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黄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项目的变更公告
关于建立黄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项目的变更公告
(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项“项目内容”为:“开展固定源、流动源、无组织扬尘排放源和人为源等典型污染源的活动水平、排放质量浓度调查,并对缺失的大气污染源 (略) 补充测量。 (略) 区的固定污染源数据库、移动源数据、无组织排放源数据库以及人为源排放源数据库, (略) 区大气污染源的空间分布,分析其大气污染源的类型及各类源排放量,分析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排放特征,建立和完善 (略) 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因子清单。”
现修改为:“按照2015年以 (略) 发布的与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相关的系列文件要求,建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源排放清单;将大气污染源解析分析结果 (略) 相互验证,揭示 (略) 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及其贡献率,确定造成 (略) 市大气污染的关键污染源。 (略) 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单位资质情况4分”去掉,不再作为 (略) 评审。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咨询服务能力6分”,内容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经担任或负责过地市级以上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研究工作的,得3分;项目组成员有参与市级以上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业绩,优秀:3分;较好:2分;一般:1分。注:提供研究报告成果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咨询服务能力10分”,内容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经担任或负责过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研究工作的,得5分;项目组成员有参与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业绩的,得5分。注:提供研究报告成果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相关业绩14分”,内容为“考察投标人业绩优良情况①有大气污染防治类专题研究、调查、大气专项督查等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8分;②有县(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4分。注:业绩按合同个数计算,单个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相关业绩14分”,内容为“考察投标人业绩优良情况①有大气污染防治类专题研究、调查、大气专项督查等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8分;②有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业绩的,每项1.5分,最高6分。注:业绩按合同个数计算,单个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人员情况14分”,内容为“能够保障至少本科学历以上12人参与项目具体工作,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的优劣得分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得3分;②拟投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数量,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6分;③项目组成员有 (略) 监测司举办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得3分;④配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职称为中级以上的制图人员,保障图件制作可靠,得2分。注: (略) 专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投标人人员情况14分”,内容为“能够保障至少本科学历以上12人参与项目具体工作,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的优劣得分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得4分;②拟投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数量,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7分;③配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职称为中级以上的制图人员,保障图件制作可靠,得3分。注: (略) 专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备查。”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的时间均延期至2017年8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 13 日 17时00分。
特此更正!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略) (略)
(略) (略) 有限公司
* 日
相关附件:更正修改文件.pdf
(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项“项目内容”为:“开展固定源、流动源、无组织扬尘排放源和人为源等典型污染源的活动水平、排放质量浓度调查,并对缺失的大气污染源 (略) 补充测量。 (略) 区的固定污染源数据库、移动源数据、无组织排放源数据库以及人为源排放源数据库, (略) 区大气污染源的空间分布,分析其大气污染源的类型及各类源排放量,分析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排放特征,建立和完善 (略) 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因子清单。”
现修改为:“按照2015年以 (略) 发布的与构建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相关的系列文件要求,建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源排放清单;将大气污染源解析分析结果 (略) 相互验证,揭示 (略) 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及其贡献率,确定造成 (略) 市大气污染的关键污染源。 (略) 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单位资质情况4分”去掉,不再作为 (略) 评审。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咨询服务能力6分”,内容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经担任或负责过地市级以上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研究工作的,得3分;项目组成员有参与市级以上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业绩,优秀:3分;较好:2分;一般:1分。注:提供研究报告成果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咨询服务能力10分”,内容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曾经担任或负责过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研究工作的,得5分;项目组成员有参与大气污染源清单建立业绩的,得5分。注:提供研究报告成果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相关业绩14分”,内容为“考察投标人业绩优良情况①有大气污染防治类专题研究、调查、大气专项督查等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8分;②有县(区)级以上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4分。注:业绩按合同个数计算,单个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相关业绩14分”,内容为“考察投标人业绩优良情况①有大气污染防治类专题研究、调查、大气专项督查等业绩的,每项1分,最高8分;②有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业绩的,每项1.5分,最高6分。注:业绩按合同个数计算,单个合同不重复计分,提供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人员情况14分”,内容为“能够保障至少本科学历以上12人参与项目具体工作,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的优劣得分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得3分;②拟投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数量,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6分;③项目组成员有 (略) 监测司举办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得3分;④配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职称为中级以上的制图人员,保障图件制作可靠,得2分。注: (略) 专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投标人人员情况14分”,内容为“能够保障至少本科学历以上12人参与项目具体工作,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的优劣得分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职称,得4分;②拟投入环境类高级工程师数量,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7分;③配有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职称为中级以上的制图人员,保障图件制作可靠,得3分。注: (略) 专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备查。”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的时间均延期至2017年8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 13 日 17时00分。
特此更正!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略) (略)
(略) (略) 有限公司
* 日
相关附件:更正修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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