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限价挂网药品招标变更
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限价挂网药品招标变更
辽药采领办[2017]45号
关于做好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
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略) 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医疗机构 (略) 采购工作经企业申报、资质审核、限价收集与制定等程序,最终形成了《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药品清单》 (略) 会发布。为做好全省医疗机构 (略) 采购议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议价主体:全省14个市、20个省属医疗机构自愿组成的 (略) 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议价范围
《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药品清单》内的药品。
三、议价时间安排
联合议价组须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于《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药品清单》 (略) ,并于7日内完成联合议价工作。
四、议价方式与程序
(一)议价平台
联合议价组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信息发布、网上议价、采购与监管等工作。
(二)议价方式
议价采取人机 (略) ,由联合议价组结合药品企业报价、限价及临床使用量等信息,与 (略) 两轮远程议价。
(三)议价程序
联合议价组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第一轮报价(即初始报价) (略) 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价格,拟中标;如果联合议价组认为价格不合理,可重新给出一个合理价格,由药品 (略) 确认,如确认,拟中标;如果药品生产企业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有异议, (略) 第二轮报价,如联合议价组确认,拟中标,不确认即淘汰,议价程序结束。
具体议价程序及操作方法按照 (略) (略) 编制的《 (略) 省医疗机构药 (略) 上议价操作手册》执行。
五、 (略)
议价结果 (略) 有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 (略) 。
议价结果将在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对社会公布, (略) 会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议价工作是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落实各种责任制。 (略) 置机制,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 (略) 置。省属各医 (略) 在 (略) 门统一协调、密切 (略) 。
(二)要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联合议价工作。联合议价组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充分考虑不同层级、类别医疗卫生机构的需求,组建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议价代表组成的联合议价工作组, (略) 。
(三)要做好联合议价的组织和引导。 (略) (略) 会发布。鉴于联合议价组参与地区和省属医疗机构较多,建议按照责任分担、任务分担、经费分担、结果互认的模式,签署 (略) 协议,扎实、稳妥推进 (略) 采购联合议价工作。
(四)要完善联合议价的监督工作机制。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监督工作机构,对 (略) 采购联合 (略) 全过程监督。
(五)要严格过程管理,做好联合议价过程中相关文件、纪要、原始资料、监控录象等资料的留存,确保工作可追溯。
(六)要严格保密纪律。联合议价组的议价工作只能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略) ,不得将数据载入其它平台,要确保数据安全;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任何与联合议价工作相关的信息与数据,一经发现, (略) ;要做好联合议价设备 (略) 理,尤其是电子设备的数据脱敏和销毁工作。
(七)要严格新闻发布管理。有关联合议价的新闻宣传工作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统一负责,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八)要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联合议价组在 (略) 采购联合议价过程中,要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合理安排议价工作时间和流程,以便相关企业知晓并做好 (略) 采购议价准备。要严格廉洁纪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 (略) 将密切关注、监督联合议价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报告。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 (略)
* 日
辽药采领办[2017]45号
关于做好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
药品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各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 (略) 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医疗机构 (略) 采购工作经企业申报、资质审核、限价收集与制定等程序,最终形成了《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药品清单》 (略) 会发布。为做好全省医疗机构 (略) 采购议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议价主体:全省14个市、20个省属医疗机构自愿组成的 (略) 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议价范围
《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药品清单》内的药品。
三、议价时间安排
联合议价组须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于《 (略) 省医疗 (略) 采购药品清单》 (略) ,并于7日内完成联合议价工作。
四、议价方式与程序
(一)议价平台
联合议价组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展信息发布、网上议价、采购与监管等工作。
(二)议价方式
议价采取人机 (略) ,由联合议价组结合药品企业报价、限价及临床使用量等信息,与 (略) 两轮远程议价。
(三)议价程序
联合议价组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第一轮报价(即初始报价) (略) 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价格,拟中标;如果联合议价组认为价格不合理,可重新给出一个合理价格,由药品 (略) 确认,如确认,拟中标;如果药品生产企业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有异议, (略) 第二轮报价,如联合议价组确认,拟中标,不确认即淘汰,议价程序结束。
具体议价程序及操作方法按照 (略) (略) 编制的《 (略) 省医疗机构药 (略) 上议价操作手册》执行。
五、 (略)
议价结果 (略) 有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 (略) 。
议价结果将在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 (略) 对社会公布, (略) 会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议价工作是做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落实各种责任制。 (略) 置机制,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协调、 (略) 置。省属各医 (略) 在 (略) 门统一协调、密切 (略) 。
(二)要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联合议价工作。联合议价组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步骤,充分考虑不同层级、类别医疗卫生机构的需求,组建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议价代表组成的联合议价工作组, (略) 。
(三)要做好联合议价的组织和引导。 (略) (略) 会发布。鉴于联合议价组参与地区和省属医疗机构较多,建议按照责任分担、任务分担、经费分担、结果互认的模式,签署 (略) 协议,扎实、稳妥推进 (略) 采购联合议价工作。
(四)要完善联合议价的监督工作机制。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监督工作机构,对 (略) 采购联合 (略) 全过程监督。
(五)要严格过程管理,做好联合议价过程中相关文件、纪要、原始资料、监控录象等资料的留存,确保工作可追溯。
(六)要严格保密纪律。联合议价组的议价工作只能通过 (略) 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略) ,不得将数据载入其它平台,要确保数据安全;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任何与联合议价工作相关的信息与数据,一经发现, (略) ;要做好联合议价设备 (略) 理,尤其是电子设备的数据脱敏和销毁工作。
(七)要严格新闻发布管理。有关联合议价的新闻宣传工作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统一负责,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八)要方便企业,减轻企业负担。联合议价组在 (略) 采购联合议价过程中,要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合理安排议价工作时间和流程,以便相关企业知晓并做好 (略) 采购议价准备。要严格廉洁纪律,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 (略) 将密切关注、监督联合议价组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各地、省属各医疗机构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 (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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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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