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厦门中实-关于编号为2017-ZS2211厦航新生产基地(一期)空调主机采购的补充通知[变更]
[变更]-厦门中实-关于编号为2017-ZS2211厦航新生产基地(一期)空调主机采购的补充通知[变更]
(略) 文件的投标人:
一、接招标人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1页和第29页“*1、……所有冷水机组的启动方式为星-三角、软启动或变频启动”,改为:“*1、……所有螺杆式冷水机组和水水源热泵机组的启动方式为星-三角、软启动或变频启动”;
2、招标文件第11页和第29页“*2、……水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生产,风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生产或国际知名品牌……”,改为:“……水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风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或国际知名品牌……”。
3、招标文件第28页采购项目一览表中水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为435kW、制热量为550kW。
4、招标文件第35、36页表格序号7.1“星三角、软启动或变频启动”,改为:“直接启动”。
5、招标文件第30、31、32、34页序号8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或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改为:“与主机同一品牌”;第35、36页序号8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或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改为:“与主机同一品牌或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6、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6“制冷量435kW、制热量550kW的水水热泵节能性评价,在设计工况蒸发器进出水温
7、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7“……以相应投标机型制热工况cop值最高者为基准值”,改为:“……以相应投标机型制冷工况cop值最高者为基准值”。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略) 有限公司
(略) 文件的投标人:
一、接招标人通知,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1页和第29页“*1、……所有冷水机组的启动方式为星-三角、软启动或变频启动”,改为:“*1、……所有螺杆式冷水机组和水水源热泵机组的启动方式为星-三角、软启动或变频启动”;
2、招标文件第11页和第29页“*2、……水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生产,风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生产或国际知名品牌……”,改为:“……水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风冷冷水机组的压缩机必须与主机为同一品牌或国际知名品牌……”。
3、招标文件第28页采购项目一览表中水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为435kW、制热量为550kW。
4、招标文件第35、36页表格序号7.1“星三角、软启动或变频启动”,改为:“直接启动”。
5、招标文件第30、31、32、34页序号8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或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改为:“与主机同一品牌”;第35、36页序号8压缩机“与主机同一品牌、同一制造商或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改为:“与主机同一品牌或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6、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6“制冷量435kW、制热量550kW的水水热泵节能性评价,在设计工况蒸发器进出水温
7、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7“……以相应投标机型制热工况cop值最高者为基准值”,改为:“……以相应投标机型制冷工况cop值最高者为基准值”。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改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略)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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