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建设及服务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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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建设及服务招标补充公告



(略)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建设及服务

(略)

原招标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内容变更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 (略) 资质甲级;

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且不少于1项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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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原招标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内容变更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 (略) 资质甲级;

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且不少于1项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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