理,芯部硬度HB300~350;螺母采用35CrMo,调质后硬度HRC27~32。垫圈采用40Cr调质后表面硬度HRC35~40。 (略) 硬度检查在距螺杆端大于一个直径的位置锯开磨光采取硬度值。”


7、第七章技术规范7.3.3主要材料及技术要求,原文:“4.拉杆材料为40Cr”,修改为:“4.散索鞍拉杆:M64双头螺杆,由40Cr合金结构钢制作, (略) 理,芯部硬度HB300~350;螺母采用35CrMo,调质后硬度HRC27~32。垫圈采用40Cr调质后表面硬度HRC35~40。 (略) 硬度检查在距螺杆端大于一个直径的位置锯开磨光采取硬度值。”


8、第七章技术规范7.7主索鞍与散索鞍制造及加工要求,增加:“7.7.8 主索鞍预顶推试验:主索鞍安 (略) 预顶推试验, (略) 顶推鞍座获得摩擦系数”。


9、第七章技术规范7.7.5无损探伤做如下修改:


原文:“(1)所有厚度大于50mm的Q235C钢板下料前,应按《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点击查看>> ) (略) 超探,二级合格。成批钢 (略) 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修改为:“(1)所有厚度大于50mm的钢板下料前,应按《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点击查看>> ) (略) 超探,二级合格。成批钢 (略) 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原文:“(6)铸钢 (略) 射线探伤,按《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 点击查看>> )标准判定,二级为合格。对于实际壁厚大于射线探伤能够探测的最大厚度的铸件,允许用超声波探伤代替射线探伤, (略) 超探工艺评定,并按照《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判定,一级为合格”,修改为:“(6) (略) 射线探伤,按《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GB/T 点击查看>> )标准判定,二级为合格。对于实际壁厚大于射线探伤能够探测的最大厚度的铸件,允许用超声波探伤代替射线探伤,并按照《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判定,一级为合格”。


原文:“(9)铸钢件与钢板的焊接,在焊后24小时,按《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进行100%超声波探伤,二级为合格”,修改为:“(9)铸钢件与钢板的焊接,在焊后48小时,按《铸钢件超 (略) 分:一般用途铸钢件》(GB/T * 09)进行100%超声波探伤,二级为合格”。


10、第七章技术规范7.7.2焊接,原文:“②焊接工艺评定的评定对象应包括:钢板与钢板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钢板与钢板的T型接头和角接接头焊缝的工艺评定”,修改为:“②焊接工艺评定的评定对象应包括:钢板与钢板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钢板与钢板的T型接头和角接接头焊缝的工艺评定;铸钢与钢板的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评定”。


五、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修改:


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二)投标书附录,序号2预付款事项,原文:“合同价格的30%”,修改为:“合同价格的10%”。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二)投标书附录,删除序号3 “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事项,后面序号依次顺序提升。

EpointContent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