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办公设备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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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公设备招标变更



 

 各相关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教学办公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YZCG- 点击查看>>

二、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原文件评分标准-现场演示-功能演示

“3、 (略) 络同传的操作(主机1-B传主机1-A),根据该操作的简便性、同传速度、 (略) 综合评分,0-1分;”,

修改为:

“3、 (略) 络同传的操作(“主机1-A”传“主机1-A-传”),根据该操作的简便性、同传速度、 (略) 综合评分,0-1分;”

(二)原文件 第五章 2、评分标准-现场演示-特别说明

     “1、请提供主机1-A、主机1-B、主机2、显示器1各1 台,显示器2样机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按主机1-A配19.5″、其余配21.5″显示器组装,主机机箱(机箱须保持打开状态)外分别贴有醒目的“主机1-A”、“主机1-B”、“主机2”标识),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自带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2.5米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修改为:

“1、提供下列样机:“主机1-A”2台、“主机1-B”1台、“主机2”1台、“显示器1”2台,“显示器2”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主机机箱保持打开状态, (略) 贴有 “主机1-B”、“主机2”的标识,第1台“主机1-A”贴“主机1-A”标识、第2台“主机1-A” 贴“主机1-A-传”标识;两台“主机1-A”均配“显示器1”(19.5″显示器),其余主机配“显示器2”(21.5″显示器)。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至少包括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3米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三)原文件 第五章 6、现场演示要求

     “6.2、样品包括:主机1-A、主机1-B、主机2、显示器1各1 台,显示器2样机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按主机1-A配19.5、其余配21.5显示器组装,主机机箱外分别贴有“主机1-A”、“主机1-B”、“主机2”的标识)。样品提供不全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

6.3、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自带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3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修改为:

“6.2、提供下列样机:“主机1-A”2台、“主机1-B”1台、“主机2”1台、“显示器1”2台,“显示器2”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主机机箱保持打开状态, (略) 贴有 “主机1-B”、“主机2”的标识,第1台“主机1-A”贴“主机1-A”标识、第2台“主机1-A” 贴“主机1-A-传”标识;两台“主机1-A”均配“显示器1”(19.5″显示器),其余主机配“显示器2”(21.5″显示器)。样品提供不全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

6.3、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至少包括自带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3米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四)原文件 第五章 技术参数中的“台式计算机-主机-2中的“i5-6500(主频3.7G 缓存3M)”

修改为:

“i5-6500(主频3.2G 缓存6M)”

(五)开标事宜顺延时间如下

1、投标回复《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在 * 日上午11:00( (略) 时间)

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在 * 日下午2:00( (略) 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 * 日下午2:30( (略) 时间)

4、开标时间: * 日下午2:30( (略) 时间)。

5、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其他内容以原文件为准。

                    宝应 (略)

                    * 日

 


 



 

 各相关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教学办公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YZCG- 点击查看>>

二、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原文件评分标准-现场演示-功能演示

“3、 (略) 络同传的操作(主机1-B传主机1-A),根据该操作的简便性、同传速度、 (略) 综合评分,0-1分;”,

修改为:

“3、 (略) 络同传的操作(“主机1-A”传“主机1-A-传”),根据该操作的简便性、同传速度、 (略) 综合评分,0-1分;”

(二)原文件 第五章 2、评分标准-现场演示-特别说明

     “1、请提供主机1-A、主机1-B、主机2、显示器1各1 台,显示器2样机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按主机1-A配19.5″、其余配21.5″显示器组装,主机机箱(机箱须保持打开状态)外分别贴有醒目的“主机1-A”、“主机1-B”、“主机2”标识),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自带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2.5米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修改为:

“1、提供下列样机:“主机1-A”2台、“主机1-B”1台、“主机2”1台、“显示器1”2台,“显示器2”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主机机箱保持打开状态, (略) 贴有 “主机1-B”、“主机2”的标识,第1台“主机1-A”贴“主机1-A”标识、第2台“主机1-A” 贴“主机1-A-传”标识;两台“主机1-A”均配“显示器1”(19.5″显示器),其余主机配“显示器2”(21.5″显示器)。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至少包括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3米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三)原文件 第五章 6、现场演示要求

     “6.2、样品包括:主机1-A、主机1-B、主机2、显示器1各1 台,显示器2样机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按主机1-A配19.5、其余配21.5显示器组装,主机机箱外分别贴有“主机1-A”、“主机1-B”、“主机2”的标识)。样品提供不全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

6.3、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自带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3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修改为:

“6.2、提供下列样机:“主机1-A”2台、“主机1-B”1台、“主机2”1台、“显示器1”2台,“显示器2”2台(同一品牌,型号、配置与投标文件一致);主机机箱保持打开状态, (略) 贴有 “主机1-B”、“主机2”的标识,第1台“主机1-A”贴“主机1-A”标识、第2台“主机1-A” 贴“主机1-A-传”标识;两台“主机1-A”均配“显示器1”(19.5″显示器),其余主机配“显示器2”(21.5″显示器)。样品提供不全的,不进入实质性评审;

6.3、 (略) 需的其他外围设备均自备(其中必须至少包括自带15米长的拖线板一个、1米*3米的软玻璃桌垫一块)。”

(四)原文件 第五章 技术参数中的“台式计算机-主机-2中的“i5-6500(主频3.7G 缓存3M)”

修改为:

“i5-6500(主频3.2G 缓存6M)”

(五)开标事宜顺延时间如下

1、投标回复《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在 * 日上午11:00( (略) 时间)

2、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在 * 日下午2:00( (略) 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 * 日下午2:30( (略) 时间)

4、开标时间: * 日下午2:30( (略) 时间)。

5、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其他内容以原文件为准。

                    宝应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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