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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锋、普润、渔箭等支行和自助银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变更]-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锋、普润、渔箭等支行和自助银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1.1.2 | 招标人 | (略) 隆昌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金鹅镇隆泸大道136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 (略) 1号楼17楼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丁先生 刘先生 传真: 点击查看>> | |
1.1.4 | 项目名称 | 资 (略) 隆昌 (略) (略) (略) 、普润、 (略) (略) 装修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略) 隆昌 (略) (略) (略) 、普润、 (略) (略) 装修工程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3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和《 (略) 农 (略) 点形象建设标准3.0版》(川信联办发〔 * 号)要求,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3、本项目只接受《 (略) (略) (略) (略) 名单库》中的装修类供应商报名; 4、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3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1.9.1 | (略) | 本次招标不 (略) 、标前答疑会。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 (略) 澄清和答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 |
1.11 | 分包 | ||
1.12 | 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和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 |
2.2.1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 日 11时00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电子文档, (略) 有投标文件内容(除企业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外),电子文档应采用 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电子文档必须是U盘或光盘(VCD、DVD格式),其外壳应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号(如有时)、投标人名称,且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2)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2015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4万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投标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 (略)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交款截止时间: * 日16:30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级1-2 |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略) 人签订合同的,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 (略) 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5年至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5年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2015年至今)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 (略) 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略) 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 (略) (略) 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相互矛盾。 (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 (略) 附证明)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价格的, (略) 理。 (5) (略) 附证明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 (略) 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签(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副本 * 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 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 若中标, (略) 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 * 份。 |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
4.1.1 | 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和电子文档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 (略) 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鲜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略) 开标厅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开标顺序:随机。 | |
6.1.1 | (略) 的组建 | 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 (略) 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略) 。 |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7.1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
7.3.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元: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且不能超过1800元/每平方米: 1、 (略) : 点击查看>> 元; 2、 (略) : 点击查看>> 元; 3、 (略) : 点击查看>> 元; 4、 (略) : 点击查看>> 元; 5、 (略) : 点击查看>> 元; 6、 (略) : 点击查看>> 元; 7、 (略) : 点击查看>> 元; 8、 (略) (略) :61200元; 9、 (略) (略) :72000元; 10、 (略) (略) :43200元。 (以上限价含工程拆除、安装、人工、服务、材料、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 |
7.3.2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略) 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 (略) 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分基准价 90 %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 (略) 对该投标人报价 (略) 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略) 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略) 理。持有 (略) 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编页码 | 投标文件从目录后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页脚)。 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即1、2、3、4、5、6、7、8、9、10、11、……,以此类推。 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小签,以及小签的要求,按3.7.3签字的要求办理。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10.2.1 | (略) 服务费 | / | |
10.3 | 报价唯一 |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投标总价必须为含税价。 | |
10.4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 (略) 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10.5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 (略) 直接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
10.6 | 建设资金拨付 | ①开工后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款;②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到工程总价的50%;③经审计审核单位审计审核后支付到工程总价的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承包人在每个结算阶段按时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7日内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 | |
10.7 | (略) 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
10.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略) 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用 途:请注明“xx工程履约保证金”字样 | |
10.9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 (略) 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 (略) 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
10.10 |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 凡是增加工程量的,都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业主认可后方可施工;且原则上增加的工程量不能超过业 (略) 门相关规定。 | |
10.11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略) 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 (略) 处理。 | |
10.12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 |
10.13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 (略) 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 (略) 应将该投标文件 (略) 理;中标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资格。 | |
10.1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5 | 评标结果公示 | 在上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中标通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1.1.2 | 招标人 | (略) 隆昌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金鹅镇隆泸大道136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 (略) 1号楼17楼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丁先生 刘先生 传真: 点击查看>> | |
1.1.4 | 项目名称 | 资 (略) 隆昌 (略) (略) (略) 、普润、 (略) (略) 装修工程 | |
1.1.5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略) 隆昌 (略) (略) (略) 、普润、 (略) (略) 装修工程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3.3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和《 (略) 农 (略) 点形象建设标准3.0版》(川信联办发〔 * 号)要求,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3、本项目只接受《 (略) (略) (略) (略) 名单库》中的装修类供应商报名; 4、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3 | 限制投标的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1.9.1 | (略) | 本次招标不 (略) 、标前答疑会。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天前(投标人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 (略) 澄清和答复)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 |
1.11 | 分包 | ||
1.12 | 偏离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和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 |
2.2.1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 日 11时00分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电子文档, (略) 有投标文件内容(除企业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外),电子文档应采用 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电子文档必须是U盘或光盘(VCD、DVD格式),其外壳应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号(如有时)、投标人名称,且保证在评标时能正常读取。 (2)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4)2015年至今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4万元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投标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 (略)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银行账号: 点击查看>> 交款截止时间: * 日16:30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级1-2 |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略) 人签订合同的,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 (略) 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5年至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5年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2015年至今)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 (略) 删减或修改,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略) 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 (略) (略) 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相互矛盾。 (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 (略) 附证明)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价格的, (略) 理。 (5) (略) 附证明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 (略) 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签(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副本 * 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 投标文件副本应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 若中标, (略) 人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 * 份。 |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 (略) 分的顺序相对应。 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
4.1.1 | 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和电子文档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 (略) 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鲜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略) 开标厅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开标顺序:随机。 | |
6.1.1 | (略) 的组建 | 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 (略) 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略) 。 | |
6.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7.1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
7.3.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 元: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且不能超过1800元/每平方米: 1、 (略) : 点击查看>> 元; 2、 (略) : 点击查看>> 元; 3、 (略) : 点击查看>> 元; 4、 (略) : 点击查看>> 元; 5、 (略) : 点击查看>> 元; 6、 (略) : 点击查看>> 元; 7、 (略) : 点击查看>> 元; 8、 (略) (略) :61200元; 9、 (略) (略) :72000元; 10、 (略) (略) :43200元。 (以上限价含工程拆除、安装、人工、服务、材料、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 |
7.3.2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略) 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 (略) 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分基准价 90 %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 (略) 对该投标人报价 (略) 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略) 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略) 理。持有 (略) 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编页码 | 投标文件从目录后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页脚)。 页码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即1、2、3、4、5、6、7、8、9、10、11、……,以此类推。 投标人可以小签也可以不小签,如自愿小签应在页码旁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小签,以及小签的要求,按3.7.3签字的要求办理。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10.2.1 | (略) 服务费 | / | |
10.3 | 报价唯一 | 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否则,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投标总价必须为含税价。 | |
10.4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 (略) 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10.5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 (略) 直接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 |
10.6 | 建设资金拨付 | ①开工后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款;②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到工程总价的50%;③经审计审核单位审计审核后支付到工程总价的85%;余款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承包人在每个结算阶段按时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7日内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 | |
10.7 | (略) 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
10.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略) 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用 途:请注明“xx工程履约保证金”字样 | |
10.9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 (略) 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标人 (略) 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
10.10 | 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 凡是增加工程量的,都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业主认可后方可施工;且原则上增加的工程量不能超过业 (略) 门相关规定。 | |
10.11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略) 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 (略) 处理。 | |
10.12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 | |
10.13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 (略) 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 (略) 应将该投标文件 (略) 理;中标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资格。 | |
10.14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15 | 评标结果公示 | 在上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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