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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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纯电动城市客车项目变更公告



         (略)

各供应商:

龙 (略) (略) 市客车项目(采购编号:FJLYCG * -2)的有关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3.10(1)“ (略) 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更正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25.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略) 文件的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更正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略) (略)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略)

各供应商:

龙 (略) (略) 市客车项目(采购编号:FJLYCG * -2)的有关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3.10(1)“ (略) 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更正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25.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略) 文件的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更正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略) (略)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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