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2017年乌鲁木齐分公司家客部订单中心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项目_比选采购_变更公告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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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新疆分公司2017年乌鲁木齐分公司家客部订单中心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项目_比选采购_变更公告_(1)



本项目为中 (略) (略) 20 (略) (略) (略) 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 (略) (略) ,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 (略) (略) 20 (略) (略) (略) 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中 (略) (略) 20 (略) (略) (略) 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日

1.5服务地点: (略)

1.6比选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略) 将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比选 (略) 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满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略) 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 (略) 评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电子渠道运营支撑服务 1.00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 (略) 颁布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与投标报价中一致)。

2.2应答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略) 三证合一的则应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

2.3 项目实施经验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年以上宽带业务项目或类似服务经验(须提供2015年至今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结算发票,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2.4应答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申请投标产品、服务未 (略) 业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或不存在以往投标或中标后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企业信誉和业绩良好,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于应答、投标禁止期内。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5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

2.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 (略) 保良好记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略) 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 * 日19时00分至 * 日19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 (略) 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 (略) 项目报名)。

(略) 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 (略) 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 (略) 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0元)整在2017 年 8 月 28日下午19时00分前将附件1、 * c 点击查看>> ,发送(邮件主题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简称)后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 (略) 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 (略) , (略) 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 (略) 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略) 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7时00分;地点: (略) 市 (略) 东路58号阳光嘉苑1号楼4单元1601 (略) 良诚开标室; (略) 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略) 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 (略) 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 (略) 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 (略) 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仅在(http://)、“ (略) 网” (http:/ 点击查看>> )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区红光 (略)

联系人:杨虎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市 (略) 东路58号阳光嘉苑1号楼4单元1601室

邮编: 点击查看>>

报名联系人:潘晖        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李莉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c 点击查看>>

(略) 信息:

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1314 1000 0012 0160 01913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略) /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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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中 (略) (略) 20 (略) (略) (略) 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 (略) (略) , (略) (略)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中 (略) (略) 20 (略) (略) (略) 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中 (略) (略) 20 (略) (略) (略) 家客业务集中受理服务项目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日

1.5服务地点: (略)

1.6比选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略) 将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比选 (略) 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满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略) 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 (略) 评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电子渠道运营支撑服务 1.00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 (略) 颁布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与投标报价中一致)。

2.2应答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略) 三证合一的则应具有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

2.3 项目实施经验要求:应答人须具有2年以上宽带业务项目或类似服务经验(须提供2015年至今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结算发票,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2.4应答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申请投标产品、服务未 (略) 业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或不存在以往投标或中标后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企业信誉和业绩良好, (略) 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于应答、投标禁止期内。采购人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责权力,一经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5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

2.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 (略) 保良好记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略) 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 * 日19时00分至 * 日19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 (略) 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 (略) 项目报名)。

(略) 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 (略) 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 (略) 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0元)整在2017 年 8 月 28日下午19时00分前将附件1、 * c 点击查看>> ,发送(邮件主题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简称)后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 (略) 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 (略) , (略) 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 (略) 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略) 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7时00分;地点: (略) 市 (略) 东路58号阳光嘉苑1号楼4单元1601 (略) 良诚开标室; (略) 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 (略)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略) 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 (略) 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 (略) 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 (略) 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仅在(http://)、“ (略) 网” (http:/ 点击查看>> )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区红光 (略)

联系人:杨虎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编: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市 (略) 东路58号阳光嘉苑1号楼4单元1601室

邮编: 点击查看>>

报名联系人:潘晖        电话: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李莉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c 点击查看>>

(略) 信息:

户名: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1314 1000 0012 0160 01913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略) /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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