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因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施工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以下为重要条款提示: 一、工程进度和工期: 1、因本项目为改造工程,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设计变更以发包人出具变更通知书为准,但不作为工期变更的理由。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金砖会晤、台风天气、9.8会议等特殊情况可能造成的对工程的影响,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和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工期。 3、 投标人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安排,并根据发包人需要加大人员和设备等要素的投入做出进一步深度计划。 二、施工管理要求及提示: 1、门、窗需在中标 (略) 家制作,且制作过程中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及监理 (略) 监造。 2、门窗拆除、 (略) 及钢结构工程等关键施工控制节点,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其完成的工期计划及保证措施。 3、电梯 (略) 施工,预埋管线 (略) 。 4、办公楼4F型会议室及大会议室为钢结构加层施工。 5、 (略) 需橱柜要求采用成品定制安装。 6、要求专业资料员负责本项目内业工作,及时上报相关内业资料。 三、违约管理条款: 1、在合同专用条款第35.2条款基础上,工程关键节点每延误七天,投标人应赔偿由于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延误七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累计计算直至最高赔偿额,其违约金的最高赔偿额为合同价的5%。 2、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单项工程,业主有权采取切割工程的方式将该项工程委托第三方实施,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和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上述费用将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或动用履约保函保证金支付第三方工程款。 3、投标人因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不到位,经查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阻路等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动用履约保函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附言:违约责任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略) 分重要条款内容。 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08 元。 本项目的预算价、发包价均已计取 1 %的风险包干费,各项目预算价详发包价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 (略) 大道28号联盛大厦东3A-1)领取。 2017年 8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